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三司在30日(周三)维持高庭原判,基于首相不是公务员,所以前首相敦马哈迪等三造起诉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滥权的诉讼论据不成立。 据马新社报道,以法官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维持高庭于4月28日的判决,也就是批准撤销马哈迪、巫统峇都交湾区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以及浮罗交怡区部妇女组前党员阿妮娜就一马发展公司(1MDB)舞弊案件,对纳吉渎职的诉讼。
依德鲁斯哈伦表示,三司一致认同高庭法官的裁决,所以在没有任何案情上诉的情况下,上诉庭驳回上诉,并谕令马哈迪等人需缴付3万令吉的堂费予纳吉。 高庭曾指出,即使相关人士任职公务,但政府行政人员并不代表是公务员。 马哈迪、凯鲁丁及阿尼娜在2016年3月23日入禀法庭起诉纳吉渎职,而纳吉在4月9日入禀法庭,要求撤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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