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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飞刀

棋规争议(四十楼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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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12 1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刀 发表于 29-4-2012 06:59 PM
今天跟YSUn争论这个棋规,红方着法如下:
1.炮四进二,车5退2
2.炮四退二,车5进2

博信仁:8月 14 日在基隆象棋協會,向陳石生裁判長請教了本局。
  陳裁判長在審視推敲之後,下了判決:
  『雙方不變,和棋』!蓋因紅馬並沒有『受牽制不能離線』,且紅帥要被吃是『下一着』的事。




    许耀忠:亞規第四章第一節術語解釋(最新版是藍皮的2008年8月第三次修訂補充本第22頁)
第9行:[有根]凡被捉子如有其它子保護,可以反吃者,謂之「有根」否則謂之「無根」。(所以檢查有根與否,只看「被捉子」方有無它子在該「被捉子」被吃掉後,按兵種走法可吃到該「被捉子」位置。無則謂無根;有則謂有根。)
樓主所貼待判局面以上述亞規定義初步檢查為「有根」。(請稍安勿躁,續看下文)
初步檢查為「有根」,尚需驗明是「真根」還是「假根」,若為假根,視同「無根」。
第11行:[真根]凡被捉子之「根」於該子被吃去時,確可反吃敵子者,謂之「真根」。
第13行:[假根]凡有根子之「根」於該子被吃去之後,不能移動反吃敵子者,謂之「假根」。
為了讓棋手更了解「確可反吃敵子者」及「不能移動反吃敵子者」的區別,亞規很貼心的在69頁舉例說明圖29a、29b、29c三圖例,根子離位去反吃敵子時,將使盤面由反吃敵子前的「非被照盤面」變成反吃敵子後的「被照盤面」。所以,筆者於95年所著論文暨實作之電腦裁判針對循環著法形成之待判局面判斷有根時之真假核心邏輯,假根的定義便是:根子反吃敵子前不是[「被照盤面」或「王見王」]並且根子反吃敵子後會形成[「被照盤面」或「王見王」]。
樓主所貼待判局面,根子反吃敵子前後並非由「非被照盤面」轉變為「被照盤面」,故不符合假根的定義,屬於真根。
採亞規:黑長捉真根子,雙方均未犯例,不變判和。

       解決理性問題再來照顧情感問題:紅炮死得冤啊,被判有根又起不到保護作用,乃因黑車捉炮時必須考慮連走下一著車吃炮同時包照帥。如果紅方要賴說因為同時照帥,要先解照,所以真根子沒時間反吃敵子,算假根。那麼下著會同時被照又被捉的抽將情形,因為要先解照,所以被捉子沒時間逃跑而冤死,不就也要抗議?別忘了,善弈者正是利用同時照將的先手來達到得子或運子取勢的目的啊。        上述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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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2 0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惹我 发表于 4-5-2012 08:50 AM
回复 49# sg-reporter
王兄, 按AXF2008棋例,由于没有立刻吃回,还是算红捉。这棋规可在那里 ...

比较正确应该是:

按AXF2008棋例的捉的精神

如果敌方B1子吃A1时,A2能立刻吃掉B1子,B1追杀A1子不算捉。
如果A2不能立刻吃掉B1子,B1追杀A1子算捉


[1] 这个捉的精神在棋例中是找不到的,不过,资深AXF裁判都是以此判有没有捉的。

[2] 明年,我会在新加坡发表3次整理的AXF2008棋例的 kurubear版本,到时会在这里发一份,大家一起研究研究。希望减少待判局面引起的瓶颈,加强大家智用棋例占优的情况。。


本帖最后由 sg-reporter 于 14-9-2012 02:27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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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2 0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goldmark 发表于 6-9-2012 11:43 PM
博信仁:8月 14 日在基隆象棋協會,向陳石生裁判長請教了本局。
  陳裁判長在審視推敲之後,下了判決 ...

[1] goldmark  发表的那个下午,我打了电话给新加坡的王兴南(AXF特级裁判)了解类似循环局面如何作出判决,他的意见是(按kurubear模式解释):

判决:不变做和
理由: 黑车吃红袍后,红马能立刻吃掉黑车,所以不算捉。双方都是应许着法,不变做和。

[2] 基本上,这符合捉的精神,不过我对下一步是吃王而不是吃其它子,是不是可以照原本捉的精神处理有意见,所以花了几天深入研究待判局面。这是因为待判局面棋例就是象棋的law,任何判决都要按照这个law来判。所以,除非出现盲点,大家最终判决应该是一样的。不然,就得纠正,尽早弥补漏洞,减少unfair情况出现。

[3] 在棋例中。最接近的是42楼提到的33.长要抽吃。在47楼,我解释了这和讨论的局面有分别的。
33.长要抽吃 是指将军吃子,而讨论的局面是将军同时吃子,所以AXF2008待判局面是没有类似棋例的。所以就得回到基本的捉的精神。

我对将军同时吃子的局面,到底是要应将还是先吃回车,有意见。
按照AXF2008,第一章:行棋,第二节:棋子走法,
十、一方的棋子要在下一招把对方之王吃掉,。。。。。,被将军之一方必须应付。。。
我的看法:
王被吃掉和其它子被吃掉是有分别的。一个是输棋,一个是是失子,分别很大。不然在AXF2008棋例1a,黑王被红车吃掉,黑炮可以吃掉红车,王有炮做后台,按捉的精神,应该是应许的,不过棋例判长将(下一步吃掉王)是不应许的,不变作负。这样好像出项盲点。



本帖最后由 sg-reporter 于 17-9-2012 04:1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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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12 0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复杂了,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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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12 0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缘份的天空 发表于 17-9-2012 01:23 PM
太复杂了,看不懂

基本上,只是在讨论什么是捉,和捉的局限。

【1】你的子吃我的子,我不能立刻吃回你的那颗子,算你捉(欺负我的手无寸铁、没后台的子,霸凌),不变作负。

【2】要是我的子有后台,能立刻吃回你的那颗子时,你同时在将军我的王(帅将),我可以照旧吃回你的那颗子,还是要应将先?

照旧吃回你的那颗子===》我的子算有后台,不算你捉,你不变作和。
要应将先===》你就吃到免费子,算你捉,你不变作负。
本帖最后由 sg-reporter 于 17-9-2012 02:2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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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12 03: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g-reporter 发表于 17-9-2012 01:49 PM
基本上,只是在讨论什么是捉,和捉的局限。

【1】你的子吃我的子,我不能立刻吃回你的那颗子,算你捉( ...

明白了一点点,但是棋规不是有定好了的吗,有什么好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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