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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Lordship Salvation(主权救恩)合乎圣经嚒?

已有 19 次阅读13-4-2024 03:41 PM

Lordship Salvation(主权救恩)合乎圣经吗?
由 Maike, 9 二月, 2024

Lordship Salvation(主权救恩)有很多定义,不是每一种定义都合乎圣经的。比如有人说顺服主耶稣是一个人得救信心的基本组成部分。这就是有问题的。(相信主耶稣以外的)顺服主耶稣是信福音的结果,是相信主耶稣之后的自然回应,但是这不是信心的基本组成部分。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不用这个词。比如你必须有意识地让耶稣做你的主或全然委身给耶稣才能得救。这也是不一定的。我们相信耶稣之后,就会不断跟随耶稣,但是未必在开始的时候就全然摆上或有意识的让耶稣在各个方面做我们的主,实际上我们一生中也不可能都做到全然顺服或全然委身或全然摆上。

不过我们可以给一个比较简单的、合乎圣经的定义,就是相信耶稣的人实际上会把耶稣当做他的主,他的王,而不仅仅是理论上知道耶稣,知道他从死里复活,或仅仅当耶稣是救主而已,也不仅仅是在决志卡上签名,或口头接受耶稣进入他的内心做他的主和救主而已。换句话说,一个人必须实际上接受耶稣做他的王和主才能最终得救(也就是说必须跟随主耶稣,因为进主耶稣的国意味着以他为王和主)。这是真信心的必然结果。也是成圣的必经之路。我们绝对是因信称义,但是称义的信心必然导致顺服的生命。虽然每一个人的顺服都不完全,但是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的路上,而不是一点都没有。事实上,相信耶稣已经是降服耶稣的第一步,因为耶稣命令我们相信他(可1:14-15)。

需要澄清一点的是:接受或接待(receive)耶稣为基督、为神的儿子、为王、为主(约1:12;9:35-38),与让耶稣做自己的主人,把生命交给耶稣或委身给耶稣或降服于耶稣或敬拜耶稣是不同的,前者是相信耶稣的身份,后者是因着耶稣的身份而对耶稣有了个人性的回应。对于基督徒而言,是先发生前者,才发生后者。

相反,非主权救恩(non-lordship salvation)认为人不需要顺服耶稣,不需要悔改,不需要以耶稣为自己的主、自己的王,也可以得救。甚至不需要坚忍到底,只要信过一次就可以永远得救。换句话说,一个人没有成圣的果子,也可以进入天国,单单“相信”耶稣为自己的罪去死就够了。

这是一个人命关天的问题,是每一个人必须弄清楚的。一个人到底怎样才可以你得救?详见《悔改和相信的关系》。我们常见的回答是相信主耶稣基督(徒16:31)。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得救。得救不仅是脱离地狱或灭亡,还包括脱离罪(太1:21),还包括进入主耶稣的天国(提后4:18)。进入主耶稣的国意味着全然委身于他和侍奉他,因为他就是王。什么是相信耶稣基督?仅仅知道耶稣为我的罪去死就够了吗?徒16:31提到相信的是主耶稣基督,也就是相信耶稣是主,是基督。约1:12说接受耶稣基督的人,就是信他名的人。相信耶稣的人是按照耶稣本来或全部的身份来接待或接受他。这包括把耶稣当做基督,当做王来相信他,这样的结果自然就是把耶稣当做主,当做神来对待。所以仅仅相信耶稣为我的罪去死是不够的,还包括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王,是主,结果就是按照这样的身份来接待耶稣,还包括耶稣在十字架上除去了我们的罪,打败了罪的权势,结果是我们成为义的奴仆,我们应该把自己献给公义,而不是罪。所以一个人不把耶稣当做他的王,他的主(西2:6),一个人不相信耶稣的所有救赎大工,就等于没有相信,就等于没有得救。如果一个人不把耶稣当做基督,当做王,又何苦要进天国?因为天国就是主耶稣的国,在天国是要全然敬拜、顺服、委身于耶稣基督的。

当然我们在地上的时候不可能完全做到顺服主耶稣,但是我们的心至少已经转向他,整体的状态是愿意顺服他(罗6:17)。也就是说我们愿意跟随耶稣,做他的门徒,把他放在首位。这是相信的结果。信徒和门徒是密不可分的,信徒就是门徒,否则就不是真信徒。一个真信徒必然愿意跟随耶稣,因为认识耶稣是谁(约6:68-69)。一个不愿意跟随耶稣的人如果还说自己是信的,就是自欺(约一2:4)。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我们已经开始顺服耶稣,事实上已经把他当做自己的主了,但是却没有有意识地做委身基督的决定,或没有完全明白把耶稣当做主是什么意思。这些都不等于耶稣不是我们的主,如果耶稣不是我们的主,我们就没有得救。我们对耶稣的认识通常是逐渐加深的,如果我们得救了,必然会接受一个全备的、越来越清晰的耶稣,不会只接受耶稣的部分,乃是接受耶稣的全部。但是认识耶稣是一生的过程,顺服耶稣也是一生的成长过程。即便我们可能在人生的某个或某些特殊时刻做了委身基督或完全臣服于耶稣的决定,因着罪的存在,我们也不可能完全做到,我们依然在成长的路上。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根据成圣的多少来判断自己是否得救。好树会有好果子,无论果子多少、多大都是好果子,但是不能根据果子的多少、多大来判断是不是好树。信心和行为总是并行的,称义的结果必然是成圣,但是不能根据行为的多少、成圣的程度来判断得救。我们的自我判断常常是不准确的,尤其是软弱的时候。我们要做的专注信心的对象--就是主耶稣,他是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主,只有仰望主耶稣才能得救。

有人说悔改仅仅意味着相信耶稣基督,这是不完全的,悔改包含比相信主耶稣更多的内容。即便这是对的,如同上面所说的,相信不仅仅是理论上知道,乃是内心的接受(约1:12)。你接受耶稣做你的王、做你的主、做你的神(西2:6),你自然就有根本的改变。

所以主权救恩不是信心加上行为才能得救,也不是有具体行为上的改变才能得救,乃是提醒我们真正的信是什么,真正的悔改是什么。这是为了应对当时的“易信主义”而提出的。“易信主义”就是指知道耶稣的一些事实,或相信耶稣为自己的罪去死就可以得救,或曾经相信后来不信了也能得救,或做一个决志祷告就可以得救,而没有接受全备的耶稣,或者把称义和成圣剥离开来。这都是扭曲的福音。

一方面,福音是好消息,是给我们来相信或接受的,福音是关于耶稣基督到底是谁,做了些什么,有什么样的应许,对待他的不同会有什么不同的后果,另一方面,福音也包含命令的,就是我们必须悔改和相信,然后就得到神在基督里的所有祝福和应许。这也是好消息的一部分。如果我们以悔改和相信来回应福音,就等于顺服了福音,就会得到福音里的祝福和应许。如果一个人真正相信了福音,必定带来生命的改变,会不断活出和福音相称的生活。一个人真正接受了耶稣的所有身份,他对待耶稣的方式也会改变,他的生命也会改变。所以虽然本身福音是让我们来相信或接受的,但是福音本身也是transformational颠覆性或变革性的,一旦接受了就会被颠覆。否则就扭曲了福音。

事实上,无论一个人是否认识耶稣,耶稣都是主,是掌管万有的主宰(徒2:36;10:36)。他将来会来审判这个世界,最终所有的受造都敬拜他(腓2:11)。当我们说耶稣是主的时候,就是承认他的神性,他对万有的主权。但是当我们说耶稣是我的主的时候,是指我们和他的关系,我们以他为我们的神、我们的主,我们是他的王国的子民,我们会敬拜和臣服于他(约20:28)。一个得救的人实际上会以基督为他的主(罗6:23;林前1:2),否则他就没有得救。这是和魔鬼的信的不同之处。魔鬼也信耶稣是谁,但这仅仅是理性上的认同,他们知道耶稣是神的圣者,是神的儿子,魔鬼在耶稣面前会战惊,但是魔鬼不爱神,也不爱主耶稣,也不按照神的旨意行事(雅2:19)。另外,罗10:9不能用来证明我们必须让耶稣做我们生命的主宰、或我们必须委身降服在他的权柄之下才能得救,因为经文的意思是耶稣就是主,是神,这是我们要相信的,这样就可以得救。在生活中顺服耶稣、以耶稣为自己的主人或老板是相信的结果。

有人会质疑主权救恩论是不是信心加上行为,而不是靠信心得救。如何回应呢?
答:如同前面所说的,人人都是靠信心得救,但是信心一定会产生行为,哪怕是内心结出的果子,我们见主耶稣的时候会披戴我们自己所行的公义(启19:8)。救恩的起点是信心,终点也是信心(罗1:16-17),但是信心必然伴随着行为。信心是因着行为而成全或得到验证。所以从这个角度,我们最终见主耶稣的时候既是因信称义,也是因行为称义的(雅2:21-22)。没有任何果子或行为的信心就是假的或死的,不是得救的信心。

有人质疑主权救恩论就不是白白的恩典了,因为加上了行为。如何回应?
答:圣经提到白白的恩典是不需要靠我们的行为得救,乃是透过我们的信心,靠耶稣基督的救赎(罗3:24-26)。我们从始至终是通过信心得救(罗1:17),而不是靠行为,我们的行为永远是不完全的。但是不等于信心的结果一点行为都没有。信心和行为是并行的,信心的结果就是接受耶稣基督做自己的王和主,行为早晚会发生改变。所以主权救恩论和恩典不是冲突的,那是恩典更新我们的结果。恩典会教训我们活出新的身份,不断恨恶罪恶和喜爱公义(多2:11-14)。

有人认为悔改不是得救的前提或条件,信心才是。如何回应呢?
答:如同上面的分析,悔改和相信是近义词,都是得救的前提或条件,悔改的第一步是归信耶稣基督,还包含其他更多内容,比如离开具体的罪等。归信耶稣基督的果子也包含离开具体的罪。至少是内心的改变。挂在十字架上那位归信耶稣的强盗,临时前也结出了果子。即便临死前信主的人,内心也会结出了悔改的果子(即便我们未必看得见)。

有人认为一个人的得救不需要离开具体的罪,这对吗?
答:需要解释什么叫得救,耶稣来是要拯救他的子民脱离罪恶,所以得救包含三个层面,脱离罪的刑罚,脱离罪的权势,脱离罪的同在,这才是完整的救恩。我们是靠信心得救,但是信心的结果一定是脱离具体的罪,哪怕从内心开始,假以时日,一定会有行为的果子。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有人说一个人得救必须离开自己的罪,这对吗?
答:需要解释。不信耶稣是最大的罪,如果一个人得救必须相信耶稣,必须离开不信的罪,然后也会离开其他的罪。从这个角度来说,一个人得救是必须离开自己的罪的。但是如果说离开自己的罪是指离开自己所有具体的罪行,或者必须绝对不会再犯某一个具体的罪行,这就是错的。我们做不到离开所有的罪行,今生不可能完全成圣,甚至某一个具体的罪也可能还会再犯。从这个角度来说,离开罪才能得救就是错的。

有人担心强调顺服主是否等于用救恩的稳妥来威胁一个人,让这个人顺服。是否一个人如果不被威胁救恩的稳妥的话,就不会按照神的旨意去活?
答:一个人活出神所喜悦的生活的根本、首要的、主要的驱动是信心,是福音,是神的应许和祝福,而不是威胁。我们是因信称义,也是因信成圣。一个人一旦相信了福音,就会不断活出和福音相称的生活。同时我们也需要警告那些一直在罪中而不悔改的人、那些以为没有行为也没有关系的人,让他们知道他们自认为认识主、自认为救恩的稳妥其实是自欺(林前6:9-10;雅2:14-26;约一2:4;3:7-10)。

有人说如果说行为是得救的信心的必然结果的话,只会带来两种可能:1)信徒在归信的时候就相信自己会坚持善行到底,不然就没有得救或进天国的确信;2)信徒在信的时候不能确定是否真的信了。而这都是不合乎圣经的。如何回应呢?
答:一个人信耶稣的时候,确实未必是得救的信心,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真的得救了,一种是自以为得救却没有。约翰福音提到很多信的人,但是其实都没有真信(约2:24;8:31,44)。路8:13也提过暂时相信的人。信心是需要经过考验的。所以真的信徒在信的时候是能确定是真信了的,因为真的信心是神的礼物,但是也有的假信徒的确认是错误的。如果是真的信徒,也会愿意顺服主和跟随主,会有好的行为,也必然会坚持到底。在信的时候也会有真正的确信,而且会持守下去(太24:23;西1:21-23;来3:14,10:39;彼前1:5,9)。当然对一些人来说,信是一个过程,认识主耶稣也是一个过程,一个人越认识主耶稣,对于得救和救恩的稳妥就越有信心。那圣经为什么有一些警告的经文要求人进天国必须有行为呢?因为人的自欺,人可能有虚假的信心,人可能自认为能进天国,有救恩的稳妥的确信,其实是假的,所以圣经在多处地方发出了警告(太7:21-23;10:31-32;提后2:12;林前6:9-10)。

有人说罗得应该属于没有委身于神的人。但是圣经说他是一个义人(彼后2:7)。所以人不需要委身于主才能得救。如何回应这样的说法呢?
答:需要定义什么是“委身”。如果委身等于彻底降服,不会犯罪,罗得肯定不是,没有一个基督徒今生可以做到。即便有人做了这样的决定,也不可能做到。但是如果说“委身”是指一个人愿意降服于神,愿意听从神的话,这是一个得救的人或称义的人会有的样式。罗得有他自己的问题,比如他和亚伯拉罕分开的时候选择了肥沃的约旦河的平原(创13:1-13),比如尽管所多玛在神面前罪大恶极,他依然舍不得离开(创13:13),比如天使将要灭所多玛了他还是迟疑不走(创19:16)。但是这不等于罗得一点都不顺服神。他因为相信神的应许而顺服神,和亚伯拉罕离开了本族本家(创12:1-4);他在罪大恶极的所多玛里常常为他们的恶行忧伤(彼后2:7);当天使来告诉他要毁灭所多玛的时候,他立刻叫女婿们离开。所以罗得是有因信而产生的行为的。

有人说徒19:18;林前10:14说明基督徒也会有持续的拜偶像的罪,因为以弗所教会的人信主了一段时间还秘密地拜偶像,林前10:14的动词是现在式,说明这也是哥林多教会的信徒的持续的拜偶像的行为。如何回应呢?
答:林前10:14中的“逃离”或“逃避”是现在时,在用于祈使语气时其基本意思是强调动作的重复性。这并不等于说哥林多教会的人一直在拜偶像的罪中,乃是说他们一旦陷入拜偶像的罪,就要逃离。每一次进入都要逃离。和林前10:24中“求别人的益处”是类似的,“求”也是现在时态的祈使语气,表示重复的动作,意思是一旦有机会,就求别人的益处,而不是自己的益处。徒19:18中的“信了的人”是完成时态,代表已经发生的并对现在有影响的动作。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指因着徒19:13-16所发生的事情而信主的人来到使徒面前承认自己的罪,他们是刚刚信主,而不是信了一段时间;一种是他们信了很长时间,却一直在拜邪术,直到徒19:13-16节的事情发生之后才悔改。即便是第二种,我们也知道基督徒是有可能在某一种罪中而没有悔改,或有可能重复犯某一种罪的,来12:2提到有脱下缠累我们的罪,罗6:12提到不要让罪持续或一直让罪做我们的王,林前15:34提到不要犯罪,就是停止重复或持续地犯罪的意思,林后12:21-13:1也提到哥林多教会的一些人可能一直在罪中不悔改,可能会面临保罗的管教。基督徒的成圣的路上是可能面对顽固的罪的,但是最终一定会有胜过的时候,而不是一直在罪中而没有任何改变,因为基督徒已经与主同死同活(罗6:2-6),主所爱的也必管教(启3:19;来12:5-11)。一直在罪中、一直不悔改的人是不能进天国的(林前6:9-10)。

有人说圣经很多罪人得救的例子都不是悔改了才能得救,乃是相信耶稣就得救了,比如井边的撒玛利亚妇人(约4:10,26-29,39),行淫的女人(约8:10-11)等等。所以信了就得救了,不需要以耶稣为自己的主。如何回应?
答:即便撒玛利亚他人也期待摩西所预言的那位弥赛亚的到来(申18:18-19),他们也知道这位先知的话是必须被听从的。如果这位撒玛利亚妇人认出了耶稣就是基督,就是世人的救主,无疑她会听从耶稣的。那位行淫的妇人也不例外,他经历了耶稣的赦罪,如果他认出耶稣就是弥赛亚,就是主,当耶稣说不要再犯罪的时候,她是会听从的(即便不完美)。这也是为什么门徒一旦认出耶稣是基督,他们听到耶稣呼召他们跟随之后就马上撇下一切跟随了耶稣。这也是前面所提到的,跟随耶稣不是信心的一部分,但肯定是信心的表现和结果。

这里是一个著名的讲中文的白人牧师的链接(需翻QIANG),他认为福音是人要降服神,把生命交给神。这是错误的福音。这和他过去的得救经历有关,他回忆说他过去彻底悔改了罪才得救,才有得救的确据。

参考资料:
https://wordsofgrace.blog/2013/06/01/what-is-your-position-on-lordship-salvation/

https://www.samstorms.org/enjoying-god-blog/post/some-thoughts-on-the-lordship-salvation-controversy

https://www.monergism.com/understanding-lordship-controversy

https://www.desiringgod.org/articles/letter-to-a-friend-concerning-the-so-called-lordship-salvation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sWsC0srUa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OHg1FhyGOs

雷历博士(Charles Ryrie)的基础神学(Basic Theology)

Charles Ryrie写的balancing the christian life以及so great salvation

Zane Hodges 写的The Gospel under siege

John Macarthur 写的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2009年修订版)

Tomas Schreiner 写的 Faith alone: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Wayne Grudem 写的 “Free Grace” Theology

https://simai.life/node/2378#:~:text=Lordship%20Salvation%EF%BC%88%E4%B8%BB%E6%9D%83%E6%95%91%E6%81%A9%EF%BC%89%E6%9C%89%E5%BE%88%E5%A4%9A%E5%AE%9A%E4%B9%89%EF%BC%8C%E4%B8%8D%E6%98%AF,%E4%BF%A1%E5%BF%83%E7%9A%84%E5%9F%BA%E6%9C%AC%E7%BB%84%E6%88%90%E9%83%A8%E5%88%86%E3%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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