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称王宝强兄妹骗走其股权,向法庭提告,并强调,与离婚案毫无关系!却被打脸:“如果不结婚,你就不会有公司的股权......” 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打了1年多,上个月终于有了结果,没想到事隔1个月,马蓉27日晚在微博发文表示,自己是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的法人,并有公司90%的股权。可是,在2016年初,王宝强、任晓妍(公司现法人、王宝强表妹)以公司要被整体收购为名,“骗我将全部股权转让给王宝强。”而他们也保证这次只是名义上的转让,“我还是公司的股东,就这样兄妹二人从我手中骗取了我名下的全部股份。” 此外,她也说,在2016年8月17日,王宝强与任晓妍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了公司法人。“现在我根据股权代持协议将宝亿嵘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查询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合法合理。”最后也强调:“此案与离婚案毫无关系。” 王宝强宣布离婚以来,网友几乎一面倒声援王宝强,因此,在看到马蓉的发文后,网友纷纷转发回说:“如果不结婚你就不会有公司的股权,如果不离婚你就不会失去公司的股权。这么简单的逻辑和道理,你居然不懂?还信誓旦旦说跟离婚无关?”、“出轨的后果”,并批评她不要脸。 另一方面,王宝强是北京宝亿嵘影业的创始人及持股股东。据《新浪娱乐》报导,马蓉是这家公司的隐名股东,拥有31%的股份,由王宝强代为持有,如今两人已经离婚,据悉王宝强在未获得她的同意下,早已于2016年8月,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换人,导致她无法得知公司的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对此,宝亿嵘影业的代表律师回应,马蓉提出的告诉是属于重复起诉,因在两人的离婚官司中,其中就包括了两人共同财产分割,里面就包括了公司出资等相关财产,如今离婚官司虽已经判定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有关资产分割方面,尚未宣判。因此,律师认为,马蓉的起诉在离婚一案中,已经被囊括在内,所以是属于重复起诉,认为法院应该驳回。同时,马蓉虽声称是隐名股东,但是并未记载在股东名册中,因此无权查阅公司的帐目及财务报告。 王宝强是在2016年8月14日凌晨,在微博上发声明指妻子马蓉与自己的经纪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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