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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ailoute

又再发生狗咬死人事件 应该严惩养狗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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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大狗的話黃金應該是最溫馴的吧?
不然就養西施,chiwawa還是poodle咯.咬我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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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楼上的狗痴要注意下自己的安全, 尤其是老威勒。年岁靠近8岁最好让他回德国/日本的故乡去。这些品种的狗年老都狂痴呆,连主人都不認得。不要说他100%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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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那位老伯伯安息
这是那位狗主的一时疏忽所造成的意外...相信狗主也一定为这位阿伯难过和感到愧疚!不用法律来惩罚他,他自己也是会一世人都被良心的谴责....
狗主们要养狗的话,一定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狗,不要让它们溜出外面伤害别人或者是被人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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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那位老伯伯安息
这是那位狗主的一时疏忽所造成的意外...相信狗主也一定为这位阿伯难过和感到愧 ...
靓妹 发表于 9-5-2012 03:18 PM


我还是比较喜欢养你头相里的.......最惨也只是满手爪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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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楼上的狗痴要注意下自己的安全, 尤其是老威勒。年岁靠近8岁最好让他回德国/日本的故乡去。这些品种的狗年 ...
Metcal 发表于 9-5-2012 03:18 PM


rott不是一般人能夠養的,有許多人是因為喜歡它的煞氣。。。!
養rott要非常注意血統,那就能trace到它祖先的優劣點和性情穩不穩定。。。其實其它大型獒犬都是一樣,都要注意血統!尤其不好買到不知怎麼配出來的,有些無良的,為了賺錢,竟然會讓狗狗亂倫,這種亂倫生出的,到了某個時間,就會神經錯亂而發瘋了,加上其本身就是惡犬,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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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养狗的人都要负起对自己宠物的责任,真所谓养不教父之过,狗主必须要好好看顾自己的宠物,免得不必要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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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比较喜欢养你头相里的.......最惨也只是满手爪痕而已.
chtan69 发表于 9-5-2012 03:26 PM


其实我比较喜欢猫猫 比起狗狗来,它的攻击性比较弱,不过也是要小心家里的小孩,不要被猫爪到眼睛 小型的狗我不怕,不过要是它们追我的话,我会怕..那些大型点的我就不敢靠近了,除非它的笼子关到很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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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说自己家的狗狗不会咬人的狗主”

我去过朋友的家,明明养的狗就是凶犬,还一句我的狗不会咬人,不用怕。

哇~你把我的人命当什么?你养的狗当然不会咬你,但是请不要把别人当成是狗主人,对狗来说,只有主人和非主人。如果被咬死,谁来负责?一起把你人道毁灭可以吗?如果可以,我相信就算不禁养这些凶犬,也没有人敢养了。

所以,养凶犬有错,没有紧张感的狗主人更错,没有紧张感又不负责任的狗主人,更应该人道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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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3# p_s_k_9


    说到稀土,原来lynas用的方法跟中国一样
明知道会害死人,还是要建。连我这样宅男都忍不住走上街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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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9-5-2012 03:56 PM 编辑

虽然这个贴是讨论有关狗咬死人的事件,但请容许我发这个言论:

有时候,狗闯的祸不是攻击人,而是导致交通意外。

以下这个新闻是之前发生在砂朥越州的:

新闻来源:http://www.intimes.com.my/nws/jul11/nws11070405.htm

新闻更新 >> 09:37 2011-7-4
救护车闪野狗·失控撞美化树.酿一尸两命

(古晋3日讯)救护车闪野狗失控猛撞美化树,待产34岁孕妇送院抢救不果,酿1尸2命!
同车内的3名医务人员,包括37岁驾驶司机、分别24岁和31岁的女护士均在事故中蒙受轻伤。
死者已证实是牧拉阿纳兰郭,34岁,来自斯理阿曼甘榜社藤岗长屋居民,她是在今天凌晨3时半左右,因抢救不果而宣告不治。
此宗酿1尸2命的惨剧是在今天凌晨1时许,于朋尼逊路9哩路段发生。
有消息指该孕妇所怀的是双胞胎,不过是否如此,仍有待解剖验尸之后才能加以证实。
据悉,死者杜拉的肚内胎儿已足月,原本今天分娩,但因被检验出不能自然分娩,所以在昨晚11时被医院安排下,从斯里阿曼转送来晋中央医院,以能在更完善的大医院分娩。
孰知天意弄人,宝宝还没来得及出来看花花世界,就因这次的事故,与母亲共赴黄泉路。
据了解,当该辆肇祸救护车驶经上址路段时,疑因路旁野狗突然冲出路面,驾驶司机为了闪避,结果救护车猛撞路旁的美化树,车头严重毁损。
意外发生后,坐在后车厢的24岁女护士颈部扭伤,先由1辆路经的国产捷杜轿车于凌晨2时半左右,送入中央医院紧急部门治疗。
紧接着2时40分左右,37岁的救护车司机及34岁孕妇是由7哩圣淘沙医院救护车一起送抵医院;其中37岁男伤者右头额撞伤,血流满面,而胸口亦有撞伤,左肋骨折断插伤内部。
至于34岁孕妇在送抵时,已处于不醒人事的昏迷状态,因此马上被插管送入抢救室急救,希望能保住大人及肚内胎儿,无奈抢救失败,最终酿成1尸2命。
另一名31岁前座女护士因双脚被夹困车座,而惊动1支隶属巴都林当消防局派出的队伍赶到救援,并动用精密仪器如千斤顶、气压钢剪等,费上逾1小时方成功将她救出车厢,随后由民防局救护车于凌晨3时24分送抵医院。
据了解,这名31岁女护士在被检验后证实,右脚骨断折受伤。

意外发生后,三马拉汉交警也已到场展开调查工作。




如果那只狗是有主人的话,因为狗主的不负责任,导致一个孕妇和她的未出生的胎儿就此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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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在路上,看到狗挡路,我会辗过狗的一半。。。
不知道哪家没教养的又把狗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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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ashlyner 于 9-5-2012 04:11 PM 编辑
你有看清楚吗?我有说狗咬人就没有错? 如果有请你copy那个link来啦!!! 不是什么狗都会咬死人, ...


limwerty 发表于 9-5-2012 03:00 PM

对,要负责认。。。。人其实比动物可怕几万倍。。。杀人,放火,报纸天天都有。。。。狗呢,一年才几次? 所以不是狗的错,主人应该照顾好
limwerty 发表于 9-5-2012 02:51 PM


你的失忆症还蛮严重下,现在又没有人说不惩罚狗主,很多人都是支持两个一起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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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養狗就好像養人一樣,需要"看,管,教"!!!但是有誰担保他/它那一天不犯錯???
不一樣的是人到了一定的年紀要為自己的錯誤護上一定的責任!!!!而狗也只有死路一條!!!
當然狗主也要護上一定的責任.
法律是給文明人用的,罰款是警惕作用,就算你罰他一百萬他不反醒那也是白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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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像kampung的马来人那样,撞到人,将那个肇事者围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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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3: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都在骂狗主,说什么抓去枪毙之类的。。你们可以理智一点吗? 如果狗主是你的亲人? 你哥哥? 你爸爸呢? ...
limwerty 发表于 9-5-2012 02:57 PM

血债血偿,一命赔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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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4: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要负责认。。。。人其实比动物可怕几万倍。。。杀人,放火,报纸天天都有。。。。狗呢,一年才几次 ...
limwerty 发表于 9-5-2012 02:51 PM


每次看到这种新闻,都有人会说动物比人类好啦。说人会杀人啦,放火啦。拜托,我们人类是万物之灵叻。会发生这些事是因为我们和动物的等级不同。好,如果我假如说有一天,动物和人类的智慧相同。你会认为动物不会杀人,放火吗?拿动物和人来比,如何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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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4: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一次咬死外來旅客的不是菜狗。。。正是pitbull!

他媽的人家是去它主人園裡做客,它主人卻不把客人 ...
p_s_k_9 发表于 9-5-2012 02:59 PM


狗的品种我就不是很记得,不过我还记得新闻说是游客第一天和狗相处的很融洽(这是狗主人说的),第二天就被咬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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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4: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7# limwerty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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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4: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都在骂狗主,说什么抓去枪毙之类的。。你们可以理智一点吗? 如果狗主是你的亲人? 你哥哥? 你爸爸呢? ...
limwerty 发表于 9-5-2012 02:57 PM

如果是自己的家人,一开始就会叫他们不要养的。。。好罗,既然现在出事了,钱拿来。。。一千万美金。。。赔那老人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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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2 04: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在路上,看到狗挡路,我会辗过狗的一半。。。
不知道哪家没教养的又把狗放出来。。。
FM1982 发表于 9-5-2012 03:54 PM


也不需要这样残忍吧!如果可以让它过,你又不会驾车造成意外受伤的话。就放过它。何必让自己造孽,你现在辗过它。你往往不知道你后面的人生路会发生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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