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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好色鬼

投訴政經文教版版主 李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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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来个公投,才显示大众网民的声音,最公正, 不是超级/版主的一言堂。

迟迟不敢,知道有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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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12: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习惯就好。。。。。。。。。。每个人看的都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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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12: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话说回来, 神鸡 & o大 ,仔细看看那帖里面被扣分的, bz 的确有些处理over鸟

麻花是中国的一种特色健康 ...
Stg_44 发表于 3-10-2011 11:49 PM


说得对呢。我的case有点不同,有时我打字打太快,马华打到麻花/玛花/嘛化/马花之类的,没double check就post了,结果明天上线就发现被扣了100分。能不能叫李练不要对打错字那么严格?这里又不是学校,他又不是老师改考卷。真的要扣,也先给个warning告诉什么错了等下次再犯才扣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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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位版主已經不是第一次胡亂移動帖子和扣分數了,已經短訊息給他要求他給我一個解釋
結果他選擇無視。 我不 ...
好色鬼 发表于 20-9-2011 09:04 AM


我看了你那个贴子。中立的说,你那个回复顶多算离题,没事就不要为狗/任何动物平反,都不关主题的事不过。。。写者无心,读者有意,加上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你1个离题失误就被冠上莫需有罪名扣分了,又得不到扣分人的答复/说法,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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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0-2011 0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4# 红十八子棍



超版硬把我的句子說成是諷刺人不如狗之暗喻,若不是身有屎的話會理解成這種程度?



李練從一開始都不曾進入這裡解決問題。 不要和我說他很忙這些狗屁不通的理由
然後還請來了OPO說一些狗嘴長不出象牙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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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1: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1# ICEMAN2011

只有来个公投,才显示大众网民的声音,最公正, 不是超级/版主的一言堂。
迟迟不敢,知道有鬼了。


我早就叫这位好色鬼网友搞个公投了,他都不要搞, 还说我没资格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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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1: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俺对他的认识,他对用词很小心,会尽量避免人身攻击。。尤其是对网友。
文章攻击主要是对政客。。
OPO 发表于 10-10-2011 10:20 PM


抱歉,我想借你这回复贴来问问1件事。曾经有1次我明显的表达了我不满某台湾艺人,我好像是说我觉得那艺人很丑还是什么的,结果被那边的BZ扣了分。我问他为何扣我分,他给我2个理由,1个理由是说我说粗口,另1个理由是”人身攻擊藝人也是攻擊“。

如果”文章攻击主要是对政客“,这样不会被扣分?只要是攻击就是错吧?

最后我想问,我看很多人写"傻孩”,“傻孩子”,有些人会被扣分,有些不会,到底这个是不是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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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2: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漢高祖 于 11-10-2011 02:34 AM 编辑
回复  《文治征塵》

是看你们笑话多点。
MKIIX 发表于 11-10-2011 12:04 AM

呀喲,,,,居然玩分身喔,這麼可憐喔,沒有人幫你,被大家圍攻了,就自己開分身拿彩,最利害是你囉
回主題,佳禮是公開的論壇,不是一小部份的人可以隻手遮天的地方,大家如果真的感覺受到不公不平的對待而管理層又偏幫時,不妨考慮通知本地報界關注一下,相信柳先生有看報紙吧.

至於那出盡洋相的超版,希望你真的可以自我修練一下囉,你的表現真的影衰下佳禮了.希望你明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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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10: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續姓李和姓V之後,又出現一個閙笑話的人了


btw  我的問題超版你還沒有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你 ...
好色鬼 发表于 10-10-2011 11:52 PM

他根本就是沒有那解釋的能力,更加別希望有合理了.加上愛臉子問題吧,所以給的答案只有自己獨享其樂,其實是有講等於無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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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10: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PO 于 11-10-2011 11:16 AM 编辑
超版,你这样的解释就犹如拿自己右手的矛攻自己左手的盾。

首先, 你说用“汉奸“来形容吴三桂没有不妥。那么之后你说用“骗子“来形容当今马来西亚首相纳吉只能在那个课题上。

这样你的言语前后就出现了很大的矛盾,吴三桂的事情是发生了才被世人形容为“汉奸“,那么一国之首多次(个人记得是709体育馆事件,废除马来人30%事件)前言不对后语,同样事情也发生了。那么世人也能形容为“骗子“。这完全没有不妥,因为不管是不是在该课题。事情也是发生了,就如吴三桂事件上一样。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但2个处理方式却不同?这样何来的规划?何来的同等待遇呢?

所以这个也是为什么佳礼论坛的管理员多次被投诉处理不当的原因。因为超级版主也因为反对而反对。但却无法解释出如何让会员信服bonwy 发表于 10-10-2011 11:08 PM


谢谢你的提醒。
俺的话没交待清楚的话,还真的是会引发误会。所以必须澄清一下。。

第67# 针对的,是:人身攻擊

第73# 俺其实只是想提醒一下,别触犯了政经另一条版规  =〉離題,辱罵,純批評與發洩

或者俺应该换一个说法:

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注1),说首相是骗子不算人身攻击。
但请小心如果在无关课题一再强调,有可能会触犯 離題,辱罵,純批評與發洩 版规

(同样的,67#  说吴三桂是汉奸,不算人身攻击。 但同样的,在无相关课题一再强调,有可能触犯離題,辱罵,純批評與發洩 版规)

因为前后专注的版规不同,俺没交待清楚,引发矛盾和误会,俺在此致歉。


注1:
709体育场:首相答应可以用体育馆。但并没答应“莫迪卡体育馆”。
废除马来人30%事件:“某程度废除30%”,跟“全面废除30%“ 之间的差别。“实际上“的,跟“咱们乍听之下认为的”不同。。

以上两条,不足于构成“出尔反尔/骗子”罪名。所以请小心。
强调:俺只是想提醒这两条不算。俺没说的他其他事 有 或者 没有 出尔反尔。所以,请找比较确实的证据(这是重点)(这也是俺希望你们能只在相关课题说的原因之一)同时请小心别触犯 “离题灌水,或 纯发泄言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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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1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5# Stg_44
如你所显示的,你按了报告三天,只有甲洞版主上线过。。   
而他为了什么原因而没有处置,俺会向他询问。

题外:政经版主团的确有需要整顿一下,增加 / 更换一些人手。。这是当务之急 / 治本之道。。

回复 80# ICEMAN2011
希望以上那个回应能解答你的疑问。。

回复 83# 红十八子棍
你的情况,其实只要回去犯规的帖,做出修正,再短消息给版主撤消扣分就好。。

回复 85# 好色鬼
请注意言辞。俺说了,不想玩文字游戏。俺认同老李的处置。如果对俺这个决定不满意,请短消息网管。或者发信给佳礼。。
另:请修正你的签名档中,尤其是“土犬”两字。特此提醒。若不修改,被处置莫怪。。


抱歉,我想借你这回复贴来问问1件事。曾经有1次我明显的表达了我不满某台湾艺人,我好像是说我觉得那艺人很丑还是什么的,结果被那边的BZ扣了分。我问他为何扣我分,他给我2个理由,1个理由是说我说粗口,另1个理由是”人身攻擊藝人也是攻擊“。

如果”文章攻击主要是对政客“,这样不会被扣分?只要是攻击就是错吧?

最后我想问,我看很多人写"傻孩”,“傻孩子”,有些人会被扣分,有些不会,到底这个是不是粗口?
红十八子棍 发表于 11-10-2011 01:56 AM


黑色的:人身攻击艺人也是人身攻击。谢绝语言暴力。
红色的:文章只要讲事实,有证据,有理据的批评政客是允许的。但不是任意的人身攻击。。
蓝色的:都应该被扣分,有些不会只是因为版主没看到/没注意到。。

回复 88# 漢高祖
好久不见。请小心言辞,请勿灌水 / 发表无关课题或无助调解之言论。特此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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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3: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借个位来投诉下,最近国内政局出现很多纯发泄贴,按了报告可是bz好像隐性酱,弱弱问一句真的很忙咩?还是选着性看不到?:@

=[Zone]=        上次访问: 2-10-2011 10:57 AM   最后发表: 24-7-2011 04:13 PM
恨地無環        上次访问: 20-9-2011 08:41 PM   最后发表: 20-9-2011 05:16 PM
甲洞四大才子 上次访问: 10-10-2011 12:32 PM 最后发表: 10-10-2011 12:35 PM
tonykoay        上次访问: 5-9-2011 02:36 AM     最后发表: 26-8-2011 11:57 PM
七之文月        上次访问: 10-10-2011 11:04 PM 最后发表: 11-10-2011 09:43 AM
李練               上次访问: 5-10-2011 11:12 PM   最后发表: 3-10-2011 0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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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0-2011 04: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根本就是沒有那解釋的能力,更加別希望有合理了.加上愛臉子問題吧,所以給的答案只有自己獨享其樂,其實是 ...
漢高祖 发表于 11-10-2011 10:07 AM



你看看他的新回復, 真的前不對后  一邊抓字眼,另一邊卻說不玩字眼
真的都是 "超版講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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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0-2011 04: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tg_44
请注意言辞。俺说了,不想玩文字游戏。俺认同老李的处置。如果对俺这个决定不满意,请短消息网管。或者发信给佳礼。。
另:请修正你的签名档中,尤其是“土犬”两字。特此提醒。若不修改,被处置莫怪。。
OPO 发表于 11-10-2011 11:13 AM



超版啊超版,明明就是姓李的抓字眼,現在你和我說不玩字眼? 玩嘢?

還有,不是對你的決定滿不滿意,是你的決定根本就有問題。你不需要偏幫得這麽出面
姓李的從一開始就不曾出現過,他的公信力已經完全喪失。若他覺得他的判決沒錯,那他應該出來面對
而不是你這個超版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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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5: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4# 好色鬼

如果你只想找老李要个说法:
1)短消息他。
2)政经版的疑难与意见箱-〉  疑难与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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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0-2011 05: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好色鬼

如果你只想找老李要个说法:
1)短消息他。
2)政经版的疑难与意见箱-〉  

:handsha ...
OPO 发表于 11-10-2011 05:46 PM



我從一開始就短消息給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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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8: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1个问题想问,如果有人在1个贴子里连续出现10多个人身攻击贴,那里的BZ只屏蔽贴子了事,1分不扣。之后同1个贴对方再来人身攻击贴,BZ也只是屏蔽警告不扣分,那可不可以来这里投诉?

还有,提出意见说某艺人丑,也算人身攻击?不可能觉得丑都说美吧,如果婉转的说“这艺人比猪八戒/八两金好看1点”,ok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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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10-2011 0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好色鬼 于 12-10-2011 01:14 PM 编辑

回复 97# 红十八子棍


這點我可以和你說

事實規事實,攻擊歸攻擊

在台彎你隨便在街上找一個很丑很丑的女人當面說他丑的話,他是可以告你的


比豬八戒美一點。 字面上是沒有問題。 可是以我們偉大的OPO超版比小學生的智商還高的理解能力來判的話,他一定判你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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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11 0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7# 红十八子棍

1) 先联络该版主查询。不果才来这里。

2)即使你真的认为他丑,你还有一个选择 -  不说。。
除非那个主题是:“该艺人丑不丑”(哪主题会被处置。属于后话),否则你何必无端“灌水” +  攻击人?
没人逼你一定要回应某个贴。尤其是如果你没有什么好意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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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11 07: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漢高祖 于 12-10-2011 08:13 PM 编辑
回复  红十八子棍

1) 先联络该版主查询。不果才来这里。

2)即使你真的认为他丑,你还有一个选择 -  ...
OPO 发表于 12-10-2011 01:46 PM


這位超版,拜託你別把不是問題的變成問題,在論壇有言論自由,看到某主題誰都可以參與討論,只要不是故意犯規,而又沒有惡意的話,有什麼言論限制?如果有題目:"某藝人很美",而我本人覺的很醜,為什麼不能參與???論壇不是只是給單方面或有同感的一群人使用而已,而是給大眾包括支持的和反對的,也有中立的,你當個超版居然連這一點都不知道,真的嗚呼哀哉.
如果每個主題都只給贊同的參與發言,論壇還有什麼意義??別叫論壇了,叫"認壇"吧(認同的認)....
就好像在國會里的課題,當然一定有支持的也有反對的,就算是私人公司開會的課程里,也有正面和負面的支持,,,,可能你在現實沒有這樣的料可以有機會接觸到吧,我也不怪你囉.


p/s : 在國內政版每天都有國陣支持者做出一些對民連不利的主題,如果民連支持者好像超版這樣單純,對於自己不認同的主題就不回貼討論,那麼就被認為默認了,到底你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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