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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表示,首相署在2011年及2012年总共花费155万5610令吉96仙在《马来西亚前锋报》打广告,並指政府不曾呼吁政府机构优先在该报章打广告。
他说,政府不曾呼吁部门及机构给予《马来西亚前锋报》优先,以在该报打广告,政府只是强调在国內「主要报章」打广告,以便广告想传达的信息能达到目標。
沙希淡续说,政府在2011年共花费73万2972令吉92仙,以及2012年共花费82万2638令吉04仙在《马来西亚前锋报》打广告,总费用为155万5610令吉96仙。
他是今日通过书面回答人民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的提问时,如此表示。
沈志勤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表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於9月13日呼吁官联公司(GLC)在《马来西亚前锋报》打更多广告,本身于是在10月29日在国会提问,政府此项呼吁的合理性。
他说,本身也要求首相公佈所有政府机构,在2011年及2012年共花费多少钱在《马来西亚前锋报》打广告,但书面回答只提及首相署的花费。
详文: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 ... -155&Itemid=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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