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有秦始皇焚书坑儒,现有校长扔书罚儒——日新国民型中学
[复制链接]
|
|
发表于 25-2-2014 12: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版主应该是时候考虑要不要把这个搬去不可思议了~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1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1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noman 发表于 25-2-2014 11:48 AM
原本可以在校园范围内解决的问题.
却被这些爱面子的学生和家长闹大到媒体报导,强逼校方道歉!{ ... 原本可以在校园范围内解决的问题.
却被这些爱面子的学生和家长闹大到媒体报导,强逼校方道歉!
那么这班把书留在学校的学生也要登报纸向校方道歉并不会重犯!
我的看法是,校方是在压力下被逼道歉的,要道歉一开始就不会有这件事发生。。。
就像学生不会道歉也不觉得自己需要道歉自己理由够直可以气壮去讨伐校方一样。。。
只不过这件事,家协董事等选择了学生放弃了校方,这个事情告诉了我们,谁才是这所学校的当家,也foretell了这所学校的方针与走向。。。
不属于他们圈内的,应该可以停止发言了,他们自己的own business,由他们自己去解决料理,外人无需插上一脚,被人嫌弃说一句多管闲事就不好。。。
本帖最后由 p_s_k_9 于 25-2-2014 12:26 PM 编辑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25-2-2014 12:02 PM
学生当然有权力和自由买书啊,有什么问题?
说学校卖书的是你,我是来反对你的理论的。
请自己尊重自己,你要丢人现眼不是不可以,但是也没必要丢到这样彻底。。。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25-2-2014 12:02 PM
学生当然有权力和自由买书啊,有什么问题?
说学校卖书的是你,我是来反对你的理论的。
那么根据你的逻辑,学生可以买书,但是不是课本,因为都是借了
你说我带头说学校卖书,欢迎你指出在哪个贴说过,是针对什么情况说
根据你的逻辑,被充公的物品是可以被取回的
都说那是政府资产,你就硬说占据别人财产,不然你settle我这边的问题先
还有你之前搬出宪法,也说很多律师,请指明
校方是教育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纪律团体犹如执法团体,国有国法,校有校规
不遵守校规,然后捏造事实,污蔑校方,这完全是你们的目的,现在你们的目的都达到了
还有经过你的帖子发现,你根本就是满嘴谎言的人,一下子要用充公字眼,但是不承认充公字眼的意义
一下子说我带头说卖书,但是我已经声明那时配合你假设性的问题
一下子又说刑事法,报警啦,一下子有触犯宪法,上法庭啦
你知道吗,马来西亚并不需要直接受害就可以报警的,间接也可以的哦,你就说我替学生感到不值,去警察局开档啦
不要在网路做英雄,现实世界又是狗熊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屡劝不听,真的是被这些小孩网友们搞累了
建议下次公司看到履历表上有日新国中毕业的
都请先问一句
“小朋友,请问你晒得了太阳吗?”
“如果你做错了事,公司给你处罚,你会去以你个人的角度去上网诋毁公司名誉的吗?”
不然包你后悔莫及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哩叶 发表于 25-2-2014 09:51 AM
小小的一件事可以闹得满城风雨,这种行为=幼稚
禁止学生留书在学校-幼稚;批准学生留书在学校-高明 = 这 ... 小小的一件事可以闹得满城风雨,这种行为=幼稚
禁止学生留书在学校-幼稚;批准学生留书在学校-高明 = 这个是你自己的逻辑,不是我的
我想,你还搞不清楚状况咧~这事是谁闹得满城风雨的?
不过我倒认同你的观点咧...
一件小小的事情都可以闹得满城风雨的,那些小屁孩和家长的行为 = 幼稚
114A、ISA跟留不留书在学校,当然是没办法相比。
我要带出的问题是,那类些对改善事情毫无帮助、而且还把问题复杂化的规矩,有设订这类条例的意义吗?
复杂化?哦..“不允许学生留书在学校,是要学生带回家去温习”
一个小学生都懂得的道理,你居然告诉我很复杂?
学校是让你寄放你的书的地方吗?还是校长老师有义务要替你保管你的书?
你连一个当学生最基本的责任和礼仪都不懂的人
有什么资格来跟我说什么国家大事?
你竟然会有这种建议。。。其实,你可以再更可笑一点的。
我认为你学校教出像你这种想法的学生才是真正的可笑
不如你坦白告诉我们
你的母校是什么好吗?
本帖最后由 juzfinal 于 25-2-2014 01:11 PM 编辑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小屁屁 发表于 25-2-2014 01:06 PM
屡劝不听,真的是被这些小孩网友们搞累了
建议下次公司看到履历表上有日新国中毕业的
学警和铜管晒的太阳最多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my.111014 发表于 25-2-2014 12:07 PM
大家坑来坑去,罚来罚去,丢来丢去,76楼了,还不够咩?
赚积分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好奇這位神人tuaceng出來見工時的情形
老闆:平時有沒有什麽愛好丫,喜歡打球嗎
tuaceng:這是我私人問題,在我律師還沒來之前我有權不回答你
老闆:那你對公司未來的發展有什麽看法
tuaceng:你的公司不可以建在這裡,你知道有很多車要經過的,你沒有權利建在這裡,公司這樣多人出出入入會被車撞到的
老闆:我們這裡是私人地方,平時是不准車輛經過,建築程序是政府批准滴
tuaceng:你能確定100%沒有車經過嗎,不給那些人走錯路。撞到人怎麼辦,你負責嗎你怎樣負責。還有那是政府的問題,你有權利控告政府,他們沒有權利這樣批准,快去報警
老闆:土地是政府的,停車場那裡是不能通過公司這邊的
tuaceng:土地是人民的現在是人權社會,你一定要出來反抗,告他告他告他!!! 能確定100%沒有車經過嗎,不給那些人走錯路。撞到人怎麼辦,能確定100%沒有車經過嗎,不給那些人走錯路。撞到人怎麼辦,能確定100%沒有車經過嗎,不給那些人走錯路。撞到人怎麼辦,能確定100%沒有車經過嗎,不給那些人走錯路。撞到人怎麼辦,能確定100%沒有車經過嗎,不給那些人走錯路。撞到人怎麼辦,能確定100%沒有車經過嗎,不給那些人走錯路。撞到人怎麼辦,能確定100%沒有車經過嗎,不給那些人走錯路。撞到人怎麼辦,能確定100%沒有車經過嗎,不給那些人走錯路。撞到人怎麼辦
老闆:。。。。。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itbit 发表于 25-2-2014 12:19 PM
那么根据你的逻辑,学生可以买书,但是不是课本,因为都是借了
你说我带头说学校卖书,欢迎你指出在哪个 ... 还有拿去卖,这些书要卖给谁,顶多只是回收旧报纸,而且国中的bonus是政府给的,不是学校给的 你说的假设是校长自己吞卖后的钱啊。
如果你说校长自己吞我才可以说有一点点合理(这个绝对是假设,只是配合你的帖子),变成bonus我真的要笑死了 其实我很鼓励一个方式,校方给予学生3次机会,一旦书本被没收超过3次,第4次就以学生弄不见书本的方式处理 所以那些用自己钱买书的,就会书本“不见了”是不是?
校方是教育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纪律团体犹如执法团体,国有国法,校有校规
不遵守校规,然后捏造事实,污蔑校方,这完全是你们的目的,现在你们的目的都达到了 纪律团体犹如执法团体,不等于就可以拥有执法团体的种种权力。
一间公司也有这类充公员工物品的纪律行动,但是物品还是属于员工的,公司也必须将物品归还,否则员工可以告公司的。
我现在就要知道,校方是有谁授权,将别人的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变成资产拥有人?
如果充公后可以不还,不如下次留在抽屉的钱包,电脑辞典,计算机等统统“收归公有”
看看教育局会不会送你去荷兰。
无论如何,校方懂得反省,认错并保证不再重犯,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uzfinal 发表于 25-2-2014 01:09 PM
我想,你还搞不清楚状况咧~这事是谁闹得满城风雨的?
不过我倒认同你的观点咧...
一件小小的事情都可 ...
他不需要說出他的母校吧?
他的所作所為應該和學校無關,學校是一顆樹,樹大就甚麽枝都有~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oonNK 发表于 25-2-2014 01:28 PM
学警和铜管晒的太阳最多
那以后请日新生时不必看成绩了
看有没有参加过学警和铜管就可以了
能晒得了太阳的日新生想必都是人间龙凤啊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_s_k_9 发表于 25-2-2014 12:17 PM
请自己尊重自己,你要丢人现眼不是不可以,但是也没必要丢到这样彻底。。。
校方自己都认了,不再重犯错误了,你就别再死撑拉。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小屁屁 发表于 25-2-2014 01:33 PM
那以后请日新生时不必看成绩了
看有没有参加过学警和铜管就可以了
能晒得了太阳的日新生想必都是人间龙 ...
学警还要看是不是ahli aktif
铜管还要看室外还是室内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irder 发表于 25-2-2014 01:30 PM
他不需要說出他的母校吧?
他的所作所為應該和學校無關,學校是一顆樹,樹大就甚麽枝都有~
说得其实也对....
应该叫他回去默读校规校训一百遍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海摄魔 发表于 25-2-2014 11:50 AM
大家放心, 被开除不肯定是一件坏事哦! 可能几年后被开除的突然发明了一个app, 然后不知如何这app狂热, 接着 ...
如果这样都给你讲中的话,现在你就不会在这里了啦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含笑半步癲 发表于 25-2-2014 01:29 PM
我很好奇這位神人tuaceng出來見工時的情形
老闆:平時有沒有什麽愛好丫,喜歡打球嗎
tuaceng:這是我私人 ...
你的主人都知道错,已经登报纸声明不再重犯了,就不要“先天性死鴨撐飯蓋選擇性失憶大綜合徵之聽不進腦大疾病”在那里为错误的做法死撑吧。
公道得到伸张了,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 |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oonNK 发表于 25-2-2014 01:36 PM
学警还要看是不是ahli aktif
铜管还要看室外还是室内
作一份特制的
“日新高材生履历表”
给他们填就最好啦~~~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25-2-2014 0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25-2-2014 01:39 PM
你的主人都知道错,已经登报纸声明不再重犯了,就不要“先天性死鴨撐飯蓋選擇性失憶大綜合徵之聽不進腦大 ...
都說了你理解系統有問題,大家覺得把書本放在馬路是對的嗎,大家都覺得不對,大家對你的反感是在你死鴨子嘴硬,聽不進大家對你的解釋,一直堅持自己的歪理是唯一的,雖然我覺得跟你講這些你是通通都聽不進去滴。告訴你n次校方有出來承認自己的錯誤,你依然覺得不夠,告訴你n次那條馬路是校內馬路,車輛是通不過去,你就一定要書被車撞被狗咬,大家都覺得放在馬路是不妥當,可是你堅持的是一定要書被撞死你才甘願。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