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道教“慈爱和同”的宽容精神
2014-09-09 张继禹 中国道教文化 和谐社会是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的社会,和谐社会不等同于无差别的平均社会,人与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本身就是构成社会的自然现象,我们的社会因此才丰富多彩,个体的人生才有价值,但差别应是相对的,有序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差别或差距应当被控制在社会能够被接受和容许的限度内。对此,道教的“慈爱和同”精神,能为化解现实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提供有益的借鉴。
道教认为,“道”具有容纳一切、慈爱万物的品质。太上道祖——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并说我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在道祖老子《道德经》的教育下,道教形成了中华文化特有的“齐同慈爱”的文化精神。
在道教看来,现实社会中,物与物之间,物我之间,人与人之间,或者说,不同文化、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之间等等,都是有差异的。人世间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完全的同就没有繁荣,没有这绚丽多彩的世界,也就没有了生机。只有“相反”,才能“相成”。道教的阴阳鱼太极图就是阴阳“相反相成”的“和谐”精神的生动形象体现。阴阳虽然相反,却又相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平衡而又互动,阴阳、相反相成、平衡互动、你我之间又都属于同一个整体。我们既要在承认彼此差异,又要认识到具有差异的不同事物、不同种族和民族、不同文化彼此之间的“齐与同”。“齐”是就事物的相对意义而言的,在意义价值的层面上说,不同的事物是可以“齐同”的,这样我们才彼此包容、彼此促进,就如阴阳鱼太极图中的阴鱼和阳鱼一样,虽然性质不同,但却共同构成了一个和谐的整体。
因此,道教教人要乐人之吉、悯人之苦,救人之危、赈人之急,齐同慈爱。一句话,就是要本着“道”的宽容品格和上善之慈爱,慈心于物,悯及一切,即善待一切生命,使人心和平,社会和乐,自然和谐。 “慈爱和同”的精神要求人们修行的是“虚怀若谷”的品质,这样才合于道。《南华经》里讲“唯道集虚”。也就是说“道”以“虚”为体,虚则能容,《道德经》中说: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像大海一样广纳百川,不拒细流,处下而不争。“道”为虚为体,使万物自然生化,各适其性,因此,我们看到,自然界尽管是由千差万别的物种构成的,但其运行却和谐而有序。
同样,在道教看来,差异并不必然导致冲突,只要我们能够“虚怀若谷”,不自以为是,不存主观的成见,相互帮助,相互宽容,相互尊重,我们就能够和睦相处。不仅如此,“虚怀若谷”的精神品质还能使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了解和发现他人的优势和长处,相互吸收、相互补充,共同取得发展,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和平。 道教讲“慈爱和同”,从宇宙大化的高度来说就是要“道法自然”。道教的“道法自然”就是强调宇宙自然大化的和谐,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不仅是讲人际关系的和谐。《道德经》中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就是要人们去用心认识世界万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性,维护它的和谐之美。在“同”这个方面,道教强调的是矛盾的辩证统一,如《道德经》中所说的“音声相和”。而这样一个和谐的最高体现就是以虚为体的具有无限包容性的“道”。
道教“齐同慈爱”、“虚怀若谷”的教义思想,反映和突出是道教以道的“慈爱”、“虚静”为根基的开放、包容、同情、和谐的精神。我们相信,道教“齐同慈爱”、“虚怀若谷”、“道法自然”的精神,能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在理论思想上提供有益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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