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反垄断监管机构认为Grab收购Uber业务的举措有损竞争环境,而Grab也对前者的评估提出反对。 Uber于今年退出东南亚市场,Uber Technologies也将东南亚业务出售给区域竞争对手Grab,以换取在新加坡公司中的部分股份;可是这笔交易也因此也引来监管机构的审查。
于7月初,新加坡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CCCS)发现该并购将大大降低竞争现象,并提出各种应对措施,比如出售他们的汽车租赁业务、取消针对使用Grab打车平台之司机的排他性义务。 Grab提交了其陈述之后,CCCS将采取决策,并考虑公众反馈,貌似将对Grab处以罚款。 Grab也在一份书面回应,称委员会允许其他商家和新市场进入者保持或与司机、私人租赁车队和出租车运营商签订排他性协议,不设任何限制。 他方认为这样的双重标准有损为司机和骑手增加选择机会。 CCCS对此表示,排他性协议意味着新的市场进入者将不得不花大成本来构建足以和市场上已有的竞争对手。 与此同时,我国也意识到事情所带来的影响,也将研究Grab和Uber两家公司合并带来的垄断风险。 Grab在新加坡的召车市场身上一向占据优势,可是垄断市场后成为消费者的仅有选择。 新商家,如印度的Jugnoo、Go-Jek和新加坡的Ryde等,最近也纷纷进入新加坡召车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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