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一名摄影师David Slater 2011年在印尼苏拉威岛的国家公园架设脚架和相机,准备捕捉猴子的日常生态,结果一群黑冠猕猴靠近把玩相机,没想到猴子在“无心插柳”的情况下,按下快门,拍了几张自拍照。摄影师对外发布照片后,掀起版权争议。当地一个动物权益保护组织认为,照片的版权应该归猴子所有,而替这只名为Naruto的猴子起诉该名摄影师。 这起案件纷扰了多年后,美国旧金山上诉法院于23日正式裁决,认为动物没有版权诉讼的合法地位。换言之,猴子的自拍照没有版权……. 根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上诉庭法官指出,因为猴子不是人类,为此法官不接受“猴子”那方提出的诉讼。 “我们必须就一只猴子是否能以侵犯版权名义,来起诉人类、公司,并索赔和停止侵权行为做出判决。我们认为,这只猴子,以致所有动物,基于它们不是人类,为此根据版权法案规定,它们是缺乏法定地位的。” 美国著作权局早前指出,猴子的自拍照并无著作权,认为只有人类的作品才受到版权保护为。如今,美国上诉庭也做出同样裁决,这也表示,这些猴子的自拍照没有版权,那么是不是谁都可以用呢? |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