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飘洋过海到首都吉隆坡学院念书,结果,所谓的“学院”根本不存在,还惨遭失散15年的生父强奸高达11次! 根据马来先锋报,少女6个月大时,就已经和父亲失去联系,直至她长大成人后,两人才重逢。2016年8月26日,刚满16岁的少女从东马砂拉越远赴吉隆坡念书,而负责接应她的生父把她带到了位于首都Lorong Haji Taib 1某所租借的房间。
随后,少女才发现,父亲所谓的学院根本不存在,而她还在2016年8月27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惨遭强奸11次。更甚的是,狼父还曾经逼迫她肛交。 少女最终难忍父亲蹂躏愤而报警,父亲随即遭警方逮捕。法庭最终宣判,被告强奸罪名成立,判处相关罪名的最高刑罚,即80年监禁和鞭笞24下。 然而,被告因为不满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被告指出,他和女儿分开了整整15年,因此并不知道眼前人就是女儿,才会做出这种行为。他也表示,父母在他13岁那年就过世,他是由毒贩抚养成人,因此,并不知道强奸是必须坐牢的。 但上诉庭三司星期二(3日)聆听被告求情后表示,被告指不懂受害者就是亲生女儿的说法太不合理,因此决定,维持高庭原判。 |
被告指出,他和女儿分开了整整15年,因此并不知道眼前人就是女儿,才会做出这种行为。他也表示,父母在他13岁那年就过世,他是由毒贩抚养成人,因此,并不知道强奸是必须坐牢的。
Lot-B 发表于 3-4-2018 03:45 PM
判那么轻而已,不是要切 鸡鸡的吗?
anglt 发表于 3-4-2018 04:57 PM
女儿傻还是父亲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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