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695|回复: 0

主题:约伯记苦难争论系列(2):约伯朋友反驳约伯自我咒诅之信仰批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5-5-2012 03: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约伯咒诅了自己的生日后,他的朋友以利法开口说话。从他说谈论的:神的智慧与神的公义审判,来看,可以抽出的代表性经文就是:“至于我,我必仰望神。。。”(伯58节),“他(注:指神)行大事不可测度。。。。”(伯59节),以及“将卑微的安置在高处。。。”(伯511节)这三节经文。那时我这样写道:人本来就是卑微的,因为他从尘土而来;所以神就按照他的怜悯与旨意“随意恩待人”(参罗918节),使一切从尘土而来的卑微“人”(不论是义人,还是恶人)都按照他的时候定理(传31)被安置在神所命定的【高处】——但对于一个灵里信靠神的信徒来说,不论他是卑微的或是“在高处”,从灵命中那【在高处的卑微】的属灵意义来说,并不意味着就是我们肉眼所看见所知道的今生报应——因为“在高处”的安置,是神在人身上根据人在今生中,是否依靠神来行道的善行或作恶而成就的来生报应(也就是“永生报应”)。可是以利法从“那灵”所领受的默示,实际上就是【毁谤】了神的全能,创造及其旨意。这样对于一个接受毁谤神的灵意默示来说,当以利法还能说是“仰望神”的属灵意义时,他所仰望的,真的就是圣灵中所默示的独一永活真神吗?我说不是。因为当以利法接受第一次的默示时,就认定人的生死并不是掌握在神的手中,而是自然界中的规律,是命定的且“永归无有,无人理会”(伯420)——那么他称颂神的目的是什么?也就是说:为什么他还能够赞美上帝呢?从他所描述的恶人义人的不同处境来【审查】他所说的“安置在高处”的心中真实意义来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以利法只不过是凭着他肉眼中所看到的在自然规律底下之恶人义人的历史报应而【推论】(实际是猜想,甚至是幻想出)神在“人”身上的大能作为。也就是说,以利法所认识的【神】,只不过是一位仅仅在自然界中机械地施行因果报应关系的【虚无之神】,即是一位已经被邪灵默示所【扭曲】了的所谓神启示自己的,鬼魔道理意义上的“虚无之神”——以利法言论所仰望的神,其实是一位没有智慧,任由人生死的无能无权柄的【神】;以利法的神仅仅局限在在历史中去施行他肉眼所判断所决定的【自然报应的】“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位信徒即使所说的都看似符合圣经中的【启示文句】,只要他所领受的另外灵意默示是“完全不同于”圣灵启示下的经意默示——那么他口中所说的神以及他心中所仰望的神,永远都只不过是“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因为灵意默示“不恒等于”经意默示;那人所领受的默示已经“更动,更改,更换”了经意默示中所包含的全面启示及其观念。


除了以利法,约伯的另外朋友也提出类似的历史印证。这位朋友就是比勒达;他说“神岂能偏离公平?全能者岂能偏离公义?”(伯83)。他所谓的神的公平和公义都是延续了以利法的灵意默示。然而:即使今生义人恶人都没有受到相应的报应,神也是公平,公义的——因为神的作为并不是局限在历史中,乃是照他永恒的旨意“施行”或落实在人的历史中——更何况,神是否公平公义,实际上首先是指向他的本性,他的永恒荣耀;而不是“首先”指向神的历史作为,因很多人是凭着他在体贴肉体中所判断,所认识的【神的今生作为】来决定神在他今生中的公平或公义意义。也就是说,他所谓的今生的神报应论,根本完全来自于他肉体的私欲判断(雅各书114节所提到的“牵引诱惑人自己的私欲”的深刻含义),与神的永恒本性与永恒作为无关——因为神的历史作为【不恒等于】上帝的今生作为;今生属于人,神是“永生的”神——于是准确的默示应该是:你既然知道神是公平公义的,就当照着他的圣洁来行事——但是在行事过程中,你会遇到什么事,在遇到事情的时候神是否会帮助你是否会拯救你,是生是死是福是祸,是道路通达还是多灾多难,你虽然可以呼求神的怜悯,和拯救,但是【结果】必须是交由给神来掌管,顺服神的引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神虽然是有智慧的,但是神所行的未必就是我们所盼望的那样智慧——因为当圣经说“神心里有智慧”时,是说明神的智慧是隐秘的,是藏在他里面的深处。于是,神即使按照他心里的智慧而行动,但他行动时根本就是以他的怜悯与主权来行使他的大能作为。于是我们在历史中所看见的一切神作为,基本只能看见神的怜悯及其主权,却无法得知在他的大能作为的背后所隐藏所筹算的【心中智慧】——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领会”(不仅仅是明白)诸如:至高者,神的名为圣,大而可畏,大有能力等等的基本信仰认信,的确实属灵含义。于是更深地说,为了真正维护神那大而可畏的公平良善与公义,我要说一句【绊倒】一切无知人(尤其是基督徒)的激动话,即:神为什么不能作恶?为什么不能偏离公平?——如果你所认识的【神的善】,仅仅是要让你平平安安的,和和美美,满足你一切的安全感,虚荣心,甚至关乎你的公义“名誉和益处”,那么为什么神就不能向你作恶呢?另外,如果你对神的公平的认识,仅仅是按着你的肉体,你的今生眼光来决定,以为生活要有保障,身心灵并不能受到伤害或挫折,甚至你的手做什么,都一定要随你心愿得到神的好处与祝福,使你凡事通达,那么神为什么就不能偏离你口中心中所谓的公平呢?——神就是往往要【挪移】人生活中的一切希望,保障,益处,甚至生命,天赋权利,使人回归尘土,人才能够看清自己的卑微,自己的卑贱,甚至是自己的【隐恶】,以至于在神和神的能力与智慧面前,【才会】谦卑,才会虚心,才会坚定自己的信心,甚至也才会尊神的名“为圣”。否则,人所认识的【神】——即使是独一活泼的耶和华真神——也只不过是:要么就是神至高到,圣洁到不能也不想与世人同住同在的【孤僻之神】;要么就是容易被各种所谓的善行与公义等【形式关系】所左右来满足你益处或私欲的【贿赂之神】。也就是说,神击打义人——这才是神真正的公平——使义人能从世界的今生报应论中【分别为圣地】归回到神的里面。因为神的公平是隐秘的,也就是圣洁严肃的,是在他的智慧里面,与世人所谓的今生结局之报应观点无关。只有让人认识到神的善与公平也是大而可畏并大有能力的,人才能【真正地】认识到神可畏的善,恩典以及神“全能的公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宗教信仰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5-12-2024 01:07 AM , Processed in 0.111883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