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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cs283

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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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11 02: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希特勒会从拿破仑的错误中学习的话,那么在今天我将会在德国,而不是在英国写这篇文章了。
ecs283 发表于 11-11-2011 01:36 PM

這段不大明白,RPK的意思是,希特勒命令軍隊進攻蘇聯時,立刻拿下高加索和莫斯科,二次大戰歷史就改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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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1-2011 08: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01# Hitman47

我相信他的意思是,若希特勒会从历史中学习,今天德国的领地也许会大到连英国也被吞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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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11 11: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itman47

我相信他的意思是,若希特勒会从历史中学习,今天德国的领地也许会大到连英国也被吞并了 ...
ecs283 发表于 13-11-2011 08:11 PM

請問一句,RPK的意思是,希特勒不搞種族主義,今天的德國強大到連英國被吞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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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11-2011 02: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03# Hitman47

RPK在他那篇文章中并没有提到德国若怎么做怎么做,就会如何如何成功。
他那篇文章主要是说人必须要向历史借镜,不要重蹈覆辙,才能有进步。

至于德国是否强大到吞并了英国,那也只是我的猜想,不是RPK说的。

RPK所提到的那句,背后的意思看起来有很多,吞并了英国这点,只是我自己自以为是地认为应该是最接近RPK的本来意思。

所以,你也不必太过于纠结于这点。起码,肯定的是,这不是RPK主要所要表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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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1-2011 10: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希特勒会从拿破仑的错误中学习的话,那么在今天我将会在德国,而不是在英国写这篇文章了"

这就是RPK的辛辣之处了,拿破仑是差点统治全欧洲的领袖,希特勒也是,但他们都犯了同样的毛病,过度迷信武力。如果希特勒能有一丁点的历史反省,历史是有可能改变的。。。这就回应了RPK说的有人会问他什么事第三势力,为什么要看两百年前的历史。。

所以为什么我们常说历史重演,因为人类最大的毛病就是从不吸取过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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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08: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搞清楚这来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6-11-2011
原题∶Let’s get this straight

我虽然很讨厌谈及宗教但总还是避不开。那是因为反对党的未来是建立在民联如何对回教事务达成共识。而其中一项课题就是民联的叛教政策,也就是他们是否容许回教徒这么做,或是民联要以怎样的法律来应对。

在早些时候的两篇文章中∶《我能知道你的立场吗》《要对症下药,不是头痛医头》,我谈及了公民社会行动和人权事项,例如世界人权宣言。有些人就回应说这在马来西亚是不可能的。而他们的理由就是因为回教妨害了人权。

当然,这些人是只从一个角度来看待事情,也就是叛教的角度和相信(不是事实)回教严禁和严罚叛教人士。不只是非回教徒,即使是回教徒也这么认为。

实际上,这只是一种看法,而你的看法并不代表那是正确的。虽然你会认为你非常对,但我会完全地否定你。
首先让我们来谈谈叛教。

在回教,叛教的定义就是在语言或行为上拒绝回教。根据回教,若你皈依其他宗教,否定神的存在(被称为无神论者),拒绝承认穆圣为先知,嘲笑神或任何先知(意思: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先知),崇拜偶像,拒绝承认回教法律(有些学士不同意这点是因为回教法律乃人为,不是神授),或是容许被回教法律禁止的事项(例如奸情,赌博,喝酒,贿赂等等)就属于叛教。

可兰经本身是完全没有提及叛教会有什么刑罚,而且学士们也对惩罚的意见有所不同。这些惩罚从最严重的死刑(根据某些圣训的诠释,而且别忘了,并非所有的回教徒都接受或同意圣训的),到最轻的完全无罪,没有一个肯定的标准。

在中世纪时期,一些逊尼宗派的回教法理学界制定对叛教的惩处就是死刑。其他的学士对此却有其他的看法。那些如Ibrahim al- Nakha'i与Sufyan al-Thawri等人都反对判处死刑的做法,反而提出了无期监禁,直到重新皈依为止的做法。汉那菲宗派的法理学家Sarakshsi也认为非煽动性的叛教与含有政治性质的煽动性叛教(也就是谋反)的惩罚应该有别。

根据Wael Hallaq,有关叛教的法律并非来自可兰经。在现代,一些回教学士如Gamal Al-Banna, Taha Jabir Alalwani, 还有Shabir Ally等,都反对叛教者死的刑罚。那些马来人称之为反圣训派的纯可兰经回教徒从不支持任何惩处,因为可兰经内正写着意志自由,没有强迫的经文。

所以你看,要说世界人权宣言不能在大马实施是因为回教不容许叛教,然后说叛教者死,是不对的。因为那只是一种看法,不是事实,而且不同的学士都有不同的看法。

实际上,不同的学士有不同的看法的现象则说明了,这些都不是明文记载,不可改变的东西。若是的话,就没有什么所谓不同看法的余地了。例如说,“不可奸淫”,这法律就是明文记载,可说是刻在石头上的了。所以,我们又怎么能够有不同的看法呢。所有的学士都会对这课题有一致的看法的。

好,让我们再继续。

假设你不能接受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就因为如你所说,这是一个西方,或是非回教的产物,又说,你坚持要一个回教式的人权,我们也有呢。

点击这里阅读1990年8月5日的开罗回教人权宣言全文

1990年的开罗人权宣言有25项,而世界人权宣言则有30项。尽管如此,其中也有一些很有趣的条文,并不会妨碍大马人权的实施。

当然,总会有人批评说,开罗人权宣言还是有些灰色地带,例如∶回教法律的道德观及原则必须按照回教法律的教条,不能对回教法律的原则有所冲突等等。虽说如此,但从整体上来看,而不是从小处着眼的话,若实施了这开罗回教人权宣言,大马有许多做法就要从此告终了。

例如说,你不能因为某一方人的宗教而阻止两个人的婚姻。你也不能在无审讯的情况下扣留人。你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 (那就没有煽动法令或刑事诽谤法令了), 首相或大臣未必一定要是马来人。不能设立只有马来人而已的高级教育机构,没有任何人能够因为他的种族或固打限制之下失去教育机会。你也可以因为政府的犯错而反对政府。你也不能窥探他人家里私人空间内的行为,不得有只限土著而已的股票或资产,还有其他很多很多。

一些很有趣的,应该留意的有:

第19项 (a). 所有人都在法律前平等,不管是统治还是被统治。(那么,你就可以批评苏丹了).

第19项 (e). 所有被告都是无罪的,除非他的罪状被已提供他所有辩护保证的法庭所证明。(所以安华是无罪的)

第18项 (b). 每个人都有他的权力在他的住家或产业,与家人或有关系之人,行使他的私人事务。对于他的窥探,监视或诬蔑他的良好名声都是不准许的。国家必须保护他不受到任何独断性质的骚扰。(所以我在我睡房中干什么都是我的事,你就不能到我家来监视我)

第10项. 回教是真正完美无瑕的宗教。所有形式的强迫或让人的贫穷或无知的利用而引至宗教的改变都是不准许的。(这里没提到说你不能依照你自己的意愿而离开回教,也没说因此叛你死刑)

第9项(b). 知识的探讨是一种义务,而教育的提供是社会和国家的责任。(所以瑪拉大学不能只有马来人)

第5项 (b). 社会与国家必须解除所有婚姻上的阻碍,而且必须提供援助,保护家庭,捍卫其福利。(所以你不能阻止宗教间的婚姻)

第3项 (b). 不可砍下树木,毁灭农作物或畜牧,毁灭或炸毁或以任何手段来拆除敌人的民间建筑物或单位。(这样一来,东马的非法砍伐问题又解决了)

所以你看,别给我什么回教不符人权的理由了,还有用叛教课题来做例子什么的。这些都是你们还有那些为了阻止回教徒离开回教而口吐白沫的回教徒所想像中的虚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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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2-2011 03: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和自由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7-11-2011
原题∶Rights and liberties

你对权利和自由有何了解呢?我知道我们每一个人对权利和自由的定义都有所不同,许多人也还针对课题,试着找出何者为权利和自由的条件,何者却不是。

如果,就是举例说,你的邻居带着四个人,闯进你家,打抢了你,轮奸你老婆,还逼你与你的孩子观看,然后杀掉你全家,这算不算是他的权利和自由呢?

我的意思是,在他的思想中,还有他的党羽,你是一个敌人(因为,虽然你是大马出世的华人,但是你持的是美国护照),而你的国家,美国,最近才攻击了一个回教国家,而那个国家的学者则下了一则裁决,说让美国人流血是符合清真的。所以他们所做的只是捍卫他们的宗教信仰,而既然大马也自称回教国家,那么回教的需要当然是优先了。

我们自然也需要先谈谈该地的道德和法律。无可否认的,以上的假想情况对圣战主义分子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我们也需要考虑到该地的道德和法律的课题。

从道德上来看,打劫,强奸和谋杀都是不对的,不管你的宗教是什么,或是认为什么才是在宗教上是正确的事情。这些都是普世的道德观,也超越了宗教上的考量。不过若你却是非常坚信,宗教应该超越普世的道德观,而不是相反的话呢?

这就是自古以来让宗教分子与道德主义分子不能有一致看法的辩论,也造就了“道德相对主义”这个词。道德相对主义基本上就是道德的相对概念,对世间,区域,某个社会的正常现象,宗教价值等等上的相对。

例如说,在几百年前,为异教徒的婴儿施洗后才将他们的头撞向石头,来送他们上天堂,在道德上是正确的事情。即使是大主教也认为这是一种拯救异教徒婴儿的灵魂的最佳法子,也就是说,帮了他们很大的忙。

好了,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该地的法律。若法律说你有选择的自由的话呢?这选择的自由是否涵盖了所有的事物或是某些是除外的呢?例如说,当法律与宗教法律有所冲突,哪一个能超越哪一个呢?若这是还有第三因素,道德价值,也对这两个法律有所冲突的话,又要怎么办?三者之中,能用的是哪一个呢?

从这里可以看到,这并不是一件容易解决的事情。我们都有道德价值观,宗教价值观,还有法律。然后有时这三种标准不会在同样事物上有一样的看法。那么我们应该依照哪一种标准呢?我们是否以我们的良心做引导呢?我们是否要求神来得到答案呢?还是我们要成为遵守法规的公民呢?

在道德或宗教的观点上,法律并不是时常都是对的。例如说,无审讯扣留在大马是合法的。那是一项经过国会批准的法律。所以若政府在只是怀疑你可能有做错,甚至是还没有犯错,因为你只是在计划着在未来犯事等等的情况下而不经审讯来扣留你,又有什么不对呢?因为内安法令就是一种预防性的法律,因此单凭只有怀疑你也许会在以后计划犯事而扣留你,在法律上来说是合法的。

好,我们可以争论说道德和宗教价值都与未审讯扣留或预防性扣留的做法有所冲突。我们才不管法律怎么说。所谓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所以我们一定要反对内安法令,因为那种法律在道德或宗教上都是错误的。

不过这不就让你成了不守法的公民了吗?你不遵守被国会通过的法律。而国会的功能就是立法。而赢得大选的政党就能成立政府,然后制定政策。还有,既然选民已经把国家管理权委托给政府,你若不遵守选民的意愿的话,在道德上不就已经是错的了吗?

简单来说,反对依照合法程序的政府,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因为政府都得到了选民的委托,就算政府干的都是错事。你们少数的,能够反对大多数的吗?若答案是“能”,那么民主在道德与宗教上都是错的吗?或它正是错的吗?

所以,在这里有两个有所冲突的道德价值。一是你对道德的定义是基于普世道德观还是宗教价值。另一个是政府在国会拥有合法权力来立法,就算所立之法乃恶法的道德价值。所以,哪一种道德价值能够超越哪一种道德价值呢?你自己的道德价值,还是委托政府通过恶法的选民们的道德价值呢?

这问题还真不容易解决是吧?

这是为何我们在塑造一个有共同意识的反对派上面对种种困难。我们有的人是从普世的道德价值观上看待事物。一些却是依照宗教价值。有的人选择遵守法律,因为那些法律都是依照合法程序,通过国会成立的,即使其中有些法律乃是恶法。因为人若不守法,整个国家就要陷入无法无天的混乱了。

我个人则依照普世道德价值观来看待事物,即使我的看法有时会与宗教价值,以及国家法律有所冲突。这让我看起来像是个不好的回教徒,或是法外之徒。我才不管这么多呢。不管是什么,若对普世道德价值有所冲突的,我就反对到底,即使那些都是宗教上或法律上所准许的。我深切相信反对派也必需同意及依照普世道德价值,作为改革的平台。不然的话,我们就将不会看到一个同声同气的反对派。

就不知道反对党的领袖们敢不敢这么做呢?若他们不能,那么他们就永远还是反对党,成立不了联邦政府。就这么简单。反对党将不会赢得选民们的信心,若每一个反对派政党各说各话。他们必须全都说同样的话。.

是的,你们很多人也许在猜想为何我最近的文章的语气都跟以前不同了。为何我像以前那样,写一些政府大官们贪污或性丑闻之类的了呢?若我们有心要看到政府的改变,那么有时我们需要那些,但有时我们也需要谈谈有共识的反对党。而现在就是谈谈有共识的反对派的时候了,这样我们才能实现我们的愿望,看到政府的改变。

而你们,《今日大马》的读者,是否已经准备好要谈论这个呢?还是你只是有兴趣知道那些大官们的丑闻呢?我也能够那么做的,只不过那种事情并不能帮到我们看到政府的改变,不然的话,我们早在三零八大选后成功改朝换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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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1 06: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长期以来一直都积极热心的翻译啊。长期下来的坚持,这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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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12-2011 08: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爱国的人,我觉得我能够作为华人与马来人之间的沟通桥梁,算是我为国家尽了一份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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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2-2011 1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大马还有什么是不符宪法的?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1-11-2011
原题∶What else is unconstitutional in Malaysia?

大马回教发展局局长兼掌管回教事务部门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贾米尔说在马来西亚,同性恋是不符宪法。“在现实中,国家宪法是不容许的,包括了第377(a),(b),(c)和(d)等条文都禁止两名男性之间的性关系。”

其实,若部长真的要依照大马宪法的话,很多事情都是不符宪法的。而且同性恋肯定就不会不符合宪法,不过他倒是可以争辩说那是犯了法。

不过,就因为违法,就不表示说是不符宪法。例如说,强奸自己老母,鸡奸自己老豆都算犯了法,但都不算是不符宪法。所以,打抢银行,谋杀老婆,瞒税,收贿,拿公款让老婆大血拼等都是犯了法,但不能说是不符宪法。

那些识少少就扮代表的部长,就像我们大马很多的部长那样,看来都不知道不符宪法和犯法有什么不同。

无论如何,若你去研究下宪法,你就可以看到在大马的很多政策和做法都是不符宪法的,而且有些还与回教有所冲突。也许我们那些贤德的部长也会要来谈谈这些。

根据宪法第五条,未审讯扣留就不符宪法了。而且使用‘紧急法令’来达到未审讯扣留的目的也是不符宪法的。因为大马并不处于紧急状态,而且以往的紧急状态,如五一三事件,马印冲突等,也早已结束,也就是说紧急法令早不能用了。这就是像还在使用第一和第二世界大战时候的紧急法令,而这些大战早在很久以前就结束了。

根据种族和宗教上的歧视,固打,选择性等,以第八条来看也是不符宪法的。你可以说新经济政策超越了宪法。但是宪法第四条就不容许这么做。无论如何,新经济政策不是一项由国会通过的法律,因此新经济政策才会被称为是‘愿景’,而不是法律。因此,要大马人依从新经济政策是违反宪法的。

根据第九条,要求任何大马人的公民权被撤除是不符宪法的。所以巫统应该停止要求撤除安美嘉,还有其他人等的公民权。

根据第十条,大马人有自由去表达他们的意见,就算他们想要表示宗教是废的,神明是不存在的,皇室是过时兼腐败的,所以应该废除,然后成立一个共和大马等的意见都可以。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有意见,表达意见不算是犯法。

根据第十一条,大马人也有自由信奉任何他们想信的宗教,或是不想信奉任何宗教。他们可以拒绝任何宗教,然后成为无神论者。那都是他们的宪法权利。唯一宪法不容许的就是禁止对回教徒宣扬其他宗教。无论如何,若那人宣布说他不再相信神,那他就是叛教者。从技术上而言,他不再是一名回教徒,因此对他宣扬其他宗教就不算是违法,因为他们是在自由的意识下成为叛教者的。

根据第十二条,成立限定种族性质的教育机构是不符宪法的。因此根据宪法,玛拉大学必须开放他们的学额于所有族群,不过他们是否要进入玛拉大学就读就是另一回事了。

是的,若你要谈什么是不符宪法,那我们就来谈什么是不符宪法。肯定的是同性恋就不算不符宪法。不过,以上提到的全是。不过这些部长会明白吗?看来不会!不然他就不会当部长了。因为他会成为一名像我那样的部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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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12-2011 09: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胡说有理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2-11-2011
原题∶Making sense of nonsense

《今日大马》:首先,尊贵的,谢谢你同意我们的采访。

尊贵的: 我对媒体都是很有善意的,即使是像是《今日大马》那样的反对党媒体,你们总不会报导真相,总是扭曲我们所说的。

今: 所以,尊贵的,我们今天就来这里,好让你能澄清你到底说了什么,哪一些又是你认为错误报导的。你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来澄清政府的政策,还有任何公众可能会有的错误概念和认知。我可以向您保证,尊贵的,《今日大马》将毫无修饰地报导你所说的每一句。

尊: 谢谢。听到这样真好。首先我要读者们知道我从来没有说过同性恋是违反了宪法。我说那是违反了法律。

今: 是的,现在就很清楚了。实际上,早些时候,《今日大马》就刊登了你的澄清和否认。所以我们其实不像有些人所指责的那样,尊贵的。

尊: 好,谢谢你。至少《今日大马》还刊登出故事的两方说法,不想有些反对党的报纸,只是报导政府的坏事。

今: 其实《今日大马》不是一份报纸,也不属于反对党。《今日大马》是大马人表达他们对朝野政党不满的地方。无论如何,那不是要点,尊贵的。我们今天要说的是你有关同性恋违反法律的声明。你说了有关肛交的条文。不过那只是肛交,不是同性恋。有关条文没有说同性恋是犯法。它只说肛交是犯法。

尊: 那是自然而然的。只要是同性恋就自然而然的牵涉到肛交。

今: 不过,尊贵的,那项条文也说夫妻牵涉肛交也是犯法。所以,异性恋的肛交也能被判20年徒刑,即使是合法的夫妻之间也不行。为何尊贵的没有强调这点呢,就是丈夫和妻子也会被送入监牢,不只是同性恋而已?

尊: 我们对夫妻,还有他们在他们的睡房干了什么是不在意的。我们只是在意同性恋在睡房内私底下干了什么。

今: 不过,尊贵的,那不是重点。因为夫妻涉嫌肛交也能被判20年徒刑,除非有关法律被修改,改成说那些同性关系之间的肛交行为才算是犯罪。

尊: 我们怎样能控制结婚伴侣在他们的睡房内干的事情呢?要监督人们在睡房内的私事是不可能的。

今: 可是政府却要监督没结婚或是同性关系的伴侣他们在睡房内的私事。那你是打算要怎么进行的呢?

尊: 额…我…我…

今: 算了,尊贵的。我们继续下去吧。法律说肛交是犯罪,却没有说同性恋是犯罪。若两个同性的人像夫妻那样生活在一起,但他们却不涉及肛交的话呢?你能够逮捕他们,起诉他们吗?

尊: 他们怎能生活在一起,但没有性生活呢?

今: 他们可以有口腔上的性关系啊,尊贵的。

尊: 你是说他们像对结婚伴侣那样生活在一起,但只是谈性而已?我不相信。

今: 不,尊贵的,我不是说口交就是谈论性。我的意思是….额,你知道的,尊贵的…..舔呀吸的。

尊: 喔,那种口交! 口交也是犯罪。也能被判20年徒刑,就算是夫妻之间。

今: 好的,尊贵的。你也许会想到,同性关系就是两个男的。若是两个女的之间的同性关系呢?你是否还是说那是犯罪呢?因为那样就不会涉及肛交或口交了呢?还有别忘了,尊贵的,那项你提到的条文只说涉及肛交是犯罪,不是同性恋。

尊: 额,若是两个女的,那她们也许会涉及口交,所以也算是犯罪。

今: 所以,有关性交行为才是犯罪。作为同性恋或有同性关系的生活伴侣就不算,是那样吗?尊贵的。

尊: 额….是的,就是那样。

今: 所以,尊贵的,你现在是否要发表声明说你搞错了,根据大马法律,肛交和口交是违法,而同性恋关系则不是吗?若人们以同性恋的身份在一起,他们只是互相接吻,拥抱,抚摸,挨擦,自慰,不过只要他们不口交或肛交,那么政府就无可奈何了是吗?

尊: 额…我….我….

今: 算了,尊贵的。我们继续下去吧。让我们谈谈非回教徒,特别是那些向回教徒宣教的福音传教士,最近这成了很热的课题呢。

尊: 是的,根据宪法,那是不对的。所以政府就可以采取行动了。

今: 好,非常同意。根据宪法第十一项条文之四,有说:“州法律包括吉隆坡与纳闽岛联邦直辖区,联邦法律能够监控或禁止任何向皈依回教的人宣扬任何其他宗教或信仰的行为。”但是若那个人出生的时候是回教徒,但后来离开了回教。技术上来说,就不是向回教徒传教了,而是向前回教徒。

尊: 哪有什么前回教徒的呢。你出生是回教徒,或是皈依了回教,你就永世是个回教徒了。

今: 那回教徒的条件是什么?

尊: 我不明白。

今: 不就是说,你必须只相信一个神,阿拉,接受穆圣是最后一名先知,可兰经乃神之语言,死后的生命之类的吗?若你不相信这些,那你的信仰就崩坏,就不再是回教徒了。

尊: 是的,你的信仰在回教上来说是重要的。若信仰有缺,就不算是回教徒了。

今: 所以,若有回教徒说他不再相信穆圣为最后的先知,或是说他对可兰经乃神之语言的说法感到怀疑,因为可兰经都是由穆圣的人写下,那么他就不能算是个回教徒了,因为他的信仰已经有了缺损。

尊: 是的。

今: 那么这样的话,福音传教士对这些人宣教有什么错呢?因为技术上来说,他们都不再是回教徒了。

尊: 额….我….我….不过我们还是不能容许这个。根据回教,他们也许是前回教徒,但是我们还是当他们是回教徒,会逮捕他们,送他们到宗教改造中心,试图拉他们回去正确的轨道。

今: 所以政府就当他们是非回教徒或是前回教徒但是不让他们当非回教徒或前回教徒,还会逮捕他们,改造他们,所以基督教徒就不能对他们宣扬福音,是吗?

尊: 是的,就是这样。.

今: 谢谢你,尊贵的。我们希望这次的澄清能让大马人更加明了大马政府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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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12-2011 1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华要玩几大?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8-12-2011
原题∶How far is MCA prepared to go?

伊黨執政丹20年 僅撥建一清真寺

蔡智勇挑战伊党 回教刑法列竞选宣言

你们会不会厌倦了听到这些有关回教和回教刑事法的谈论呢?我就不知道你们会不会不过我就会了。这是因为整件事就是如此而已,就是得个“讲”字。这看来也是回教徒世界的问题,只讲不做。

贪污,滥权,对基本自由和人权没有尊重,还有很多的困境,在许多所谓回教国家中,看来都毫无进展。他们只会谈,做的却是相反的一套。

现在马华也加入这个大队了。他们要民联澄清他们的回教刑事法法律的立场。为何马华这么鸡婆呢?关这些混帐异教徒什么事呢?回教都不关这些混帐异教徒的事。

这15个马华国会议员为何不在国会提起这件事呢?若马来西亚是个他们所谓的民主国家,那么就在国会上提起啊。马华不是有15名国会代表吗?在国会里提起这件事,要求国阵政府通过法案,修改大马宪法,撤除回教是联邦官方宗教的地位如何?

宪法第三条第一项就说回教是联邦的宗教。马华应该要求国会撤除这项条文。一旦回教不再是联邦的宗教,那么就没有人可以再谈什么在大马要实施回教法律了。马华在国会外喊到像条疯狗又有什么用呢?去国会里喊啦。喊大声还有清楚一点。告诉政府说回教不应该是联邦的宗教,然后撤除宪法第三条第一项。

既然马来西亚是个世俗国,那么就不应该让回教当什么联邦宗教。这是矛盾的。一旦宪法第三条第一项被撤除后,就不再能谈实施什么回教刑事法还是其他什么回教法律了。

而最有趣的就是,吉兰丹的回教党政府自1990年来领导该州超过21年多,只建立成一间回教堂而已。而且还是个华裔回教徒的回教堂,马来人的一间也没有。所有的已建好的回教堂都是国阵中央政府或1978年到1990年的国阵州政府所建立。

这听起来很怪呢。一直被指为要回教化这个国家的回教党,自1957年以来,超过54年了,也就是半个世纪了,才建立一间回教堂而已。

哈罗马华!马华是国阵的一分子,也是国阵政府的一分子,而国阵政府却自1957年以来,超过54年,建立了吉兰丹的所有回教堂。而民联政府只建立了一间回教堂,而且还是间“华人”回教堂。

马华很邪恶。他们试图挑起反回教的情绪。他们试图利用回教来让选民不支持民联。而事实是马华却没有要求国会撤除宪法说明回教是联邦宗教的第三条第一项。而且在吉兰丹的所有回教堂,除了一间“华人”回教堂,都是马华有份当的国阵政府,自1957年独立以来所建立的。

是时候让马华知道,要玩种族宗教牌的话,没有事情发生的话是不行的。所以,当马华在安邦路的总部大厦被烧得干干净净,头头们都在家里被杀,就像在印尼所发生的那样,也许马华的人就会闭上嘴巴,不敢再玩宗教种族牌了。

是的,我知道,这不是马华的错。马华只是巫统的走狗来挑起反回教的情绪,这是因为巫统他们自己不能这么做,因为他们自称是世上最大的回教政党。

这样一来,马华只好付出作为巫统走狗的代价了。而代价就是很大的,需要用浴血街头的代价。我就对此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要煎蛋,就得打破鸡蛋。要煎很多蛋,就要打破很多鸡蛋。

总而言之,没有所谓的和平或是不流血的革命。我们需要一个革命,才能看到马来西亚的改变。若马华继续这个讨厌回教的运动下去的话,我们就也许能看到革命的来临,这个革命也就能让我们看到大马的改变。

所以,继续努力吧,马华! 你所做的也许就是我们所想要的,为了这个国家。我们需要一个催化剂,而马华的讨厌回教运动也许就是那支催化剂。

笨蛋马华! 你不知道火会烧人的吗?玩火多了,就会烧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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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2-2011 09: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淆讯息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2-12-2011
原题∶Mixed signals

人们对回教的第一印象就是回教徒很爱现。一个回教徒的虔诚是以他或她的公众形象为标准。

一个好的回教徒就是有回教式的穿着∶头戴头巾或白帽,阿拉伯长袍等。每年去麦加朝圣的人也是好的回教徒。能够用阿拉伯语出口一些可兰经文或圣训字句,也是一个好的回教徒。一个能在他的家中组织回教课程,并邀请亲朋戚友来聆听著名回教学士的布道,也是好的回教徒。一天不但在自己的家中祈祷五次,而且还到回教堂参加会众祈祷,也是好的回教徒。那些捐钱给当地孤儿院的,也是好的回教徒。

这条单子下去的项目还有很多。全都是所能看到的,有关你向外显示的形象,越多人知道,越能表示你是一名虔诚的回教徒。

一名好的回教徒也是那些不参与不回教的活动的。这包括了不参加圣诞派对,新年派对,情人节活动等。实际上,结婚周年,生日派对,国庆节庆典,劳动节活动等,都是西式或不回教的活动,虽然回教徒对这些也不见得有什么问题。

当回教徒叛教成为基督教徒,兴都教徒或是佛教徒(不过,我就不认识有叛教成为犹太教徒的)的时候,回教徒就会很生气。他们就会威胁说要对那些让回教徒叛教的基督教徒,兴都教徒或是佛教徒们流血泄愤。实际上,大马联邦宪法也清楚说明禁止基督教徒,兴都教徒或佛教徒们让回教徒叛教。

其实不是说回教徒不能叛教,例如说成为无神论者。实际上许多人都是这样的,我们有许多回教徒都是名不副实的。你可以离开回教,不过就是暗地里的,不是公开地让大家都知道。

若你要离开回教,就不能告诉任何人。在心底离开就好了。不要宣扬出来。这样回教徒就不会不高兴。所以,这些都是有关公众形象。别显示你已经离开回教,要假装自己还是个回教徒。那么回教徒就不会不高兴,虽然他们都知道你心里不再是个回教徒,只是还装着是一名回教徒。

当然,若任何基督教徒,兴都教徒或佛教徒皈依回教的话,就要大事宣扬。全世界的人都要知道。实际上,他们所要告诉世界的就是,这些人不是皈依,而是回归回教。这是因为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回教徒。所以,若你成为一名回教徒,就算是回归,不是皈依。

许多回教徒都会说他们先是回教徒,然后才是马来人。有些人则说他们先是马来人,然后才是个马来西亚人。回教是第一优先,其他的屈居于后。

但是这里我们就开始看到矛盾了。这个矛盾不是什么不小心说错的事情,而是思维上的错误。这就是回教徒自我显示的思维。而所显示的就是回教徒的虚伪和假道学。这显示了回教徒的真面目,什么都是拿来讲的罢了。

让我举一个例子。我认为聂阿兹是最虔诚的回教徒,我心里是非常尊重他的。实际上,他就是太虔诚了,所以他不是个好的政治家。聂阿兹是心口如一的人,就这点就不好了。因为在政治上,你需要懂得如何吹牛,假装,玩手段,说动听的话。

但回教徒会赞美聂阿兹吗?聂阿兹是完美的回教徒。那么为何要谴责他呢?

这是因为他们谴责他是,根据这些回教徒说,因为吉兰丹在他的领导下的21年中,都没有发展。实际上,他们一想到聂阿兹要成为大马首相的时候就战栗不已。若这些人真的是他们所假装的那样的好的回教徒的话,这是很令人惊奇的,因为聂阿兹是个完美回教徒。

所以,在这里最为优先的是什么呢?是回教还是发展?他们是要一个完美的回教社会还是个富裕社会呢?

看来到了最后,最好的国度就是我们全都成了有钱人。若大富大贵比生活在一个完美回教社会更重要的话,那何必去烦回教徒离开回教呢?当今世上,最富有最进步的不都是非回教社会吗?实际上,回教社会都非常落后。

所以,这些回教徒要些什么?他们是要回教还是要富贵?回教已被妖魔化。那些像聂阿兹的回教领袖已被妖魔化。他们高喊像聂阿兹那样的领袖不晓得发展。聂阿兹也许是个好的回教徒,但他不知道如何要让人变有钱。所以到最后最重要的还是大富大贵。

回教徒是在传送不明讯息,这让那些非回教徒都感到混淆不已。一方面他们高喊回教,不让回教徒离开回教,禁止摇滚演唱会,压迫和监禁同性恋什么的;而另一方面他们去谴责好的回教领袖,因为他们不能让我们大富大贵。

若成为有钱人是很重要的,那么我们就把回教放一边,让一切随波逐流就好了。大马邻国之泰国就做得很成功了。他们不准宗教得以介入商业。泰国是最佳旅行地点因为回教没要泰国人如何如何去做事。假如你还是不清楚的话,那就来曼谷找我,我会带你去看我所说的是什么意思。

若聂阿兹容许在哥打巴汝也有那些他们越界去歌乐干的事情的话,那么吉兰丹将会是全马最有钱的州属,虽然那边没有石油。

我是说,吉兰丹能给些什么呢?那边的地理位置也不是说非常有利,要发展这样的地理位置是很难的。不过若哥打巴汝成为哥乐的姐妹城,当大马的新的红灯区,那么每个人都能有钱了。不过当然我们必须要把回教放一边,才能成事。

从1978年到1990年,巫统管理了该州12年。你是不是想告诉我说巫统就管得很好呢?即使是巫统管理之下,他们还是需要中央政府的拨款来发展。那又有什么不同呢?

这实在是不关聂阿兹的事。即使是纳吉成为吉兰丹州务大臣,没有中央政府的拨款,情况依然不变。

所以,当回教徒高喊回教的时候,全都是因为公众形象罢了。这只是要显示虔诚度罢了。到最后,他们最想要的还是钱。这是为何这些回教徒都鸟聂阿兹,因为这是有关到钱,不关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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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02: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嘴巴动得比脑筋还快的时候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0-12-2011
原题∶When the mouth moves faster than the brain

巫统上议员:民行党 要把马国变成另一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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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马来人活在一个幻想世界里时,这这就是所谓的样板人物。我在想,英国人是否会说起他们的阿瑟王的传奇神剑,王者之剑,据说持有者能够天下无敌。

“守护英国的武器,王者之剑不在了。若我们要捍卫英国未来的利益,我们的王者之剑在哪里呢?”这应该就是依布拉欣阿里的英国版本了。

“我们需要未审讯扣留来守护英国的利益,保护基督教徒不受泛滥英国全境,威胁英国人的利益与特权的回教徒的威胁。”

“回教徒目前占了少于10%的人口,但他们还是口冒白沫,大声要求超级市场内也售卖清真食品,也要求更多的回教法庭。”

“若我们没有未审讯扣留,回教徒会称霸英国,一旦他们达到10%的人口,他们就会像是拥有了这个国家。回教徒要求多多,而英国人已经被边缘化,因为回教徒已经控制了英国社会。”

是的,若有英国人开始学依布拉欣阿里那样喊起来的话,人们会当他是癫佬。说不定他还会因此被捕,在种族犯罪的名下被送入监牢。

依布拉欣阿里有没有在镜子前面看着自己,练习演讲的呢?若他有的话,不懂他会看到什么。他会不会看到他的嘴巴动得比他的脑还快呢?

最近,那些马来回教徒领袖都说了很多令人尴尬的声明。未审讯扣留如何能够维护或保卫马来人的利益呢?我就是看不出其中的关联。当我被扣留在甘文丁的时候,大多数的被扣留者都是马来回教徒。他们不是回教的敌人。实际上他们都是被当作是极端的回教徒。他们被扣都是因为他们为了回教的工作。

简单来说,回教徒是未审讯扣留的受害者,不是所谓的回教敌人。

依布拉欣阿里以及他的同类需要面对当今世界。他们必须从他们的汉都亚和达明沙里剑和所有那些诸如此类的废话的幻想世界中走出来。英国人早就不活在他们的阿瑟王和王者之剑的世界了。是时候马来人也要这么做了。

依布拉欣阿里的同党,朱基菲里诺丁也承认了一项很有趣的事(下面)。我一直以为律师和客户之间有所谓的守秘义务。看来朱基菲里好像一点也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我就很奇怪他的法律学位到底是哪里来的。不懂他这样做的话可不可以吊销他的执照的呢?

无论如何,朱基菲里诺丁已经承认说他利用了回教的名义来得到政治上的利益。不过这也不算是什么新闻了。因为很多回教徒都是这样的。只不过朱基菲里诺丁公开地承认了我们大家早已经知道了的事情,就是回教只是个政治工具,而大多数的回教徒都会对他们有利的时候大谈回教,若是对他们更为有利的话,把回教撇开一边也不要紧。

还有人会奇怪为何很多人都觉得回教徒是个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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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林万拉峇鲁区国会议员朱基菲里诺丁承认欺瞒了当代著名回教学士尤索夫博士发出回教裁决,支持涉及第二鸡奸案的拿督斯里安华。详情按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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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2: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希特勒会从拿破仑的错误中学习的话,那么在今天我将会在德国,而不是在英国写这篇文章了"

这就是RP ...
patricksoh 发表于 18-11-2011 10:01 PM

马国连最起码的政治轮替皮毛都还未沾上执政中央绝对在共器私用打压异议
竟然出现第3势力帮拖诬陷中央的对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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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012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逐鹿问鼎∶了解选民心态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2-01-2012
原题∶Understanding the voters’ psyche

巫统将会安排共计六万三千名的情报人员,也就是宣传人员,在三百三十万名巫统党员的帮助下,到处去传播好话。我觉得你可以称之为地毯式的轰炸。丢下十万个炸弹,至少有一万个能打中目标。要炸平整个城市,只要一千个丢在计算好策略地区的炸弹就够了。

这就是平均法则派上用场的时候。

若你有大把的钞票,你就能办到。把一亿元马币丢在一个大型的宣传计划上,至少有些钱是会用在对的地方的。不过若你预算颇紧,比如说只有马币十万元能用,不是马币一亿元,那么就得要用得非常小心谨慎了。

讲完一句,谁有钱,谁就能主宰战果。什么都是讲钱的。这是为何美国总是能打胜仗。这是因为他们有更多能花的钱,除了在越南。当然了,北越说他们的兵士比美国的子弹还多。胡志明就是这样告诉美国人的。

在国阵和民联还没有开始把钱丢向情报战的时候,让我来给你了解一下选民的心态。你可以去问任何一个有料的政治策略家,就像在德国,美国,英国等地的,他们会告诉你一件事:大多数的选民都是自私的。

是的,这就是某位知名的德国政治策略家告诉我的。选民是自私的。他们不会就这样选你,让你上位。他们选你都是看“我能得到什么?”不管是在欧洲,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美国,任何地方,都是在看“我能得到什么?”

让我这样说吧。就说你去告诉选民,说若大家投选民联,我们就能看到一个没有贪腐的马来西亚。只不过,税金要涨一倍。

你这样的话是不会得到他们的选票的。

若你告诉那些选民,说若你投选国阵,就没有保证贪腐会减少,说不定可能会增加。不过大马人会看到自己的口袋有点钱。

你觉得选民会选谁呢?

好吧,我知道。你会坚持说你会投选消灭贪腐的政府。不过若你有份工作,有间屋子,两辆或三辆车,还有银行存款等,那么你就会投选一个清廉的政府。事情本来就是这样简单的。

不过,若你没有金钱上的问题就好说了。但是若你面对破产,或是不知道下个月银行会不会封你的屋子,因为你已经六个月没有摊还贷款,或是车要被拉回去,因为没有还车子的分期付款,那么钱就很重要了。若你沦落到在街上行乞,政府清不清廉对你一点也没有用。

所以当你没钱的时候,什么都是要讲钱。只有你在手头上有点松动的时候,才能谈谈“理想”,“原则”,“价值观”什么的。

就像那条德国卡佬所告诉我的那样,选民是很自私的。若要他们牺牲或痛苦来投选你的话,他们是办不到的。他们会先问,“我能得到什么?”

最近,那些选举运动都是在专注于要谁来当下任首相:纳吉还是安华?若你要纳吉,就选国阵。若你不要纳吉,就选民联。若民联胜了,你就有安华了。

我知道有很多在《今日大马》发帖的读者会说他们不要纳吉。既然他们不要纳吉他们就会选择安华,因为除了安华就没有其它选择了。

为何他们要安华呢?那是因为他们不要纳吉。实际上,他们不只不要纳吉,他们更不要巫统,或是任何来自巫统的人,因此他们投选民联。

所以我们就有ABU (Anything But Umno,只要不是巫统)。ABU不是有关我们要的是什么,而是我们不要的是什么。我们不要的是巫统。所以我们要什么呢?我们什么都可以要,就是不要巫统。

这样的策略能赢吗?可能会,可能不会,这都是要看情况的。

在1999年,他们就说只要不是马哈迪(Anything But Mahathir,ABM)。不过当马哈迪医生在2003年辞职,然后把位子交给阿都拉后,这个运动就这样完了,而选民就回流向巫统,反对党就输到脱裤。

这是为何以及我们开始《今日大马》,还有许多亲反对党的部落格的时候。我们知道ABM的寿命不能持久,所以就需要一个新的法子。而那德国策略家早在2000年就告诉我们说ABM不能持久,但我们就是听不进耳里,还是我们继续我们的ABM。然后当马哈迪辞职的时候,我们就这样完蛋了。

然后在2006年,不得了了,马哈迪医生“加入”了反对党,要巫统党员别投选巫统。就这样,反对党一时之间收回腹地,成就了2008年的大选成绩。

但是就这样而已。八十二个国会议席和五个州政府,现在就变成了四个,就是ABU所能够达到的目标。ABU现在是否能够保持五个洲,或是加上一个森美兰,变成六个,然后再把国会议席再增加到九十或九十五个吗?就算能,它也不会让民联成为下届联邦政府,让安华成为下届首相。

记得那个我说过的三对四对三的比例吗?三成的选民是亲政府的,这些铁票是不可能改变的。另外三成则是亲反对党的,就是大多数在读着这篇文章的你们,这些铁票也是不能改变的。剩下来的四成则是中间派或游离票,他们都是看“我能得到什么?”来做出投票决定。

忘了那三成吧。这些票都是铁票,若想对这些票做出改变,可能会事倍功半,得不偿失。真正需要争的,是那四成。这些游离票才是能让你成为下届政府的关键。

而巫统所安排的六万三千名情报员的目标就是这群人。他们才不管那些看《今日大马》的人,他们已经知道你们都是ABU。他们知道只要不是国阵或巫统,你们就算是一头驴或猴子,都会去投选。我在2010年在伦敦遇见安华时,就是这样告诉他的。这些都是不能改变的一群。巫统才不管你这些。那四成的中间选民才是最重要的。而这四成选民就是巫统尽量争取的,来确保他们能够继续掌权另一个五十年。

哦,还有一件事,千万别对那些出席反对党演讲的五千或一万的人数感到惊叹。你只不过是对那些铁票演说罢了。这些人无论怎样都是会投选反对党的,不管你做了什么,还是说了什么。反而是那没有出席演说的四成人才要紧。那些就是共计六万三千名情报员的目标选民。

我会在此停笔,也许会在明天继续来个有关哲学的课程。是的,在英国有一些称为政治哲学的课程。我建议你们去上这门课程来明白了解如何做出谋略。

下次再见,祝你们农历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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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012 0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逐鹿问鼎∶了解选民心态(第二部)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2-01-2012
原题∶Understanding the voters’ psyche(part 2)

让我们继续我们有关了解选民的心态的讨论。

国阵将会安排六万三千名情报或宣传大军在大马各地,根据他们所说的,来让选民知道国阵为这国家做出了怎样的贡献。

国阵这样是在假设选民是无知的,然后他们对这国家所发生的事情一点也不清楚。千万别低估了选民的智慧。他们比你所以为的知道得更多。

我曾经在大马某郊区发表演说。当我说:“对吗?Correct or not?”有大约超过三万名的群众就回答说:“Correct, correct, correct!”

他们自然是影射有关林甘的影片事件。这本来是一项“网际网络的课题”。但是这些没有电脑或上网的郊区选民都知道这件事。

他们不如你认为那样无知。

不过,课题会让选民转向吗?或是情绪和感触能让选民转向呢?还有更重要的,“我能得到什么?”才是他们的投选关键吗?

我有点怀疑那国阵安排的六万三千名情报大军会到处去宣传安华的不正当性行为。当然,我也许猜错了,不过我怀疑可能我是对的。但若这正就是国阵的计划,那么他们就是在浪费时间了。

有些人是一定会转向的。但有多少呢?有样东西就叫做报酬递减法则。就是说当你的效益达到了高峰点的时候,你就必须把努力加倍,才能有个位数的效益增加。这表示说,每一个百分百的劳力增加,只能带来百分之五左右的效益增加。

那值得吗?若你必须加倍努力,那倒不如把这努力放在有相等效益的地方更好。把耕锄好的地再锄多一次,也是不能把田产加倍的。实际上,土质过于松软,还可能会对某些田产带来反效果,例如烟草。

我在早些时候就提到过三对四对三的选民比例论。政府与反对党各有三成选民的铁票,而剩下来的四成则是中间派。对那三成选票下手的话,就会有报酬递减法则的效应,因为这些选民的心意已决。我们需要争取的是那四成的选民。

这四成的选民就是国阵如今的目标,而民联却在那边专注于他们的铁票,对出席他们的活动的群众而感到沾沾自喜。

民联打算要如何应对这四成选民呢?他们都听到你们说的话了吗?更重要的是,即使他们都听到了你所说的话,他们可有同感?

若国阵真的打算用他们的六万三千名大军去宣传安华的不正当性行为来打倒他,那么就是一项很糟糕的策略了。让我来解释为何。

有种做法就称为过度杀戮。当你过度杀戮的时候,就坏处多过好处了。继续利用不正当性行为的课题来攻击安华肯定就是一种过度杀戮。更何况,这将最后导致成一个纳吉对安华的选举活动。

这不是一场两个人之间,就如美国总统选举那样的活动。若这将是一场爱纳吉或讨厌纳吉的活动,若你讨厌纳吉就投选安华,那么选民的选择就不多了。

好,就来谈谈‘安华是有罪还是无辜’的课题吧。

有些人相信安华是无辜的。无论你说什么他们都不会改观,这些人将会支持反对党。

然后有些人相信安华是有罪的。无论你说什么他们都不会改观。这些人将会支持政府。

当然,有些人会认为安华有罪,不过他们还是照样支持反对党。而另一些人则相信安华是无辜的,不过他们还是照样支持政府。

这些人都不管安华怎样,但更加关心国家的未来。有些人觉得有民联才有未来,而另一些则相信国阵才有未来。

我知道有些政府的支持者都觉得安华是被陷害的,所得到的审判也不公平。不过他们会对这种不正义在意吗?他们不会。他们觉得安华是有罪的,就算是被陷害也不要紧,因为他就是有罪的。

换句话说,目的能够正当化手段。既然他们不能证明安华是有罪的,他们就可以陷害他来达到目标。因为安华是有罪的,所以就不要紧。主要的是,因为很难证明安华有罪,所以他们必须耍手段来让他入罪。

现在,反对党的支持者就会大呼冤枉。怎么可以为了定安华的罪而操弄法律呢?若他们不能证明安华有罪,那他就应该被释放。他不应该被陷害,或是在不公平的审判下被送入监牢的。

好,若倒过来说会怎样呢?就说他们逮捕了纳吉,陷害他,然后没有给他一个公平的审判的话呢?然后他们就送他进牢,因为他就是蒙古女郎谋杀案的幕后黑手。

这些同样的人会为了安华那样,也为纳吉高呼冤枉吗?

有些人会,有些人不会。这些人都会说,虽然纳吉是被陷害的,审判也不公平,不过他还是有罪。所以是不是被陷害就不重要了。除非操弄法律,不然的话,是不能定纳吉的罪的。

所以,这些为安华呼冤的人是否真正的在意不公正还是因为安华是反对党的领袖,他们的领袖呢?若纳吉也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他们就不会为纳吉呼冤了。他们实际上还会说为了要定纳吉的罪,操弄一下法律也是免不了的了,不然的话,就定不了他的罪了。

这就是政治分割下的两派选民的思维了。全都是看你的立场是在哪里。对的可以变成错,错的也能变成对,就看你同情的是哪一个。有谁不承认这点的肯定在说谎。

对错都是一种看法,不是有关证据的有无。即使是六万三千名大军也不能改变这种看法。那些认为安华无辜的照样会这样想,那些认为安华有罪的也是如此。全都是看你的立场是什么。

让我来举另一个例子。

你们有些人认为耶稣是死在十字架上,然后在三天后复活。你相信这些因为你是站在基督教徒的立场上。所以,你的立场影响了你的信念。那些非基督教徒的,例如说,回教徒,就会觉得这些都是一派胡言。

有些人认为穆圣骑着一匹有翼飞马到天堂与神见面,他在那里也见到了亚伯拉罕,摩西和耶稣,然后接受了一天祈祷五次的戒律。你会相信这些因为你是站在回教徒的立场上。若你是一名基督教徒,你就会觉得这是一派胡言。

所以,你的信念是因为证据还是立场呢?其实这些事情的证据在哪里呢?没有!不过你不需要证据,因为你已经有信念了。

因此,不管你觉得国阵还是民联应该治理马来西亚,都是要看你的信念。哪一个能够把工作做得更好呢?安华是否涉及不正当的性行为呢?纳吉是否涉及蒙古女郎谋杀案呢?

有六成的大马人已经决定好这些问题的答案了,他们知道他们会在下届的选举中如何做出选择。剩下的四成选民还在犹豫当中。

所以,能帮他们做出决定来选谁的东西是什么?鸟,如果我知道的话,我早应该去竞选大马首相了。

有件事情我能说的就是这四成选民是不理会纳吉还是安华还是政治。会影响他们的投选决定的另有其事。而那些事情都是与他们的家庭和日常生活有关的。那些事情就会影响他们做出如何的投选决定。有钱开饭就是其中一项能影响他们的事情。而透明度,和公正和良好管理绝不能让他们有钱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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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012 04: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公民自由的含义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0-01-2012
原题∶The meaning of civil liberties

大马人不爱阅读。许多我在英国所遇到,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大马生一年都没阅读到一本书,除了他们的课本之外。这些来我家与我一起吃晚餐的学生都很惊叹我在英国只是三年,却收集了共计几百本的书,放在两个书架上。我都是以一到三英镑的价钱来买些二手书或旧书,不过我也从亚马孙网上购买特定课题的新书。

早在1970及80年代,我们使用的策略就是分派单面A4大小的传单。我们对选民传达的讯息必须要简短兼到位,若有图像的话,更好。

标题在吸引他们阅读传单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人咬狗”比起“狗咬人”还能吸引读者的注意力。这样的话,他们才会去读我们所要传达的是什么讯息。即使是英国的报章也会使用一些洒狗血的头条标题,例如,‘反对党领袖把脚放在嘴里(把脚放在嘴里是当地俚语,意思是说错话)’。而当时的反对党的领袖是麦可・福特(Foot,也就是脚的意思)

若我要写有关撒切尔夫人的话,我会把标题写成‘历史上最大睾丸(大胆的意思)的首相’。当然,撒切尔夫人是个女的,所以也没有睾丸。

英语是很复杂的。词汇的选择,使用的文体,问题的类型能决定整个句子的真正意思。当英语不是你的母语的时候,或是媒介语的时候,就像我的六零年代的日子那样,那肯定你会对这语言困扰不已。

在某个我写的文章中,我提出了巫统是否会改革的问题 – 然后我说,‘when pigs fly(英俚语,意为不可能之事)’ – 《哈拉卡》就直接翻译为‘当猪飞的时候’。有个家伙就打电话来笑我说的用词不当。我告诉这人说,那是被翻译错误了。那应该是被翻译成马来谚语,“当猫长角的时候”才恰当。

这让我想起了因为马共恐怖分子杀害了政府稽查员之后,丹绒马琳就面临了宵禁令,然后蒙巴顿爵士向当地华人社区领袖说话的事件。蒙巴顿拒绝撤销宵禁令,除非他们能供出谁是恐怖分子。

一个星期后,还是没有人自首。然后蒙巴顿就叫那些华人社区领袖出来开会。他说:“If you want to be bastards then I can show you I can be a bigger bastard,直译:你若要成为杂种,我可以让你看我是更大的杂种。意译∶若你们想耍无赖,我可以比你们更无赖。”

而当时的翻译的话令这些华人领袖惊奇不已。翻译说:“长官说当你们出生的时候,你们的父母都还没结婚。”

不过他们在听了接下来的翻译后,更加感到出奇。翻译说:“但是长官承认当他出世的时候,他的父母亲也是没有结婚的。”

麦阿瑟将军有一次对中华爱国军队发表演说,后来他就用一个长气笑话来结束他的演说。翻译员却用了几个字来翻译,然后兵士们就拍着掌地哈哈大笑。

不久,将军就问起那个翻译员,他是如何能够把那么长的笑话翻译成几个字而已的呢。翻译员就说: “我只是告诉他们说将军说了个笑话,你们全部拍手大笑吧。”

是的,若是翻译起来也太过复杂的话,就长话短说吧。这样也省了很多麻烦。

国际特赦组织对昨天安华的无罪释放发表了一项声明。多娜女士所说的基本上与我在新海峡时报的访谈中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用词有别而已。

在访谈中,新海峡时报的加里尔(当我初见他的时候,他是为路透社工作)问我有关大马公民自由运动的事情。我解释说,大马公民自由运动是有关公民自由。我知道许多大马人,特别是回教徒都还没有准备要接受公民自由,若这被视为是有违回教价值的话。尽管如此,当我们谈到公民自由的时候,就必须牺牲掉一些回教原则。

我就用了同性关系来做例子。在回教,那肯定是一种禁忌。但是若我们要谈公民自由,我们就必须把宗教禁忌放在一边。我还说因为自己说出这些话语,令我成了一个非常不良的回教徒。但是若我真的要宣传公民自由,就没有其他的法子了。若我们要谈公民自由,就不得不把宗教放在一边。

然后我们就转话题,谈到安华,而我就被问到说是否能够接受一名同性恋首相。我就回答说,安华是否同性恋的课题对我不重要。安华可以成为同性恋者(不是也许是个),但这不是他是否能胜任成为首相的基准。最重要的是,他是否能够管理好整个国家。

我之后就强调说雪兰莪是如何被管理,也指出州管理层的弱点。若你连一个州也管理不好,那么选民要如何相信你能管理好一个国家呢?我说我曾经在2010年时就向安华提起这件事,而安华的反应则是州务大臣非常自傲,根本不会听他的。

我然后就指出说,安华委任了自己当雪兰莪州的经济顾问,但是在过去两年,他出国了超过六十次,都是做些与雪州无关的事情。那都是他的私人旅程。为何不呆在家里,管理他的州,却来埋怨州务大臣,而且还是自己委任的呢?

大马人能接受同性恋首相吗?我说大多数的大马人还没有准备去接受一个同性恋部长或首相,就如在英国与澳洲那样。那对安华来说是个麻烦,因为许多人都相信他的那些指控都是真的。

我强调说我所说的是许多人所说的。只是,没有人准备要公开这么说,只是在嘛嘛档口或是私人讨论的时候才有这么说而已。

不过话说在前头,我许多朋友现在都生气我埋怨了很长的时间。有位部落客还指控林冠英贪腐,要揭发他。但我说服了他不要这么做。这位部落客还写了很多有关我的许多坏事呢。

这就是虚伪的最高境界。他们大嚷大叫,纠缠不清,埋怨诅咒民联。但他们没有公开这么做。然后当我这么做的时候,他们就骂我。有的还说他们在下届大选不会投选民联。而同样的这些人现在却说我被收买了。

我只是不明白这些人。他们不要投选民联,然后我就是被收买的人了?至少我还在喊着只要不是巫统呢。

无论如何,我会持续我的立场,就是不管安华是不是同性恋,都不关我的事。他会不会治理国家才是。为了公民自由的利益,这些古旧的法律需要废除。你可知道口交与鸡奸是同样严重的犯罪吗?即使是回教也没不容许口交,但你却能因为口交而就坐牢。

我相不相信安华是同性恋或双性恋呢?是的话又怎样?若我没有一些有关的基础,就不能够相信吗?还是我认为这种说法却有些根据呢?有的人相信摩西把红海分开。其他的则相信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然后在三天后复活。然后有些人相信穆圣骑着有翼飞马上天堂见神。即使是有些人认为是一派胡言的事情,你都可以去相信的。

不,我不是说新海峡时报扭曲了我的访谈,你一定会先说我的意思是如此的。为了对我的朋友,加里尔公平起见,他的确一字不变地把原文登刊了出来,就如我所坚持要他做的。我想说的是,你们很多人都没有去看内容。你们只是看了标题—人咬狗– 然后马上就作结论。

那些回帖和部落格的文章都只说一件事。他们没有谈我说了什么。他们只是谈论说若我让新海峡时报访谈,那就是我被收买了的证据。

若我在哈拉卡说了我在新海峡时报所说的话,那么他们很多人就会同意我所说的,也会说那些就是他们所想说的。他们会说我是代表人民在说话。不过就因为是新海峡时报,才是他们每个人生气的原因。

你可知道哈山阿里所说的,与吉打州务大臣所说的都是一样的吗?不同的是,阿兹占是在关上门后说的,而哈山阿里的声明则由主流媒体大事报导。

若哈山是个无间道,那么为何吉打州务大臣就不是呢?他们俩说的都是同样的事情。实际上,吉打州务大臣在一项闭门会议上就说他相信安华是有罪的。你也许忘了我在早些时候确是这么写的。

你还记得那篇文章吗?我敢打赌你一定忘了。那是因为你从不读我所写的。现在若我在新海峡时报或第三电视说了这些话,你就会开始留意起来了。所以,有时我为了需要得到你的注意力,因此就得冒着被指控为玩无间道或叛徒的风险。对于一个从来不阅读的国家,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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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特赦组织新闻发布   马来西亚:安华案件显示为何肛交法令必须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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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012 1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只要不是巫统”是什么意思?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8-01-2012
原题∶What do you mean by ABU?

这是一则我从一个以前常来《今日大马》,但现在就不屑一顾的朋友的讯息∶

兄弟,去告诉 RPK说,他要就支持“只要不是巫统”,加入我们让国阵倒台的阵线,不然他就是他们的人。我告诉你这故事,你可以寄送给他。

我那在印度念书的哥哥留意到印度人总在鞭打他们的牛只,逼那些牛做超过所能负担的艰苦工作。然后到了某个宗教节日的时候,他们就为这些牛戴上美丽的花,亲吻它们,膜拜它们。就只在那天而已。

当巫统说华人和印度人的好话,说他们是如何建设了这个国家,你就知道大选要来了。在赢了大选后,他们就到回去再鞭打他们的牛。他们被称为外来者,还有很多不堪入耳的名称。


重要的是当巫统低层党员羞辱非马来人的时候,那些高层就闷不做声,袖手旁观。


换句话说,他们默许那些发言。他们同意羞辱非马来人。


若高层领袖对全民不公,那么让他们垮台就是我们唯一正确的事情了。


我们必须这么做是因为要让那些对全民公正的领袖,而非让种族主义分子上台。


马来西亚从来都没有出现一个政治家领袖,也许东姑可以算上一个。而现在就是转型和一个大马。


还不是那同样的牛故事。我们为何要根据他们已经许下50年,却从未实现的承诺来投选他们呢?


为何他们不在更早的时候让我们看到转型呢?只有在现在,当他们有麻烦的时候?然后我们也有够笨到去再投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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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我来回应这非常有趣的讯息。首先要注意的是,这位发言者已经是不在上来或阅读《今日大马》的了。

请看以下的数据。当308大选的时候,还有大选后几个月,《今日大马》的读者增加了。然后,在2008年九月,当我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后,浏览量减少到大选之前的数量。一直到今天,这个数字的变化都不大。

当我被扣留时,许多读者都对《今日大马》失去兴趣。既然我已被关,他们就不觉得需要阅读或“支持”《今日大马》。因此,浏览量就减少了,除了因为是我被关起来了之外,我也想不到其他的原因了。

因此,这位人士说他不再上来或阅读《今日大马》并不是因为我本身干了什么事。许多读者在我被送入甘文丁扣留中心后就不再上来《今日大马》。当我失去自由的时候,《今日大马》对这些人不再重要。

当然,许多人都在高喊说《今日大马》是如何地“背叛”了他们。也许他们也一直在猜想我是否也觉得被背叛了。政府也发觉到自从扣留了我以后,《今日大马》的浏览量减少了。这更让政府觉得他们的决定是正确的。也让政府更想把我继续留在甘文丁,来抵消《今日大马》的影响。当高等法院下判说我的扣留不合法,释放我的时候,政府就千方百计要把我关回甘文丁,导致我必须离开这个国家,以避免再三在内安法令下扣留。

我老婆的主张是,若浏览量保持不变或是增加了,那么政府就会做出结论说,扣留我是没有用的,他们就可能会放过我。然而,由于扣留了我而成功让《今日大马》的浏览量下降就等于说是定了我的生死,政府是决不会让我自由的。

然而实际上即使我被释放了,浏览量也没有恢复如前,这就证明了政府扣留我的策略是正确的。他们要让我闭嘴,目标也达到了。因为若阅读《今日大马》的人少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能说是闭住了我的嘴巴。

至于该讯息的另一点∶“去告诉 RPK说,他要就支持“只要不是巫统”,加入我们让国阵倒台的阵线,不然他就是他们的人。”

这让我想起了布什总统的“你要不是我们的人就是敌人”的说法。当美国因为指控伊拉克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进攻伊拉克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对其他的国家说话的。 当然,我们在之后就知道那是个谎言。他们只是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作为攻击的借口。现在他们又用同样的借口来攻击伊朗,还是用回那套“你要不是我们的人就是敌人”的说法。

这就让我想起回教原教旨主义分子,或你喜欢称之为极端主义分子也行,他们的教条就说,若你不是回教徒就是异教徒。若你是异教徒,自然就是回教的敌人。没有回教徒能与异教徒做朋友或伙伴。

而这个,又是另一个“你要不是我们的人就是敌人”的教条。你要同我们一起就成为回教徒,皈依回教。“拒绝”回教表示说你是回教的敌人,那就能为了让你走回正道而向你宣战。

比较开明的回教徒会否定这种教条。即使你不是个回教徒也不表示说你就是回教的敌人。你不必得成为回教徒,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兴都教徒,佛教徒什么的。这毕竟只是一种标签。更重要的是回教的价值。徒具外表却没有内涵的回教是毫无意义的。

而回教的内涵就是公正,公平,平等,透明,不贪腐,不逼害,容忍,中庸等等。这些都是你必须捍卫及宣扬的价值,而不是标签某人是回教徒或异教徒,什么若你是异教徒的话就是回教的敌人。

那些“非我族类,赶尽杀绝”的时代早已过去。他们在几百年前就这么做。这是为何我反对那些还是抱着“若你不是马来人就是马来人的敌人”以及“若你不是回教徒那就是要引诱回教徒成为基督教徒的回教敌人”还有“若你不是马来人那你就是必须被看成是二等公民的外来者”之类的政策的组织。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只要不是巫统”。是的,我们支持“只要不是巫统”。但我们别搞错了“只要不是巫统”的真正意义。我们这里指的巫统不是巫统这个政党,而是巫统式的文化制度。

别去在意巫统这个政党。那只不过是一个已注册的组织或政党。只要你撤销掉注册(就像他们在87年/88年干的事那样),巫统马上就不存在了。

不过,巫统的文化制度等,会随着巫统政党的消失而消失吗?当他们撤销巫统的注册时,巫统的文化并没有死去。它还继续附在新的巫统上,就像寄生虫那样,他们只是从死去的宿主跳到新的宿主身上。旧的宿主死了,但寄生虫却还没有死。

我们不只是在大选中要打败巫统这个政党。我们也要消灭巫统式的文化制度。巫统的文化已经深入公务界,军队,警队,司法界,选委会等各种地方。也在马华,国大党,民政党,进步党还有其他国阵的成员党当中。他们的做法和思维就像巫统。他们都是巫统的化身。

直到今天,即使过了22年,自1990年来,巫统式文化在吉兰丹依然强大。那些公民服务单位是巫统,大小乡村里的人是巫统。虽然回教党管理吉兰丹已有22年,但他们依然避免不了巫统文化渗透公务员及社会各阶层。

回教党虽然在22年前赶走了巫统。但州务大臣聂阿兹会告诉你说他们依然清理不了巫统的“遗毒”。

当然,只要聂阿兹还是州务大臣,回教党还是能够继续管理吉兰丹。纵然是巫统的遗毒,有些人还是会支持聂阿兹。不过那种支持是很特定的。他们支持的是聂阿兹,不是回教党。一旦聂阿兹去世了,就像大家最终也会那样,就不能保证回教党能够继续管理吉兰丹了。即使在现在,吉兰丹人也不能确保聂阿兹能在第十四届大选中上阵。所以他们就在犹豫着是否要在下届大选中(第十三届大选)把吉兰丹交回给巫统。

所以,是的,我支持“只要不是巫统”。不过我不只是“只要不是巫统”这个政党。我还是“只要不是巫统”这个文化制度。巫统随时都能死去。但若巫统这个文化制度依然存在,那么我们就不应关注巫统是否还当政。

看看霹雳。就因为民联副议长倒戈,就把政权拱手让给国阵了。但那也不是唯一的因素。若不是州秘书是巫统(他锁起了尼查的办公室,叫来警察),苏丹也是巫统 (他让新政府宣誓,即使宪法也许不容许)等等。整个巫统的体制,包括了警察,州公共服务,王室,司法,选委会等等,都让霹雳垮台了。

看看雪州在州行政的关键职位事项,全都不是民联的属意人选,而全都是巫统。所以我们有一个民联州政府但是巫统的行政人员。若在22年前,他们吉兰丹清除不了巫统,你认为在雪兰莪需要多久呢?我看是遥遥无期了。

所以思维就不要那么狭隘了。我们需要以一个更大的视角来看待“只要不是巫统”。我肯定是支持“只要不是巫统”的。但我是另一种“只要不是巫统”。我不是“只要不是巫统”这个政党,而是“只要不是巫统”这个文化制度。不过对于思维简单的人来说,这也许太过复杂了。

现在,至于讯息中的其他论点,作者就列出了他对目前政府失望的理由。我能把他所说的归纳成一个句子∶种族主义与非马来人的不平等待遇。所以他就说这是为何我们需要支持“只要不是巫统”。

无论如何,那些重点不是问题的源头,而只不过是问题的征兆。你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对症下药。

把巫统拉下台就能解决问题了吗?不会的。拉巫统下台只是暂时性的解决方案。巫统在吉兰丹虽然失权共22年,但是其文化制度依然存在。巫统随时随地都能卷土重来,东山再起,死灰复燃。

这就像是没有完全治好的癌症。只是从外表来看像是好了。不过随时随地都会复发。若复发了,那么病情就会更严重,更致命。在第一次治好之后,许多人会担心癌症的复发。因为一旦复发,通常的结果就是死亡。

吉兰丹的巫统癌依然存在,即使在过了22年后,也还未完全治好。这是因为巫统癌不只是存在于巫统这个政党,也存在于各种地方,特别是公共服务界,警队,军队,司法界,乡村,选委会等等,全都在期望巫统的回归。

去问尼查为何霹雳会垮台。是否因为三只民联青蛙,又或是公共服务与王室合作反抗反对党呢?去问卡立为何他在雪州面对严重阻碍。是否因为每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呢?去问聂阿兹回教党是否完全掌控了吉兰丹,还是巫统的遗毒依然在公共服务中猖獗呢?

不,单把巫统这个政党拉下台是不够的。无可否认的,马来人离散社群的支持的确重要。除非民联及像该作者那样的人能够说服马来人说“只要不是巫统”不是反马来人运动,不然“只要不是巫统”不会得到广大的马来人的支持。

该作者列出了他对巫统的失望,全都是有关种族主义。这论点的确有理。我不是否定它们。但我们需要从马来人的角度来看待事情。你不觉得去争论这些会给人一种印象说,“只要不是巫统”其实就是要消除马来人的政治力量吗?而这种印象是否就是我们所要制造的呢?这样能得到乡村马来人,公共服务界,警队,军队,司法界,选委会的支持吗?

所以,请别这么说。请别说“你要不是我们的人就是敌人”这种话。那是布什总统说的。把视角扩大一些。这不单是要让巫统这个政党垮台。而是要让游离派马来人信服我们并不是他们的敌人。因此我们所争论的是∶为何我们必须支持“只要不是巫统”的时候不能给人一种印象说“只要不是巫统”实际上是“只要不是马来人”。

不,我不是种族主义分子。我不是马来人至上主义分子。我有个威尔士人母亲,还有个华泰混血妻子,怎会成为那样的人呢?我是个现实主义分子。现实就是∶政治力量就在马来人手中。以马来人为主的议席远远超过了混合议席。没有马来人的支持,民联是不能成为下届联邦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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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1-2012 04: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请马上提出,要不就请永远保持缄默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4-01-2012
原题∶Speak now or forever hold your tongue

马来西亚青年团结阵线支持“只要不是巫统”运动。根据他们的网页,他们的创始人是芥古巴。

然后我们在文末就有一则《当今大马》的新闻报导,是有关反对“只要不是巫统”的。

为何转向了呢?他们在玩无间道吗?他们是否暗地里为巫统与国阵做事呢?他们是否试图破坏民联打倒国阵的努力呢?他们是否被收买了呢?即使你不喜欢反对党了,为何现在才来讲呢?为何在靠近下届大选了才来提起这课题呢?

阿当阿德里说:“阿兹占必须忏悔,明白那些被停学的学生都勇于说出真理。不像其他爱拍马屁的人,会出卖自己的原则。”

阿当阿德里是苏丹伊德里斯教育大学的学生,他被停学三个学期,因为他在布特拉世界贸易中心降下了有首相纳吉的图像的旗子。

阿当阿德里是否在说那些义无反顾地支持反对党的人都是拍马屁的吗?太放肆了!

反对党必须要开始接受有些人是因为原则才反对国阵和巫统的。也因为同样的原则,他们也在反对党做错的时候反对反对党。

这些人都是受过教育,有智慧的,也会自行思考。他们不会为了反对而反对政府,或是盲目地支持反对党。对的就错不了,错的就一定对不了。我们不是因为反对一边所以就支持另一边。

这就是一个思想社会的标志。

我曾写过有关吉打州务大臣早在308大选之前,在他还没当上州务大臣之前的事情。我写的是有关他怎样在一个闭门会议上告诉回教党党员说安华的那些指控,不是真正的无辜。换句话说,安华真的犯下鸡奸罪了。

尽管他是反对安华的,不过他还是被委任为吉打州的州务大臣。

若我有够奸的话,我就会说这最新的“暴料”(他们总爱以这个词来形容我的行为)是安华准备用来拉下州务大臣的阴谋。阿当阿德里和芥古巴不都是公正党的支持者吗?阿当阿德里有同安华一起拍照,而芥古巴则是公正党的领袖。因此我的理论是能够成立的。

不过不是的,这里并没有什么奸臭的阴谋。我们不能把所有反对党支持者的批评标签为有恶意的奸臭阴谋,都是为了来破坏反对党的。

在2010年的话望生的加腊士补选时候,我发表文章说回教党会输。我也说了为何他们会在那场部选中输掉的原因。我并没有鸟反对党。我只是写了我的分析,而且回教党后来确是输了。

有时我们不能太过委婉。有时我们必须狠狠地鸟。当我们鸟的时候,人就会生气,那是自然的。但是这也能警醒他们。我们委婉是做好心,我们狠心也是做好心。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行动。

那场补选很明显地州政府是在玩忽职守。文章早已发表说回教党会输。但是他们若采取补救措施,他们也许能转败为胜。行动党是知道的。回教党是知道的。公正党是知道的。巫统是知道的。但是没有人要出来采取行动,于是回教党就中鸟了。

比起让选民来鸟回教党,不如让我们来鸟不是更好吗?至少若是我们鸟的话,他们会醒悟,那么选民就不必鸟他们,这样是有好处的。但是若我们担心被指责是叛徒,窝里反,无间道什么的,所以就闷不出声,然后选民就出来狠狠地鸟他们,那我们不就成了袖手旁观的帮凶了吗?

我不相信我们应该保持沉默,然后什么都不做地直到下届大选的到来。我不相信我们必须让民联当上了政府,才来高喊我们不喜欢什么。他们要是胜了选举是不怎么样的。但是若在加腊士发生的事情发生在全国的话,要怎么办?到时才来叹息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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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大专法对付学生有违橙皮书 青年组织恫言大选倒吉州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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