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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ragonRoar

一起研发新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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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看不过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7-7-2005 1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这是原文。 难得被我翻了出来,大家给个面子讨论讨论


作者: DragonRoar     时间: 11-12-2004 01:38 AM    标题: 一起研发新政治体制!!

首先声明,我对政治认识不多,即没读过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也没有读过三权分立等等等,有的就只有模糊的董总高中历史教育和从网上看来得时事评论,所以不要用太专业的眼光来批评。。。


我所提议的新体制,取自于 儒家孟子之民本论,道家太极相生相克论,参阅封建帝制,君主立宪制,共产集权制,三权分立民主制之利弊(能掰多少就掰多少),取其精华弃其糟糠,以符合中国及第三世界之新体制。

具体如下。

首先 国无党派之分别,唯有执政院与督政院。

执政院,拥有最大行政权力,可依其行政方针调用军队,国库,宪法等但无权拥有,权力来自于领导人及其领导部门。拥有自己的宣传部门。

督政院,拥有最大反对权力,保有军队,国库财务,宪法等但无权调用,权力来自于督政报告及人民之反对票数。拥有自己的宣传部门。

执政院与督政院不能干预,并吞彼此,两者必须存在并独自运作。

国家之行政方针,必须经过督政院审核批准方能实施。 国家之军队财务宪法必须通过执政院策划拟定方能调用。

执政院由其院长及各个行政部门所领导,督政院由其院长及其各个民间党派所组成。

执政院院长享有最高权力,督政院院长享有丰厚薪水。

执政院之院长,即国家领导人。

国家领导人之产生,来自于执政院。 弹劾罢免领导人之权力,来自于督政院。国家领导人任期每届必换,前任国家领导人可任一届国家顾问,其后必须退休为民。

督政院院长之产生,来自于人民投票。 督政院院长可连任无限届,但每届任期必须举行选举。院长一旦落选,必须退休为民。

执政院之候选人来自院内各个行政部门之推荐,候选人必须达到一定政治经验,通过政绩品行之考核,各部门之评审,现任国家领导人及督政院院长之推荐,该候选人之执政能力所长是否符合国情所需等中之最高总平均方能成为国家领导人。

督政院之候选人来自院内各个党派之推荐,人民可投票支持某候选人为国家督政院之院长。

人民不能参与投票支持执政院之候选人,但有向督政院投票反对某行政措施,某行政部长,及国家领导人之权力。

人民只能对督政院院长选举投以人头票。 但可以以不同身份如种族,宗教,性别,职位或自由人等投以反对票。

某身份之反对票可依其国内身分之比例。 例如 该国内有某族群百人,执政院发表之新政方针若糟受某族群过半人数投以反对票,那么督政院有权驳回要求修改该新政方针。

国家行政方针,须经过执政院内部讨论研定,再交与督政院审核,其间执政院可为其行政方针宣传,督政院则举行听政。 听政其间若反对票总多,督政院有权驳回该行政方针计划,直到执政院修改至反对票数少于一定水平为止。督政院审核批准实施该行政方针后 再举行听证,若人民反对票越过一定水平,那么督政院有权迫使执政院撤销该行政措施,直至其方针修改至人民反对票数少于一定水平为止。 一旦听证时期已过,那么人民将无权反对该措施。

所有国家军队皆听命于执政院,除非督政院受到威胁才暂时听命于督政院。



。。。暂时说到这里,想必各位已经准备好砖块了吧,反正只是讨论而已,大家就来发表下看法吧,不过不要吵架,不然就要删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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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god00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8-7-2005 01: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說到政治體制 現在有哪個國家敢說自己是不民主的?.就算是專制國家如中國朝鮮 也會設立議會 擺擺花瓶 作作樣子 民主潮流 浩浩蕩蕩 已經是國際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共識 起碼是表面上的共識 大馬華人多數怕事 雖說經濟力量強大 但絕大多數只顧自己利益 只求與執政黨建立良好關係 要爭取政治權利 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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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看不过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8-7-2005 08: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atgod002 于 28-7-2005 01:51 AM 发表
說到政治體制 現在有哪個國家敢說自己是不民主的?.就算是專制國家如中國朝鮮 也會設立議會 擺擺花瓶 作作樣子 民主潮流 浩浩蕩蕩 已經是國際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共識 起碼是表面上的共識 大馬華人多數怕事 ...


政治体制难道必须以 民主 作为标准?

民主 就是潮流? 就是共识? 人类的文明就停留在 民主制度 再也不需要改进!?

我发这个帖,就是提出除 民主制度 之外,还有另一种制度的可能,这种制度与民主制度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的新理论,在于:

以民为本 才是 核心,才是目的,才是从 过去到未来 的不变真理。

任何古今中外的政治体制,只要能做到这一点,都能使国家文明富强。

民主 不是 核心, 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方法,来达到 以民为本 的目的。

民主 只不过是达到 以民为本 的一种形式。如果有一种制度比 民主制度 更能达到 以民为本。 那么 民主制度 也终将会被淹没在 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 之中。

如果你接受不了这样的想法,死命认为 民主制度 不可取代,那么你在这个帖中的任何讨论,都是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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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god00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9-7-2005 12: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請你實證一下比民主制度更能解決紛爭的方法吧 就好像馬克思的共產主義 說起來很好聽 考慮到人性的現實面 完全沒有實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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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看不过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7-2005 12: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atgod002 于 29-7-2005 12:10 PM 发表
那就請你實證一下比民主制度更能解決紛爭的方法吧 就好像馬克思的共產主義 說起來很好聽 考慮到人性的現實面 完全沒有實現的可能


民主一开始的时候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共产主义至少让我们知道一个失败例子,而这在人类文明史上都必然会经历到的。

我只能说,不能一个失败例子而放弃创新精神,更不能就因为一个成功例子而放弃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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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看不过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4-8-2005 10: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多活跃网友,希望能多参与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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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06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ragonRoar 于 11-12-2004 01:38 AM 发表
首先声明,我对政治认识不多,即没读过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也没有读过三权分立等等等,有的就只有模糊的董总高中历史教育和从网上看来得时事评论,所以不要用太专业的眼光来批评。。。


我所提议的新体制,取自 ...


好一个乌托邦式的概念。去掉政党选举制,行政院就如同大的执政党,督政院如同一个大的反对党。如果执行不当以及互相牵制的关系,督政院代表的资历的参差不齐(有些可能不是人才,只靠人气)或者再加上某些朋党的利他主义,很可能会让这种两院制的立法行政制度,尤其是立法,通过法案以及财政预算等等陷入僵局。建议军权由督政院,行政院及军队统帅三司一同掌握,也可以互相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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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06 0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没有错,独裁才是错的,践踏人民才是错的,

请把国家还给人民,人民要抢回国家;

很多国家也有共产党,日本自己也有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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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6 1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薰儿 于 14-4-2006 01:24 PM 发表
好一个乌托邦式的概念。去掉政党选举制,行政院就如同大的执政党,督政院如同一个大的反对党。如果执行不当以及互相牵制的关系,督政院代表的资历的参差不齐(有些可能不是人才,只靠人气)或者再加上某些朋党的利他主义,很可能会让这种两院制的立法行政制度,尤其是立法,通过法案以及财政预算等等陷入僵局。建议军权由督政院,行政院及军队统帅三司一同掌握,也可以互相牵制。


我所设想的政党选举制并没有去掉,反而保留在督政院中。代表人民群体的各个党派将通过民主选举方式选出代表,如果代表令人民失望,人民有权利在下届大选选出另一个党派作为督政院代表。

所有的立法,法案财政等政策计划是否能付诸实行,取决于人民群体的反对票,督政院的工作只是宣传,募召反对票,并依据超过一定比例的反对票数对该行政院之政策提出驳回,搁置,或修改之建议。如果不超过该比例,则必须依法通过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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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6 1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inovic 于 14-4-2006 02:46 PM 发表
共产没有错,独裁才是错的,践踏人民才是错的,

请把国家还给人民,人民要抢回国家;

很多国家也有共产党,日本自己也有共产党


我国马来西亚及新加坡也是民主国家,她们并不容许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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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龍輔天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1-4-2006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其實根本就沒有資格選國家領導人,因爲他們不懂國家政治,他們並不能像專業政客那樣清楚明白國家的情況政策等。這道理就好像顧客不能選店長,學生不能選校長,工人不能選老闆一樣。

屬於他們的其實是反對權利,能在任何時候彈劾部長,領導人,及時中止任何不利于他們的政策方針。

民主制度,不過是讓無知的人民過過選領導人的癮,其後,人民依然是被剝削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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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06 09: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黃龍輔天 于 21-4-2006 11:50 PM 发表
人民其實根本就沒有資格選國家領導人,因爲他們不懂國家政治,他們並不能像專業政客那樣清楚明白國家的情況政策等。這道理就好像顧客不能選店長,學生不能選校長,工人不能選老闆一樣。

屬於他們的其實是反對權 ...

基本观念错误!

首先,我们必须先搞清楚,谁是国家主人?如果阿黄兄的答案是统治者,那么下文便可不必再看下去,因为基本观念不同,没有讨论基楚。

但是,如果阿黄兄认为,国家主人是人民,那么你的学生校长、顾客店长及工人老板的比喻便错得太离谱了,因为主仆不分。正确来说,应该是:老板选店长,赞助人选董事会,董事会选校长,股东选董事,董事选经理。

只有封建的帝王统治者,才会把人民当成工人,自己做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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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6 05: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我是此楼的楼主分身,我当初的这一套“两院制”设想,已经进一步在中国获得实现。 我再次重顶此帖,希望能得到诸君的热烈响应,谢谢。

http://www.zaobao.com/gj/zg060828_501.html
   
新闻:国际 2006-08-28



中国颁布新法律
  加强监督一府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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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鹏飞(北京特派员)

  代表中国最高民意机构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发挥更大的监督效能,对行政和司法系统的权力进行有效的制衡作用。

  昨天闭会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历时20年才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并由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以主席令的形式颁布,在明年1月1日实施,明确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同级及下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

  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委乔晓阳昨天在记者会上强调,中国的政体不是“三权鼎立”,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对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有明确的划分。

  乔晓阳说,之所以费时20年才制定《监督法》,是因为这部法律的政治性很强,涉及到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因为人大与“一府两院”都是中共领导下的国家机关;监督权的行使涉及到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因此都要格外审慎。

监督内容都是当下

中国民怨最大领域

  《监督法》时效性也非常强,监督内容都是当下中国民怨最大的领域,如对政府工作中的“三农”问题、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拆迁补偿等;对“两院”工作当中,比如执行难、告状难、赔偿难、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错案不究、司法不公等。

  乔晓阳说,如果地方的决议、决定或者命令,超越了职权,明显违法,《监督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同时也能平级监督,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胡锦涛日前也以中共总书记的身份,在与党外人士开会时就《监督法》发表“重要讲话”,显示当局对于这部法律的重视。官方中央电视台晚间的《新闻联播》节目也花了近一半时段报道相关消息。

  据中新社昨日报道,胡锦涛在座谈会上提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监督,命令政府、法院、检察院要接受人大监督。他也呼吁中共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支持”人大的监督工作。

  胡锦涛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人大监督工作应该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胡锦涛也不忘突出《监督法》的政治原则,即“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意味着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胡锦涛吁开展“民主监督”

  除了人大对官员权力的监督,胡锦涛也呼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开展“民主监督”。他表示,这是“中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党外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邓小平在1979年为确保中共继续统治所提出来,包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昨天出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中共政治局常委,除胡锦涛外,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和国家副主席曾庆红。

  吴邦国昨天也在人大常委会闭幕时指出,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和政府、法院、检察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完全一致,都是在中共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他强调,这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三权鼎立”的政体有着本质区别。

  按照《监督法》的设计,人大仍然无法凌驾在中共之上对其进行监督制衡,但是给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权力,相信还是能够对行政和司法体系中不少官员违法滥权的严重现象,起到一定的压制作用。

  人大昨天也通过了《企业破产法》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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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04: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新网友甚多,从顶此帖,希望能得到众多网友们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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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0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所想到的新的政治制度是这样:
1) 司法独立,管辖内政部,新闻部,警察,法院.  一切案子都要由陪审团审判. 政府在司法部没有任何权立.
中央,州的大法官及院长等等都由人民投选. 司法部的人不能有政党背景.

2) 行政要在互联网上公开. 让人民可以随时查看某某官员,警官上个月的工作表现.
哪些任务及工程交给谁,多少钱,做多久.

3)监查院.
反对党及司法部能派人监督政府各部门. 立法让部份的预算及公务员由监查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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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07: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怒问天 于 3-9-2006 05:45 PM 发表
各位,我是此楼的楼主分身,我当初的这一套“两院制”设想,已经进一步在中国获得实现。 我再次重顶此帖,希望能得到诸君的热烈响应,谢谢。

http://www.zaobao.com/gj/zg060828_501.html
   
新闻:国际 2006 ...

兩院制??
在中國只有共產黨的後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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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07: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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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9-2012 09: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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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9-2012 10: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卫王 发表于 25-9-2012 09:59 PM
有意思的帖

呵呵,自己发的帖自己都忘了,被你顶起来自己都吓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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