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200|回复: 6

老公在外地工作,不能回来和我一起办理签证延期的手续,那签证会否批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4-7-2006 0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公在外地工作,不能回来和我一起办理签证延期的手续,那签证会否批准?

大家好,请问关于转PR签证(六个月签证)事宜:

转PR签证(三个月或六个月签证)时,移民局有规定一定是老公陪同才能办理的.

请问,如在办理的时间,老公在外地工作,不能回来和我一起办理签证延期的手续,那签证会否批准?可否提供委托书或老公的亲笔信就可以办理呢?

请各位帮忙解答,THANK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4-7-2006 1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manda_gz 于 24-7-2006 01:19 PM 发表
老公在外地工作,不能回来和我一起办理签证延期的手续,那签证会否批准?

大家好,请问关于转PR签证(六个月签证)事宜:

转PR签证(三个月或六个月签证)时,移民局有规定一定是老公陪同才能办理的.

...

我是老公的角色,我所知道的是老公不陪你去,很麻烦,最好让老公抽时间陪你去!老公如果让签证官看到的话,你什么话都不必多说,如果老公不在可能会被问到说不出来。建议你一定要在中国和马来西亚注册,不要只注册一个地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7-2006 01: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oimagination 于 24-7-2006 11:42 PM 发表

我是老公的角色,我所知道的是老公不陪你去,很麻烦,最好让老公抽时间陪你去!老公如果让签证官看到的话,你什么话都不必多说,如果老公不在可能会被问到说不出来。建议你一定要在中国和马来西亚注册,不要只注 ...

请问一下为什麽要在两边註冊呢?只在马註冊会有什麽不方便吗?謝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7-2006 02: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uuga11 于 25-7-2006 01:44 AM 发表

请问一下为什麽要在两边註冊呢?只在马註冊会有什麽不方便吗?謝謝。。。

这个不是方不方便的问题,这是法律和跨国婚姻所需要的一个过程,如果真嫌不方便,干脆就别结婚了,你说是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5-7-2006 12: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我把大马的结婚证书在中国驻大马大使馆认证留底,这样,中国也不是知道了吗,还要在中国再登记一次吗?
我让我老公的家人陪我去签证,他们会说马拉文,那是不是就没问题啦.
THANK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7-2006 08: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申 请 延 长 中 国 太 太 的 签 证 时,丈 夫 必 须 在 场

原帖由 Amanda_gz 于 24-7-2006 01:19 PM 发表
老公在外地工作,不能回来和我一起办理签证延期的手续,那签证会否批准?

大家好,请问关于转PR签证(六个月签证)事宜:

转PR签证(三个月或六个月签证)时,移民局有规定一定是老公陪同才能办理的.

...



在 马 来 西 亚 移 民 局,延 长 中 国 太 太 的 居 留 证 及 社 交 签 证 的 申 请,通 常 是 由 身 为 马 来 西 亚 公 民 的 丈 夫 ,带 中 国 太 太,前 往 移 民 局 总 部 办 理。

移 民 局 网 站http://www.imi.gov.my/eng/perkhidmatan/im_PasLawatan1.asp
还 在 Social Visit Pass - Wife of Citizen (Chinese Nationality)
申 请 条 件 的 末 端, 特 别 注 明 在 申 请 时,丈 夫 必 须 在 场。
Husband is required to present when making application

移 民 局 在 确 保 婚 姻 继 续 有 效 的 情 况 下,才 会 考 虑 批 准 延 长 中 国 太 太 的 居 留 证 及 社 交 签 证。

为 了 多 方 证 明 婚 姻 继 续 有 效, 移 民 局 除 了 要 求 丈 夫 在 场, 也 可 能 要 求 丈 夫 在 申 请 延 长 中 国 太 太 的 居 留 证 及 社 交 签 证 时,提 呈 证 明 婚 姻 继 续 有 效 的 法 定 宣 誓 书。同 时,指 定 申 请 由 身 为 保 证 人 (Sponsor) 的 马 来 西 亚 丈 夫 –application made through local Sponsor  (而 不 是 中 国 太 太) 提 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楼主| 发表于 26-7-2006 1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ranslator,THANKS,
我一切明白了,照我的情况,结婚后,就各自在外工作,到时再回大马团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8-4-2024 01:41 PM , Processed in 0.064465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