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涉嫌刑事藐视法庭,于星期三(17日)被判入狱3个月。 据香港明报,除黄之峰外,社民连黄浩铭也被判入狱,需服刑4个月半,其余答辩人包括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则全被判缓刑及罚款。 答辩人黄之锋、岑敖晖、司徒子朗、周蕴莹、朱纬囵、蔡达诚及张启康,共7人于开审前已承认罪责及完成求情;而答辩人朱佩欣、郭阳煜、赵志深、陈宝莹、关兆宏、熊卓伦、冯启禧、麦盈湘和黄浩铭则选择继续抗辩,并于去年10月被裁定全部罪成。 上述16人被控在占旺区清场期间违反禁制令,触犯刑事藐视法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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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脸 发表于 17-1-2018 01:32 PM
冲击政府总部才判几个月,算是轻判了。他应该去标榜人权民主自由的美国冲击一下政府部门,绝对不用坐牢的,因为立马被打成蜂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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