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8343|回复: 153

性爱二人组淡定面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8-7-2013 03: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隆坡18日讯)性爱二人组陈杰毅和李美玲在法庭午休时分抵达吉隆坡法庭,於两点准备开庭时从法庭扣留室被带到庭內准备面控;两人表现淡定,在犯人栏內谈天。



(星洲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8-7-2013 04: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看到不获准保释,所以是要进去mao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4: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談天?沒做點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4: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

和蒙古女郎的被告差不多的表现

怎么回事,大家心里有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4: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OKAP了是件好事
不要给我看到他们无罪释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性爱二人组被控3罪名 不获保释

性爱二人组陈杰毅和李美玲因上载“肉骨茶开斋”照片,今天下午被控上法庭。

他们共面对3项罪名,但他们都不认罪。3项控状如下:
1.《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出版含煽动内容的刊物。
2.《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制造可能导致不同宗教信徒之间的敌视。
3.《2002年电影检验法令》第5(2)条文:在
http://alviviswingers.tumblr.com/上载色情照片。

法官同意主控官的要求,不让陈李两人保释外出,并择定8月23日过堂。换言之,两人将在扣留所内度过接下来的1个月

性爱二人组被控3罪名.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8-7-2013 05:1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以说活该吗....?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luixioami + 5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地做人不要的
偏要拿苦来受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luixioami + 5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8-7-2013 05:2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性爱课题害死你们。要知道,马国人是对人不对事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3 收起 理由
mayvlai + 3 对人不对事!Bingo!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5: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会不会像监狱风云酱....
跌肥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5: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扣留所里面1个月没得性交,美玲姐姐顶得顺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5: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讲要烧圣经还是发动圣战的人全完全没有事情?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3 收起 理由
q(^_^)p + 3 需要问神吗?别人可以做的不代表你也可以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5: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会不会菊花变向日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6: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想要搏出位,结果若祸上身, 可以说他们自找的。。。。。。

大概没有人会同情他们吧!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summer420 + 5 现在美梦成真,红到爆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6: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进去他就开心了
可以玩监狱性爱派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6: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是建议他们两位去看心理医生,或者精神科医生。据说不准保释,将在扣留所以个多月,恭喜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8-7-2013 06: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要为自己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的...
这对情侣要是最后轻判/无罪释放的话,才是社会痛苦的开始...

你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6: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控告他们 : 赞成。
不准保释 : 他们危害社会吗?杀人强偷窃奸犯都可以保释。

评分

参与人数 2人气 +6 收起 理由
NJSEEN + 3 我很赞同
slktn + 3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6: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动集会吧!
为他们请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7-2013 07:4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会被爆菊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4-7-2024 12:49 PM , Processed in 0.075624 second(s), 4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