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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同被控抄襲 聲明已簽授權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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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14 08: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方大同日前發行新專輯《危險世界》中的新歌《小方》歌詞,因與中國民謠《小芳》一樣,遭原創者李春波4日在微博發表「寫給版權總局的一封公開信」,直接點名方大同抄襲。

對此,方大同今日透過華納音樂版權香港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師發表聲明表示:「華納音樂版權香港有限公司曾與斗室(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合約,根據該合約,華納音樂版權香港有限公司獲得了李春波老師《小芳》詞曲著作權在全世界各地區的管理權,包括授權他人使用並收取授權費,並有權獨家授權方大同先生以現行著作權法所規定的所有方式進行使用。」

唱片公司指出,方大同曾在訪問中多次提到,《小方》最初的創作靈感來源於李春波的經典歌曲《小芳》,在決定歌曲將取樣《小芳》的副歌部分後,第一時間就透過正式管道獲取該歌曲的版權授權,並在歌曲創作過程中都有透過管道與李老師聯絡,也得到友善的回應,在獲悉得到認可及授權後,方大同也多次於微博及宣傳行程中感謝李春波老師。

對於,李春波日前在網上發出的公開信中提及「從未將歌曲《小芳》的版權授權給任何人使用」,方大同則感到非常詫異,認為當中應該有發生一些誤解,雖然被質疑,但方大同以同為音樂創作人的身分,非常理解李老師的維權作法,也認為音樂創作人應該得到應得的收入,所有人都應該要尊重音樂版權的使用。

目前方大同所屬公司希望可以盡快聯絡到李春波,積極妥善的把事情原委弄清楚,讓這件事得到圓滿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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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14 09: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抄袭是很平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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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14 09: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惹管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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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14 10: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抄袭的妙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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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影音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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