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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被員工告上人力资源部( TENAGA KER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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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員工,是老臣子(做了九年), 也是公司的头手.
但工作态度不好, 常常迟到十五到四十分钟, 每月都有一两天不來上班,也沒有通知, 电话也不开. 但他是得力助手,才常常忍着他.
在去年十月,一次开会讨论, 就发生工作上的爭吵, 这老臣子口里说要辞职, 但没有给辞职信, 老板就挽留他工作到明年二月才走, 但有一个条件,就是要遵守公司的条例, 那就是要準时上班和请假要通知, 同时还有花红. 但老臣子的态度依旧沒有改变.
问题就出在此, 在十一月时老臣子还说要辞职, 老板就叫他走了, 也沒有签什么信, 只出十一月的糧,另加两个月的薪水, 当作补偿(做了九年).
後來老臣子去人力资源部告老板炒他魷魚, 要求赔偿损失.
人力资源部的官員也了出信, 叫老板和老臣子上去解析. 在TENAGA KERJA 的官員面前, 老臣子也承认他自已在十月时要辞职. 但就是沒有白纸黑字的信. 老板也沒有出信. 而TENAGA KERJA 的官員却叫老板赔偿给老臣子.
求助的是, 这样的赔偿,合理吗?要如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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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12 0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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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们要你老板赔偿什么?
1. 我看你写只出十一月的糧,另加两个月的薪水, 当作补偿(做了九年).
那你公司有SALARY SLIP 和BANK IN SLIP 对吗
2. 在十一月时老臣子还说要辞职,老板就叫他走了
你们现在可以准备一封TERMINATION 信给他,里面写明你们有赔偿2个月给他,当做补偿的。然后是他自己不签就走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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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2-2012 05: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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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要老板賠偿 裁員費 (RETRENCHMENT FEE).
巳赔偿2个月给老臣子, 但他说不夠, 还要另加四个月半.
現在他咬着老板<炒>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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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12 09: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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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要黑和白,不然自己吃亏。如果不多,就当是破财好了。记得要黑和白. 如果有证人也可以指证他所说要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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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03: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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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个老臣子的底薪是多少?
2. 那里的劳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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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10: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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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我记得办公息园里有位卡螺丝姐的,对这些事她都在行。或许你该去那里问问她。
我个人看法是这样:
1。有否第三者能证明十一月时老臣子还说要辞职?有点勉强,但其实只要能证明他曾formally通知要辞职的话还是可以争辩的。无论有无白纸黑字。只是不容易证明吧?
2。所以,可能免不了要赔偿了。但赔偿也有一套的算法,不是巴刹买菜可以随便要多根葱的。
3。赔偿金受好些因素影响,但基本是这样的:
i. 有无雇佣合约?
ii.有的话,是否有注明辞职所需的通知时间和赔偿?按理赔偿便是,若注明两个月赔偿金那你老板基本就做到了。无需再赔。
iii.无合约,根据1955年雇傭法令:凡工作多于5年的员工应当得到至少8个星期的通知。这情况,你老板基本也不用再赔了。
4。是官员要求你们多赔偿四个月半的人工?这是可能的,只要他证明因为你们炒他导致11月-2月期间他都找不到工作而导致损失。但证明意味着他要提供证据证明他曾经努力找工却找不到。
5。如果是他自己要求的,那别鸟他了~
ps:不是官员说的都一定要遵守的,有理据的话就跟他死过~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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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10: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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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们要你老板赔偿什么?
1. 我看你写只出十一月的糧,另加两个月的薪水, 当作补偿(做了九年).
...
ailinloh 发表于 23-2-2012 01:44 PM
教楼主做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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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0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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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楼主做坏人?
nightxiii 发表于 28-2-2012 10:29 AM
没有啦,只是给点意见啊,因为我以前公司遇过的啊,然后劳工部那里需要这些文件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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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05: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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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拉西亚,劳工法令是几乎偏帮员工。你老板胜算很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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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2-2012 05: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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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个老臣子的底薪是多少?
2. 那里的劳工局?
1.RM2,500.00
2. JALAN AMPANG, 那一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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