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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与incom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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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刚辞职,公司给了我一个表格,需要呈交去LHDN proceed 盖章, 证明我没有欠income tax, 公司才会release 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给我。这个form必须要附上5年里的报税记录,EA form, 及所以exemption 的单据。很麻烦。公司是第一次实行这个措施,很多东西都不清不楚,我另一个较早辞职的同事跑了3次LHDN都还没settle. 我想问的就是我每年都有报income tax的,如果我有欠税,那也是我个人的问题,到底为何公司还要我填这个form呢?还要扣留我的工资直到我搞定LHDN 那个流程才出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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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18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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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8 06: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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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什么不对,可是这是compulsory 吗?我问了一些在大公司做的朋友,他们的公司都没实行这个条例。得到的结论都是公司要不要follow 这个rules 都可以。我不明白如果公司没跟这程序会影响到公司什么?我们要跑LHDN就会浪费我们的时间,而且只能安排私人时间去,不能在工作时间去submit fo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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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6-2018 06: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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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公司对这个条例该怎么做都不清楚,提供我们错误的表格,没有在表格上盖公章,没有提供一个不懂什么surat, 是公司要准备的。我的同事就是因为这些跑了3次LHDN, 3次都是遇到不一样的officer, 也没一次过跟他讲清楚,所以还要再去的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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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6-2018 06: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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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职后只有一天的时间可以去LHDN, 就要开新的工了。。如果一天不能settle我就头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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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8 09: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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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8 10: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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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ngss 于 14-6-2018 10:33 AM 编辑
1)一般公司是通过上网e-SPC呈交CP22A表格。如果公司是运用电脑计算PCB,通常不会少扣,所以,在全面电脑化的公司,这Tax Clearance如果在30天前就开始,步骤都很快,因为PCB算得准,用e-SPC 效率也高。问题是很多公司都没取用e-SPC。
2)如果公司没按流程走,按照法令,LHDN可以给予以下的惩罚:
https://home.kpmg.com/xx/en/home ... alert-2016-032.html
Employers may face fines between MYR 200 and MYR 20,000 and imprisonment for up to 6 months in addition to becoming liable for the employees’ outstanding tax obligations.
3)以我的经验,跑很多趟的人都是在以往报税时胡乱 claim relief,可以 claim 的都 claim(父母医药费、买书、买电脑),没有收据也照样claim,Tax Clearance通常都做3 - 5年调查,没有收据就要跑很多趟,因为2018年开始,如果被抓到逃税,除了要补交、还有面对100%罚款 ,眼看几千块的罚款,很多人就赶紧找收据。
4)月收入少过3千块的不需要经过Tax Clear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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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6-2018 1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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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请问e-spc 是公司做还是员工做?我昨天才知道有e-spc, 今天已经上网自己 submit e-spc了。但是我的同事帮我问lhdn 的officer, 他说上网做e-spc是不complete的,因为没有呈交扣税的收据资料。所以还是要亲自去lhdn. 我有上网看了spc 的panduan, 好像是说由公司去做,为何我的公司会要我们自己submit 的?还有我的公司在我们离职前的10多天才告知我们要submit spc,让我们等离职后再自己去submit, 导致我们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注定是要被扣留,根本都 不够时间让lhdn 去proce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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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6-2018 1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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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6-2018 10: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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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一下为何我的同事要去那么多次
1)第一次去发现公司给错表格,应该是填表格22A, 公司却给我们表格22。同事只带表格过去,然后officer跟他说还要5年内的EA form. 这点公司完全不知道。
2) 第二次去officer 跟他说除了EA form还要有扣税的单据。
3)第三次去officer跟他说除了EA form, 单据,SPC表格还需要盖公章和公司代表签名,还有公司需要提供一封信。
4)第四次终于文件齐全,可以交上去,officer告知will proceed in 14 day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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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8 1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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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SPC 是必须公司负责人或者公司HR部门在员工离职30天前输入,不是员工输入。
2)给错表格、不懂流程、那是公司的负责人或员工缺乏培训,如果公司不改善,你也离开了,不用去管他了。
3)需不需要扣税的单据,这是看LHDN的官员怎样整理了. 从我的经验中,不是每个离职的员工都会被要求呈交单据。一般上,如果需要提供5年的单据,那是 LHDN 官员趁着 tax clearance 时做 tax audit,这不是雇主所能掌控的。
4)Manual CP22A 表格 + 公司代表签名和盖章 + 公司信,这通常是外籍员工离职时或者本地人离国才需要办理的。如果是本地人换工作,通通都是按e-SPC 线上表格为准,员工只需要 EA和单据。
5)这 tax clearance 流程以往都有,只是LHDN和本地雇主以往只针对外籍员工离职或者本地人离国。可是,2016年2月扩大范围后,一些官员不熟悉流程也是有可能的。
6)雇主只有在LHDN出信后才能发放薪金,不能单靠员工完成 tax clearance 表格为准则。如果呈交的资料有问题,LHDN 有权不发出 tax clearance letter。
7)呈交表格时,最好要求官员的 Email 以便加快处理速度。通常雪隆一带的LHDN官员如果需要更多资料,他们也会直接以 Email方式联络雇主。有些官员在发信后,也会将 soft copy传给雇主,否则 Pos Malaysia的速度也会拖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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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6-2018 07: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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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我已经自己submit e-spc 了呢?自己submit可以的吗?还是需要要求公司再次帮我subm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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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6-2018 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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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了,公司将eSPC的登入密码告诉你是有点奇怪。要快的话,打电话给call centre, 要求处理你的case的官员名字和分机号码。联络这位官员,要求电邮,缺乏什么资料,可以要求公司传给他,当他出信批准公司发放你的最后薪金,要求他也用电邮通知雇主,Pos Malaysia 的服务,恐怕会让你失望,我的经验中80%是员工自己去拿信,20%是官员用电邮通知。你一直催促,说拿不到薪金,还不了房贷,要中银行罚款,官员不耐烦了,就会帮你早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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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6-2018 03: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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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登入自己的e-filing account, 然后在找e-spc按进去,只是输入no. Majikan就进入填表格,根据指示填完表格而已。最后显示如图。这样就可以了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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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6-2018 05: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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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不是实际操作eSPC的人,所以不大清楚,我只记得由雇主呈交的eSPC表格,需要填上:
1)员工加入的日期。
2)员工离开的日期。
3)从Year Assessment 2018开始,一共领了多少薪金和缴交了多少EPF。
4)被扣留的最后薪金是多少。
如果你填入的表格也是要以上资料,我想是一样的。如果你有顾虑,还是打电话联络LHD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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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6-2018 07: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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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gss 发表于 15-6-2018 05:21 PM
抱歉,我不是实际操作eSPC的人,所以不大清楚,我只记得由雇主呈交的eSPC表格,需要填上:
1)员工加入的日期。
2)员工离开的日期。
3)从Year Assessment 2018开始,一共领了多少薪金和缴交了多少EPF。
4) ...
好的,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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