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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不开车!交通部或加重酒后致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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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0: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驾驶人士注意了!交通部有意加重死亡车祸,特别是醉酒驾驶车主的刑罚。


图片来源:取自网络




《星洲日报》报道,交通部长陆兆福昨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时透露,该部正在研究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


此外,他表示,早前沙巴斗湖法庭判处醉驾司机造成4人丧命,必须坐牢17年。


“这决定值得赞扬,因为是向驾驶人士传达了在路上需要负责任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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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吊銷他的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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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0: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部有意加重酒后致"死刑"罚...

我看标题,直接想到“死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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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0: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驾的应该一律加重刑罚,如果没造成意外的
应该效仿台湾那样,罚去太平间当义工

如果造成别人财物损失的,则应该可以让受害者索偿
而不只是赔保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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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0: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罚而且终身吊销驾照,就不会有类式案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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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1: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关几年, 吊销驾照
大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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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关17年是便宜肇事者了,这点我们的法律还是比台湾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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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1: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边厢酒廊就给执照开多多啦,
营业时间可以到清晨,里面可以喝酒参“药”喝。

这边厢一直打广告“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
政府要严厉惩罚酒醉肇祸司机。

现实的我们看到的半夜车祸的十之八九是酒醉肇祸
(路上飞速蛇形漂移,撞电灯柱,撞分界提,闯红灯,冲过对面线撞别人的车)

这不是很矛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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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1: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am69 发表于 22-3-2019 11:26 AM
这边厢酒廊就给执照开多多啦,
营业时间可以到清晨,里面可以喝酒参“药”喝。

这边厢一直打广告“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
政府要严厉惩罚酒醉肇祸司机。

现实的我们看到的半夜车祸的十之八九是酒醉肇祸 ...

有几矛盾?

喝酒不驾车, 驾车不喝酒。
要喝酒就想好好等下怎么回家(或不回家), 有朋友载, 不然就taxi/grab。  有几难介?
本地人就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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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1: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华人婚宴都有喝酒,都要 饮胜

华人婚礼都是吃到晚上10点半的,吃完了喝完了当然要回家。。

难道坐在那边等酒褪去才驾车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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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grab这样方便,喝酒了可以搭grab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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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福仔又做事了, 一级棒!

喝酒了根本就不应该驾车,要驾车就别喝酒,基本常识但有人就是找一大堆借口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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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22-3-2019 11:49 AM
现在grab这样方便,喝酒了可以搭grab回家

你不明白酒鬼的心态,他们是面子问题,搁不下面子向别人认自己醉了,要证明自己的酒量好和没醉,因此坚持自己驾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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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2:2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驾撞死人应该和普通的刑罚一样,或者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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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12: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hteoh2001 发表于 22-3-2019 12:07 PM
你不明白酒鬼的心态,他们是面子问题,搁不下面子向别人认自己醉了,要证明自己的酒量好和没醉,因此坚持自己驾车回家。

都醉到自己站不稳了。
还一直喊我没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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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0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撞死人理应和误杀同罪或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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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0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hteoh2001 发表于 22-3-2019 12:07 PM
你不明白酒鬼的心态,他们是面子问题,搁不下面子向别人认自己醉了,要证明自己的酒量好和没醉,因此坚持自己驾车回家。

所以作为这种酒鬼的朋友的你,你有义务把他灌醉到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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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0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三傻Samsung 于 22-3-2019 01:27 PM 编辑
thunder 发表于 22-3-2019 12:02 PM
福仔又做事了, 一级棒!

喝酒了根本就不应该驾车,要驾车就别喝酒,基本常识但有人就是找一大堆借口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


我认为,醉驾的人:还未发生意外的 - 吊销执照3年 + 罚款20k


发生意外(没有死人) - 永久吊销执照 + 坐牢5年以上 + 罚款50k + 受害者索偿(保险赔多少 x 3倍)
发生意外 (死人) - 永久吊销执照 + 坐牢20年起 + 充公全部财产赔偿给受害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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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配合執法嚴一點

貪污是一個問題

抓到都 se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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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9 0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的。
平时道路执法完全都不严,双线割车,滥用紧急车道,逆向行驶这些都不理。
只是抓醉驾有屁用?

要是道路执法严格,民众知道政府能够贯彻法律至上的原则后,醉驾自然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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