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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21 1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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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ngss 于 17-7-2021 12:31 PM 编辑
我觉得不会有问题,你该是新人吧?你不需要胡思乱想。
我很坦白告诉你,你去警察局报案,帮你录取口供的 Sergeant 应该会告诉你,什么是恐吓。如果你的老板说要找人打你,要你有好看的,要你..,那是刑事恐吓。你的老板没有恐吓你。
公司有亏损,法律上员工不需要负责的,即使你的老板有你签了要负责的协议,等他去法庭再说。
这14天是看 S/L Release 的数额,他要给你 Statement,你收到后看一看,你都没做坏事,就不需要担心的。你担心,而且没有人能够给专业知识的话,找你的选区的国会议员,不过,先跟他们说明,不要有记者招待会。有些政客要开记者招待会,最后事情闹大后你就遭殃。
网上的意见,很多都是 amateu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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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7-2021 1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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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谢谢你的意见,因为我已经不懂要如何,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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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21 09: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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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如下:
1. 我不可以做同行六个月
以上这一点,如果你做的行业是你的专业,辞职后不做回这行业 会让你找不到饭吃,那么在大马的法律里,这种不平等条约会使到合约对你的约束无效,请参考 Contract Act或询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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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7-2021 1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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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其妙 发表于 18-7-2021 09:43 AM
协议如下:
1. 我不可以做同行六个月
以上这一点,如果你做的行业是你的专业,辞职后不做回这行业 会让你找不到饭吃,那么在大马的法律里,这种不平等条约会使到合约对你的约束无效,请参考 Contract Act或询问 ...
好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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