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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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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09 0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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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82# sou11ess 的帖子
阿叔很“专业”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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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09 0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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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ve_angel 于 20-5-2009 02:28 PM 发表
阿叔很“专业”一下。。。
他头脑好,里面有料!
可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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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09 03: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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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19-5-2009 01:36 PM 发表
聂阿兹RPK要吃猪肉和喝酒尽管去,不要把华人讲成华人拼死拼活不外是想吃猪肉和喝酒。
哪里有?他们有那样说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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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5-2009 10: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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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我对国人最衷心的道歉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2142/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1-05-2009
原题∶ My most sincere apology to the nation
我不想给任何借口。吾妻与我,下有五子,都已长大成人。其中四个都能自力过着安稳生活—其中两个还为我们添了四个小孙。吾儿拉惹阿兹曼则在中学时,选择与家人断绝关系。那大概是18年前的事情了。
自他离家之后,就惹上不少麻烦。这就是生活在吉隆坡街头,睡在后巷的结果。他那刺猬式的街头生活最终让他成了今天的他。
回教徒相信天堂就在母亲脚下。因此,信仰回教的母亲不会对她们的孩子诅咒。这么做的话,将永世让孩子痛苦。那是回教徒所相信的。
吾妻对我们的孽子清楚表明,若他背弃家人,自甘堕落,那就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人。这里无关罪行大小,犯罪就是犯罪。不是有说大罪行都是从小犯罪开始的吗? 若他为家人带来羞耻,那他就是自招他母亲的诅咒。那是吾妻对他的最后话语。
我们已经警告过他,他只能自行解决自行招惹的麻烦,别期望他所抛弃的家人会维护他。他必须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是很清楚明白地传达了我们不会改变,也不能妥协的立场让他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须要自行决定。
几个月前,我和玛丽娜接到电话说,我们那个儿子,又惹上麻烦了。那是来自一位警官的电话。电话后来传给我们的儿子,好让我们确认他确实在警方的手中。虽然这对我们来说是极大的失望, 但我们既无惊也无恐。这只是十多年以来,另一宗我们儿子涉及的违法事件。
在我们的儿子把电话交回给警官后,打电话给我们的目的就变得很清楚了。他们要商量私下解决。我们被告知说,这是个小麻烦,可以很容易地就解决的。与其公开,他们知道我们会遮掩这件事。我们毕竟都是高格调人士,而像这样的坏事会对我们的形象造成破坏。
我非常清楚地表示拒绝协商。我怎么能够在大谈犯罪,贪污,滥权,当权者试图掩饰罪行的行为后,却为了要让我的儿子逃罪,而同意贿赂警官呢? 当然,也许不会有人知道这件事。只要我给了钱,这件事就被深埋起来,无人能知了。但我知,吾妻知,我的家人知,被贿赂的警官也知。
若我表里不一,我还能大声评击这个国家所面对的危害吗? 若你毫无顾虑,就很容易说话,也许除了你的自由。当时若是你的家人,你就会出卖你的原则,违反一切你所说的。
当我挂上电话,我可以看到我妻子心中的痛。毕竟,眼睛不就是心灵之窗吗? 有哪一个母亲舍得抛弃孩子, 即是她的孩子有多么的坏呢。要一位母亲把原则放在家庭利益之前,需要很大的意志力。
我们知道,推拒协商的结果将会很糟。我们也许会因为我们的顽固而付上很大的代价。他们会确保我们一家人将遭受到从未所有的羞辱。
我的孩子们都深受打击。其中之一是我们的儿子将在监牢中浪费他生命中的一些好时光的看法。主要的是他带着家族的名字,这让家族蒙羞。他们知道,因为拉惹阿兹曼的所作所为,他们将深受其痛。
这是我们无法避免的情况。只是同意与警官见面,给他们所要的钱,就能解决问题。这是多么简单的事情。但是这只能解决一时而已。我则要永远记起我出卖过我的原则,从此再也不能心口如一。
若我不能心口如一,我还能继续做我在做的事情吗? 我再也没有道德去谈什么改革和更好的马来西亚了。我,毕竟还是与那些当官的同样贪腐。我的儿子也许能够自由。当我将代替他坐牢 – 我自己良知的牢,直到我死去为止。
身为一个父亲,这是我必须做出的最艰难选择。对生他的玛丽娜来说,更加为难。我们紧握对方双手,相对无言。一切都尽在不言中了。我们知道我们需要咬紧牙关,坚定面对在我们面前等着的任何事物。
我和玛丽娜为我们的儿子的作为向国民道歉。身为父母,我和玛丽娜都责无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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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10: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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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天下父母心。
当看到新闻报道时,就知道一定是为了逼RPK就范才会抓他儿子的!不然满街的掠夺犯又不见他们那么高效率的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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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10: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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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46# 客旅 的帖子
magazine's centerfold
我认为应该是指杂志中间页,
通常一本中间打钉的杂志都会在中间页放上全幅的彩照,
也可以说是全本杂志中最吸引人的照片。
[ 本帖最后由 不胜寒 于 21-5-2009 11:26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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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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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K,看了这篇文章,我更支持你了。
我不相信终身清白的人,犯了错愿意去承担的不多,
特别是别人还提供你漂白便利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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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1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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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看到那些网络工作者拿来做文章。。。
以为这样就可以打击斗士。。。
真的太肤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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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12: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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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叔告诉你们,若是你们公开表达支持,一定给他骂到臭头。
不能讲警官跟他讲条件,警方有义务通知嫌犯家里。
他RPK有本事就直接投诉那警官妨碍司法公正。
有两点要思考:
1.RPK现在被通缉在逃,警官何时打电话给他,RPK没有讲。要道歉,多少年犯的事了?没被捉就不用道歉?RPK瞒着我们的事多着呢!
2.这位警官以前跟他有认识吗,平时有交流吗?他RPK没讲。你会说,这点重要吗?阿叔告诉你,很重要。素未谋面者,如何跟你讲条件?你是纳吉的人,你会叫RPK不认识的警官和他谈?你不怕他RPK反咬你一口?你会这样傻吗?假如我是纳吉,我绝不叫警官用电话跟他讲,而是派一个非警官的中间人去私下一对一和RPK谈,确保消息不外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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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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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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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21-5-2009 12:39 PM 发表
阿叔告诉你们,若是你们公开表达支持,一定给他骂到臭头。
不能讲警官跟他讲条件,警方有义务通知嫌犯家里。
他RPK有本事就直接投诉那警官妨碍司法公正。
有两点要思考:
1.RPK现在被通缉在逃,警官何时 ...
把眼镜带起来,好好看仔细点,答案就在你的眼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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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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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93# leemkong 的帖子
他儿子犯事是在3月份。
他聪明的话就应该早早公开,一来可以避免被儿子连累。公开还能使儿子以父亲为荣,改为向上。
明知道对方咬死你,纳吉又怎会那么傻派警官去讲数?当然是派跑警察门路的人去,谈不成还可以不用牵累警方。
没有理由,警方不知道他们父子的关系,还拿来要挟,傻的咩?
RPK要骗凡夫俗子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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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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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要诚心诚意,要无条件,不能存有道歉也要倒对方一耙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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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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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看不起用别人的儿子犯罪事件来打击其身,因为成年人该为自己负责任不是吗?
另一句老实话,我不敢担保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话,我会不会拒绝如此的Off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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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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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曲事实的人,什么事都可以拿来歪曲。
警察贪污黑暗是一回事,儿子犯法是另一回事,国阵都还未开口,他就先捅对方一枪。枉我们还同情他。
[ 本帖最后由 留下眼镜 于 21-5-2009 01:3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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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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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多年来,孩子没有上庭
2。最新的这次他拒绝offer
3。他孩子上庭
那么,十多年来,为什么孩子没有上庭
其实,如果像rpk所说般,这件犯法的事只不过是他孩子十多年来的其中一件而已,不算特别的案件,那么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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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2: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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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RPK有能力指示警方别提空他的孩子?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大家可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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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2: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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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他儿子偷的是什么吗?是攫夺暴走族爱用的越野摩多!
攫夺暴走族摔死摔伤多少人你们不会不知道吧?蒙女是一条命,人家的妻女不是命?你有想过自己的儿子可能害死人吗?你们有想过吗?现在就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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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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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21-5-2009 02:21 PM 发表
你们知道他儿子偷的是什么吗?是攫夺暴走族爱用的越野摩多!
攫夺暴走族摔死摔伤多少人你们不会不知道吧?蒙女是一条命,人家的妻女不是命?你有想过自己的儿子可能害死人吗?你们有想过吗?现在就想! 没有人同情他那个犯罪的儿子哦!
你的意见是,32岁的儿子犯罪,父母应同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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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3: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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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希望RPK的孩子能够改过自新,浪子回头金不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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