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593|回复: 9

男子假冒产业经纪图行骗 户头钱不足业主逃一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4-11-2011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蒲种23日讯)中年华裔男子假冒产业公司经纪,为工厂业主介绍租户从而抽取高达一个月或6000令吉的经纪佣金,幸业主银行户头款项不足,支票无法过账,才没受骗!

 事主叶先生在灵市新镇拥有一个工厂单位,于10月通过报章刊登出租启示,不久后即有一名自称是产业经纪的中年男子上门,指有名女士欲租下该工厂,并拥有客户相关资料包括身分证件。
 蒲种公共投诉及服务中心主任关志庭说,事主当时也不疑有他,于10月22日与对方谈妥租借合约后,后者也于11月5日交上总额2万4000令吉的支票,支票必须等3天后即11月8日过账。
 他说,事主收到“租户”的租赁抵押金后,在该名经纪要求下,也开出一张支付6000令吉经纪佣金的期票给对方,日期是11月18日过账。
没接跳票通知
 他说,幸事主户头没有存入太多钱,因以为租户两万4000令吉抵押和租金过账后,即有钱付6000令吉的经纪佣金。
 他指出,没想到其支票存入银行后,翌日(9日)即“跳票”(驳仄),奇怪是事主并没有接到银行通知支票被弹出。
 “直到18日,银行职员打来通知其户头钱不足支付其开出的6000令吉支票后,马上前往银行查看,始知有关两万多令吉支票没有过账,理由是有关户头早已关闭。”
 关志庭召开记者会提醒民众有关产业诈骗案时,这么指出。
 他说,当事主致电中年男子质问时,后者态度嚣张,并挑战事主向警方报案。
 “事主较后也前往中年男子自称代表的产业公司追查时,被告知对方假冒该公司经纪,且已有不少受害者上当。”
受害者受促挺身指证假经纪恶行
关志庭说,中年男子假冒产业公司经纪骗取经纪佣金,相信不止一人上当,警方目前在调查此案。
 他呼吁所有受害业主挺身而出,指证该名自称“大伟”,年约五六十岁的假经纪的恶行,以避免有更多业主上当,他将召集所有受害者出来指证该名男子行骗恶行。
 他说,受害者可通过手机简讯方式,联络他:012-2732148。
 也是雪州人民社警协会主席的关志庭表示,将会向雪州警方反映此案,以便雪州商业罪案调查组展开调查,将涉案者绳之以法。
 同时,他也警告任何人士勿涉及欺骗案,否则一旦罪成,将面对严重刑罚。
 “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案)下,涉案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一年及鞭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4-11-2011 04: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鼓勵業主自己在報章打廣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5-11-2011 09: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鼓勵業主自己在報章打廣告。
总司令 发表于 24-11-2011 04:49 PM



    这些老千真的是什么花样都有。。。抓到最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5-11-2011 09: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他也警告任何人士勿涉及欺骗案,否则一旦罪成,将面对严重刑罚。
 “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案)下,涉案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一年及鞭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11-2011 10: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年前在旧公司曾遇过一个老千說是我們公司的同事,結果他的名竟是有別我公司的設計,我把名片拿給老闆,老闆告訴我,这是老千,結果服警挾了他!
还有叧一个CASE是有一个屋主來电公司說經紀挾了他的$走路了,老闆要屋主上公司來解決,結果那經紀的名片竟是不同設計的,給果又是报警!
在这里我劝告屋主:开支票一定要給公司!要不是就往公司或律師楼交定金!

任何我們想到或想不到的老千計都会發生!切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7-11-2011 12: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支票给公司最稳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7-11-2011 0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骗子真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7-11-2011 07: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现在老千真多,人就越来越现实与自私,都是这些老千害的。尤其是在K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7-11-2011 1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处都是诈骗集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11-2011 10: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也来也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7-11-2024 05:53 PM , Processed in 0.133888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