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自由大马》报导,吉兰丹州一名汉堡摊摊主因违反行动管制令所规定的营业时间,被警方罚款5万令吉。汉堡摊主(Wan Mohd Faisal Wan Kadir)说,晚上11点左右,他在家中准备汉堡时,5名警察上门开罚单。当时周围并没有顾客,他也补充,在行管令期间他只接受外卖订单。
马来西亚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达基尤丁·哈山(Takiyuddin Hassan)表示,罚单是基于行动管制令的限制条规所发出的。
他说,根据行管令条规,执照持有人或场所所有者如果未能遵守MCO规定的开放时间,即属第三类罪行,最多可被罚款1万令吉。
如果在7天内缴付罚款,违规者有权获得高达50%的减免,如果在14天内支付,则可获得高达25%的减免。
达基尤丁在一份声明中说明,“政府根据《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即342法案,制定了关于各种违法行为的罚款及折扣,作为行管令执法当局的执行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