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破门行窃,反遭屋主持菜刀砍死后,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调查此案,延扣屋主7天助查。 根据《东方日报》报道,32岁的窃贼是在本月3日下午1时30分,到新山优景镇遮纳威3路(Jalan Jenawi 3)一民宅破门行窃,却遭屋主反击,双方扭打起来,结果窃贼伤重毙命,屋主则头部受伤。屋主缝了8针后,目前情况稳定。 新山南警区主任沙胡利乃透露,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117条文向法庭申请延扣伤者,法庭也已批准相关延扣令申请,允准警方延扣伤者7天至本月10日,以让警方有足够时间深入调查。 报道指出,附近居民表示,事发当天确实看到可疑的摩托骑士在该区徘徊。事发时,也有居民听到“打枪”的呼救声。
|
vongolia: 我有时觉得大马法律完全是为了维护罪犯而订制。 在美国如果匪徒入屋破门行窃,屋主是可以开枪打死他的。 匪徒入屋行窃, 我们难道不可以反抗吗?难道要乖乖让匪徒 ...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