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事务部长韩查再努丁宣布,农历新年前后12天,即本月10日至21日,共有13种佳节食品列为统制品。 13种列为统制品的佳节食品: 1. 活鸡 2. 肉鸡 3. 净鸡 4. A级鸡蛋 5. B级鸡蛋 6. C级鸡蛋 7. 进口包菜(印尼和中国进口,但不包括北京) 8. 蒜头(中国进口) 9. 白鲳鱼 10. 大白虾 11. 生猪 12. 猪肚 13. 猪肉 他提醒商家必须以红色标签区别统制品和普通物品价格,也不可售卖超过贸消部制定的统制品顶价。 贸消部将在统制品实行期间展开执法,一旦发现售卖超过统制品顶价的商家,可在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被对付,个人可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或判监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这项农历新年统制品措施会在大马半岛91个地区、砂拉越32个地区、沙巴27个地区和纳闽一个地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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