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书中文翻译版本 我于2010年3月20日,晚间10时,在Center Point 卡拉OK & Pub(也被称为UP2U Pub)被一名叫 Winson 黄伟成的华籍男子攻击。 我是一位电脑技术人员。当晚,我接到Center Point Karaoke 工作人员,曾XX的电话,他要求我到卡拉OK去维修一间卡拉OK房间的电脑。据曾氏称,为了不影响到他们的生意,我必须立刻赶来修理电脑。 当时,我已经和妻子分居,并且独自照顾孩子。但是因为我与Center Point Karaoke有约在先,我必须维修比等之电脑,所以我被迫带着我的孩子一同前往该夜点修理损坏的电脑。 通过检验工作,我发现有关电脑是因为被人更改了设置及其它人为因素,而导致电脑无法正常操作。经过一番抢修之后,我也进行了测试,确保有关电脑能够正常操作。同时,我也开出一张誌银100令吉的维修费收据。 我把有关收据交给该夜店的其中一个股东-Winson 黄伟成,他很生气的说我的收费过高。 碰巧,当时我又接到一通来自其它夜点的电话,要求我到他们的店里去维修电脑。当时的情形是分秒必争,不允许我继续与黄伟成议价。于是,我告诉他,如果他觉得我的收费过高,这次就当我免费维修及我必须离开,因为有其它的工作要求。(当时我并无使用讽刺、轻视或者反讥等负面语气。因为友谊关系,我时常都免费帮朋友检修电脑、手机及电器等物件。这些朋友或顾客当然包括黄伟成在内。遇到过于无奈的情况,我通常自嘲为“义诊”。) Winson黄伟成立时火大,同时出手攻击我的头部及身体。他在男女员工、他的朋友(或私人保镖?)及我3岁的儿子面前攻击我。我至少被黄伟成打了20多拳,一张矮桌被Winson 黄一脚踢成两半,我也受到严重的伤害。 我血流满面,鼻子、耳朵及嘴部也流出鲜血。 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有看见Winso黄的朋友及员工尝试阻止伟成打我。但是,我感觉到他们只是在做戏及毫无诚意。因为当伟成对我行凶的时候,有大约5-6名男子处在一个小房间,但是没有一个人正确及认真阻止伟成行凶。(试想,如果真的有心,5、6个人还不能拦得住一个人?如果是真的的话,那就更证明了伟成的杀伤力及本人当时的恶劣处境。) 事发之后,我前往美里中央警署报告这一宗暴力伤人案件。当我到达警局 的时候,我被告知当晚美里中央警署的电脑系统已经与西马Bukit Aman的伺服器连线。因此,已经不存在“备案”这个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我一报案,案件就会被带上法庭(无法再私下和解),而且会对案中的被告造成很多的不便(尤其是商人)例如护照会被记录而无法出国。(伟成,如果当初我不是念在你打我之前,对我不错,还把我当人对待,我早就报死你了。你知道多少人在等着你的DNA及指纹被警方记录,多少人等着开工,多少人等着看戏吗??当时就快大选了,你不要忘记了你的自己的家庭背景。当时我的一念仁慈,你却良心当狗肺,造成我受了多少的苦??) 当时,Winson黄也派出一位名叫“阿冰”的代表前来警署见我及充当中间人,以解决我和他之间的问题。 但是,当“阿冰”见到了我,及了解事情的经过之后,他决定不插手这件事情,同时也希望我自己与伟成谈判。当时,也有一位当值的警官答应我会帮我同伟成交涉处理这件事情。 一年之后,我才发现该警官已经调职到其它的警区。我之前也数次尝试前往Center Point 卡拉OK寻找伟成,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及医药费。但是,一名自称为伟成兄长的男子,却使用欺骗的方法,一次又一次许下空头的承诺。每一次,我都在他应承的时间从尼亚石山前往美里与伟成会面,但是没一次都见不到伟成。而我必须自己承担在美里的吃、住及交通费用。 我是马来西亚公民,我的私隐及人身安全必须受到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保证及保护。 做做好心啦,老的男 / 老的女,我希望这件事情立刻能够被关注(调查及采取行动),因为伟成是帮会成员(美里洪门)。(我的人身安全受威胁)为了警方能够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而报案。我的报告到此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