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性开放的时代,报刊、杂志、电视、电影、网络的传播,均摆出了“惟恐天下不乱”的架势,给予未婚及婚姻内的人们许多性自由的渲染。在周边性泛滥的环境中,基督徒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持守婚前圣洁、保守婚姻圣洁,显得特别难于遵守。不少青年基督徒对牧者表达心里的无奈,他们因为持守圣洁而被当作异类,因为拒绝婚前同居而被朋辈所讥笑。不少基督徒则因为不敌诱惑而沉陷其中,危害及灵性、心理及身体。 一、神圣婚姻的保障 从圣经的教导中,我们看到神在不同的时代,借着祂的仆人,向我们传递婚姻圣洁的教导。第一,神是婚姻的创造者,祂的本质就是圣洁,因此祂对其子民说:“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11:45)第二,神在创造婚姻的时候,就是一个圣洁的开始,受造的亚当与夏娃本身是无罪的。第三,神在颁布诫命的时候,将圣洁的婚姻作为重要的命令,说:“不可奸淫。”(出20:14)。第四,主耶稣在世时提出“不可奸淫”的真义。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7)第五,保罗指出我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若是行淫就是将基督的肢体当作娼妓的肢体,“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林前6:15-16)第六,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婚姻圣洁的要求:“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 婚姻是神圣的,是神所创造的,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婚姻的圣洁则是美好家庭的保证,是孩子生命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神创造婚姻的目的,就是要让人类能借婚姻的生活来完成神所赋予的使命。性,在婚姻关系里,是夫妻亲密关系的体现。性本身也是神所创造的。神将性放置在婚姻里,使它成为夫妻亲密关系及生儿育女的重要元素。性虽然也有着使人欢娱的成分,但它却不是全部。只有在婚姻中的性才是圣洁的、美好的、安全的。 二、浪漫爱情的考验 在爱情至上的时代里,媒体所渲染爱,大多是婚前与婚外的关系。有人做了项调查,凡是在电影里所出现的性爱的镜头,大都是渲染婚外情的浪漫,将这种罪恶形容为浪漫与美好的。但在同时,却将婚姻中的性表达为枯燥、乏味、过时。因此,许多人会去尝试那些所谓的浪漫爱情。这就如箴言里所描述的:“愚昧的妇人喧嚷,她是愚蒙,一无所知。她坐在自己的家门口,坐在城中高处的座位上,呼叫过路的,就是直行其道的人,说:‘谁是愚蒙人,可以转到这里来!’又对那无知的人说:‘偷来的水是甜的,暗吃的饼是好的。’人却不知有阴魂在她那里,她的客在阴间的深处。”(箴9:13-18) 按箴言智者的教导,那看似浪漫的性关系,其实是“偷来的水”、“暗吃的饼”。虽然犯罪的人将此视为“甜的”和“好的”,但它实际上是致命的毒药,因为智者说:“有阴魂在她那里,她的客在阴间的深处。” 情感激发的爱情,需要理智来约束。爱情的生发,若没有理智的约束,来得容易,去得也快。若再以浪漫为前提,可能浪漫的失去,爱情也随即烟消云散。但真爱需要持守,需要等待,这是对于爱情的有效升华与转化。那无定的浪漫爱情,需要经过时间来沉淀,允许理智介入其中,所转化的爱情将是持久的、无私的、安全的。 三、蒙福家庭的保证 婚姻是核心家庭中最基本的元素。进入婚姻,就预示着建立家庭。对于婚姻,相信所有希望进入婚姻的人,都有许多心里的期待。那“从此他们生活在幸福的婚姻里”的美好愿景,是所有人对婚姻的期待。然而,真正的幸福需要建基在蒙福的基础之上。在幸福感越来越低的现实世界,追求蒙福的生命却是婚姻的唯一出路。 诗人说:“当以圣洁的妆饰敬拜耶和华,全地要在他面前战抖。”(诗96:9)其中,“圣洁的妆饰”可以为“圣洁为妆饰”,我认为“圣洁为妆饰”更能表达原来的意思。因为神是圣洁的,到祂面前的人不仅要在妆饰上圣洁,更要以圣洁为生命的妆饰。箴言9章10节说:“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蒙福的婚姻就当以圣洁的生命来敬畏耶和华,这才是蒙神所赐福的。 蒙福的婚姻是蒙福家庭的基础。婚姻是家庭的基本元素,蒙福的婚姻所带来的果效将使家庭及家庭成员共同蒙福。当今社会上许多家庭的悲剧离不开婚姻的问题,而婚姻的问题大多与不正当的性关系有关。问题少年的普遍增多,与父母婚姻的问题有关,不健康的婚姻关系导致孩子身心灵不健康。因此,想要建立蒙福的家庭,相信圣洁的婚姻是不可以忽略的。 四、男女权益的保护 有人说:“相爱是我们的权利”、“性是我们个人的专利”、“我愿意将性给他/她,是我的权利”。其实,我们提倡婚前与婚姻的圣洁,本身就是针对男女权利出发的。在人们大谈权利,别人不能干涉的时候,却忘记这项宝贵的权利只能适用一次,而这一次使用之后,就是一种权利的丧失。因此,保持婚前的圣洁,保守婚姻的圣洁,就是为权利着想,交出权利就自然失去权益。 研究表明,婚前性行为至少有五方面的危害: 1.婚前性行为是对双方性权利的侵害或者说是对重新选择对象权利的忽视; 2.婚前性行为会对双方造成思想压力; 3.婚前性行为对女方造成的身心伤害更为严重; 4.婚前性行为可能引发性功能障碍,也有染上性病和艾滋病的危险; 5.婚前性行为可能给婚后生活留下潜在阴影,危害将来的夫妻感情。 总结:作为基督徒,肯定愿意自己的婚姻蒙神的赐福,希望自己的婚姻可成为一个见证,希望自己的家庭能够成为荣耀神的器皿。所谓“不要输在起跑线上”,有过婚前性行为的人可能在时间上似乎胜人一时,但他/她在蒙福的婚姻与家庭中失去了一大截。相反,愿意为主保守自己,拒绝婚前性行为的人,虽在今天被人所讥笑,甚至被人拒绝,但他/她在蒙福的婚姻与家庭中赢得神的赐福。(作者系浙江神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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