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刑事调查组总监拿督斯里万阿末于星期五(22日)宣布,柔佛油站命案已破案! 据光明日报,警方是根据遭逮捕嫌犯的口供中得知,死者是因为欠下毒品债,最终惹来杀身之祸。此外,死者也并非黑帮老大,而是一名私会党成员。
“所有被逮捕的嫌犯都是柔佛州人,警方目前也还没有寻获涉案的宝马轿车。” 据了解,警方是在逮捕了一名22岁男子,即第14名嫌犯后,宣告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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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YONG: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抓错人但赞个,好快破案~~黑帮和私会党不是差不多吗?找不到BMW车/.\
FundMania 发表于 22-12-2017 12:23 PM
之前大城堡那個命案也是說【破案】了。之後審了一年多,所有疑犯因爲證據不罪而無罪釋放。試問這樣案件是破案了還是沒有?兇手又是誰?
Upgraded 发表于 22-12-2017 01:03 PM
破案时给人们一个交代。。。。。 证据不足是给自己口袋的一个交代。。。
在马来西亚。。 有钱的话是很难有证据的。
VINCENT@YONG 发表于 22-12-2017 12:12 PM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抓错人但赞个,好快破案~~
黑帮和私会党不是差不多吗?找不到BMW车/.\
FundMania 发表于 22-12-2017 01:16 PM
所以這裏就有了兩種作業方式。警察只負責查案捉人,有罪沒罪是法庭的事。只是最後結論永遠是令人費解的。譬如說某某人被警察連桩并获大份量毒品,看來是個大毒販,之後被告上法庭,審判期間,毒品無故消失了,沒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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