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国家交通理事会正在制定一项指南,加速处理废置汽车的程序,以确保未来地方政府能在一个月内处理好废置汽车问题。 他说,由于现有的程序非常繁重且漫长,公共投诉局在马来西亚交通委员会会议上建议制定一套指南,让各州执行,以节省时间与成本,而这套指南将由公共投诉局、交通部、交通理事会等相关部门一起去制定。 在新的指南下,首个星期执法单位将在废置汽车上贴上通知,要求车主将车辆移走,第二个星期地方政府将把车辆拖回废车场及查询资料,第三个星期则将销毁有关车辆,并通知陆路交通局撤销该车子注册。 “我们建议是加快整个过程,在一个月内处理停放在任何公共地方的废置汽车,将这些汽车拖回到地方政府的废车库。”陆兆福在记者会上这么表示。 他说,该部将在今年11月再次召开交通理事会会议,制定与通过最终作业指南,如果一切进展顺利,这项措施有望在明年初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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