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给下意见。我现在做这间公司说要三个月离职通知,但由于我在外面顶下一间店铺来做,所以我只能给一个月半通知。 然后老板娘说,你一进来公司就知道我们需要三个月离职通知的,现在你又先斩后奏在外面开,所以我也没办法了。(其实我这边不太明白为什么我开店需要得到她的同意) 所以她就说要赔偿的,但你心目中有想过赔多少吗?我说没有,她就说那我考虑一下给你知道赔多少。 我想请问各位其实这种情况我要赔偿多少钱的?我害怕老板娘狮子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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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猪的妈 发表于 24-5-2018 01:49 PM
你现在做着哪一行?你说你在外面顶下一间店铺来做,是做同行吗?
如果是的话,那老板娘要的赔偿可能就不是short notice的赔偿了。
肥仔聪 发表于 28-5-2018 04:37 PM
不一定,除非有contract,或者offer letter有特别注明,又或者过后有签下任何协议书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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