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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废除死刑政策已成不可转移的事实,但可以让你保留几项条项,你会选…(只能选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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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8 10:26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意选择,本选择题,只能选8项)


老马:非说了就生效."废死须待新法通过"
政府拟废除死刑引起人民反弹,尤其谋杀案、奸杀案受害者家属皆反对废除死刑,首相敦马哈迪指政府还得等待新法律条文获得通过,才能执行。
…………
如果废除死刑政策已成不可转移的事实,但可以让你保留几项现时的条,你会选………

(注意选择,本选择题,只能选8项)

1.對最高元首、统治者或州元首發動戰爭- 刑法121條
(东马人民不能触及)
2.攻击最高元首、统治者或州元首 - 刑法第121A條(强制性)
(东马人民不能触及)

3.恐怖行为 - 刑法130C条(强制性)
(东马人民不能触及)

4.教唆叛變(武裝) - 刑法第132條
(东马人民不能触及)

5.謀殺- 刑法第302條(强制性)


6.教唆兒童或精神病人自殺 - 刑法第305條


7.身负无期徒刑时试图谋杀- 刑法第307(2)條(强制性)
(东马人民不能触及)

8.以謀殺为目的的綁架或劫持- 刑法第364條
(东马人民不能触及)

9.劫持人質致死- 刑法第374A條(强制性)
(东马人民不能触及)

10.強姦致死 - 刑法第376(4)條


11.團體搶劫並謀殺- 第396刑法
(东马人民不能触及)

12.販毒- 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强制性)


13.持有槍支罪- 國內安全法
(东马人民不能触及)

14.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非法关押 - 绑架法第3(1)条
多选投票: ( 最多可选 8 项 ), 共有 10 人参与投票

距结束还有: 7954 天15 小时51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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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8 10: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帖子很有深度,我还真的在考虑。正常华人来说,绝对不会选择1和2的,除了中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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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8 10:35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pupuman 发表于 17-10-2018 10:30 AM
你的帖子很有深度,我还真的在考虑。正常华人来说,绝对不会选择1和2的,除了中立们。

你的同理心一向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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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8 10: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元旦8466 发表于 17-10-2018 10:35 AM
你的同理心一向厉害……

开明的马来人也不会选1和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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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8 10:44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希盟废死,我就支持废死,政府是我选的,我支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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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8 10:46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终身监禁必须是永生不能踏出牢房半步才对。死犯吃喝拉小都在牢里面。每餐白饭半碗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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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8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保留所有强制性的

我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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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8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废的目的,可能会让鸡佬与河马逃过一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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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8 11:1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危楼 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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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8 12:0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ow_meng5727 发表于 17-10-2018 11:08 AM
这次废的目的,可能会让鸡佬与河马逃过一劫 ! ! !

没对称的~一个前首相无论是被判终身监禁或死刑,对马来社会来说,同样都是面子挂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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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8 12:1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废柴林異彬 发表于 17-10-2018 11:17 AM
危楼 走人

小小事就跑~你还当自己活在国阵朝代咩~做个男人出来投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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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8 12:1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家驹 发表于 17-10-2018 10:51 AM
我认为应该保留所有强制性的

我选这些

你所投选的都有顺民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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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8 12:2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傻Samsung 发表于 17-10-2018 10:46 AM
终身监禁必须是永生不能踏出牢房半步才对。死犯吃喝拉小都在牢里面。每餐白饭半碗就够了。

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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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8 04:1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0.強姦致死 - 刑法第376(4)條

是不是性高潮,倒致心脏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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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8 04:2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关于东马的事务的,你去含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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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8 05:0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ustebelmont 发表于 17-10-2018 04:19 PM
10.強姦致死 - 刑法第376(4)條

是不是性高潮,倒致心脏病死了?

随你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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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10-2018 09:56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unsheng 发表于 17-10-2018 10:44 AM
希盟废死,我就支持废死,政府是我选的,我支持到底!

你的支持是没奖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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