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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伏法!歐盟呼籲台灣「全面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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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5 09: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現役軍人黃麟凱因殺害前女友及其母親,於1月16日晚間被執行槍決。在國際間最積極倡導反對死刑的歐洲聯盟(EU),也於黃麟凱伏法後發表聲明,呼籲臺灣全面廢除死刑。


據歐洲對外事務部(European External Action Service,EEAS)官網的聲明指出,2025年1月16日,黃麟凱在臺北被執行死刑。他因謀殺兩人而被定罪。歐盟以最強烈的措辭譴責這一罪行,並向受害者家屬表達誠摯的慰問。同時,歐盟重申其在任何情況下,均反對死刑的立場。

歐盟認為,死刑是一種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懲罰,是對人類尊嚴的終極否定。證據顯示,死刑對威懾或減少犯罪的效果微乎其微。因此,歐盟呼籲臺灣實施並維持「事實上的死刑暫停政策」(de facto moratorium),並致力於全面廢除死刑的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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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2025 11: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殺死前女友與其母親的現役軍人黃麟凱,16日晚間槍決伏法,引爆廢死聯盟不滿,痛批賴清德用死刑救民調,法務部則強調一切合法。曾輔導過黃麟凱的教誨師也揭露原因,直言當事人已經不可能教化了。


根據《知新聞》報導,教誨師黃明鎮曾於3、4年前輔導過黃麟凱一陣子,他認為黃麟凱已經無法教化,原因有二,其一是黃麟凱對於盜領前女友20多萬存款一事,本人認為情侶間的金錢往來是理所當然;其二是事發多年,黃麟凱自始至終從未認錯,不斷合理化犯行,毫無悔意,因此認為已無教化可能。

對於槍決黃麟凱,法務部常次黃謀信表示,該名死刑犯犯行屬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最嚴重犯罪」,且不符合非常上訴要件,亦無聲請再審等救濟,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自應依法執行死刑,不違背憲法法庭憲判8判決意旨。

黃謀信說,黃麟凱先絞殺前女友母親,後又埋伏性侵前女友並殺害,所涉犯行手段殘忍、冷酷,犯行顯已泯滅人性,惡性重大至極,造成被害人家屬無可彌補之哀痛與天倫夢碎之悲劇外,更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核准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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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5 05: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昨晚9点多有跟直播。
只是好奇枪决时,现场会不会听到枪声。
记者等到肚子饿,跟旁边的记者聊一些聊是非(记者差不多要怀疑自己收到假消息),偶尔爆粗口。刚好听到消防车出动的警笛声,还有听到一个路人大喊一句吵死人(据说有示威)。
一直等到十点过后,记者在忙着搞电池时,
我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枪声?)。
旁边的记者们都说他们听到了,除了那个搞电池的记者,他没听到。过后看到执法人员烧纸钱。
随后画面切换室内,短短的annoucement,过后就一直重复那段不太明显枪声的画面。
(今天是那对双胞胎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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