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2624|回复: 30

女人要小心女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3-4-2016 05: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人性侵未成年少女不算犯法。。。

受害少女现年16岁,来自破碎家庭,她在2011年认识被告时,以为她是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男子,没觉察到她是女人。(档案示范照)


“男人婆”承认多次戴假阳具性侵13岁女邻居,原本有可能坐牢长达八年,不料高庭法官拒绝接受她的认罪,理由是“性侵”罪只适用于男人,女人性侵未成年少女不算犯法。

被告祖尼卡(无业,39岁)最后只被判对儿童做出猥亵行为罪名成立,坐牢八个月。

她身材高大、一头短发,双眼炯炯有神,说话时声音低沉,一副男人模样,难以看出是女儿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3-4-2016 05: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只听说女人要小心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4-2016 05:0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還是要坐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3-4-2016 05: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8年vs8月差很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3-4-2016 05: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心大萝卜 发表于 13-4-2016 05:07 PM
我以前只听说女人要小心狼

男人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4-2016 05: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要怕老婆才会发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3-4-2016 05:1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為不承認同性戀,
所以沒有同性性侵的。
不過那些侵犯男童的男人叫犯什麼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4-2016 05: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比較狠啊

Loading FB Vide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3-4-2016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NewFuture 发表于 13-4-2016 05:19 PM
因為不承認同性戀,
所以沒有同性性侵的。
不過那些侵犯男童的男人叫犯什麼法?

非自然性行为是有罪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4-2016 05:3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_chong 发表于 13-4-2016 05:11 PM
8年vs8月差很多。。。

還是要坐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4-2016 05:4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一般都是用假阳具来插自己,很少听过拿来插别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4-2016 07:3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怕的男人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4-2016 08: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蛇仔明 发表于 13-4-2016 05:44 PM
女人一般都是用假阳具来插自己,很少听过拿来插别人的。

你的陆妹有没有男人婆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4-2016 08:2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为变态的女同性恋者开了先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4-2016 08:58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ewFuture 于 14-4-2016 08:59 AM 编辑

偶覺得控方應該要提出上訴。。。

自從後李到無李(無理)時代,
光怪陸離事件時不時發生。
雖然是個案,
然而似乎“個案”事件變成常態了。。。
人亡政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4-2016 02:4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_chong 发表于 14-4-2016 08:26 AM
你的陆妹有没有男人婆型的?

妈的,男人婆型的GFE怎么会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4-4-2016 06: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1-10-2016 04: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NewFuture 发表于 14-4-2016 08:58 AM
偶覺得控方應該要提出上訴。。。

自從後李到無李(無理)時代,
光怪陸離事件時不時發生。
雖然是個案,
然而似乎“個案”事件變成常態了。。。
人亡政息?

上诉了,改判10年。。。

大法官斥责戴假阳具(dildo)性侵少女邻居的“男人婆”,虽与少女之间有恋情,但她滥用少女的信任,并且多次犯案,因此从原判坐牢八个月,延长到判监10年。

这起性侵未成年案,发生在2012年3月至2013年底之间,地点在东北部一带的组屋单位。

被诊断有性别焦虑症状的被告祖尼卡(39岁)共面对21项控状,包括20项性侵罪及一项猥亵儿童罪。


http://news.omy.sg/News/Local-News/story20161011-48087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10-2016 04: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_chong 发表于 11-10-2016 04:40 PM
上诉了,改判10年。。。

居然还有UPDATE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10-2016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少女情愿的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3-9-2024 02:08 AM , Processed in 0.244376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