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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cs283

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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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0: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成功的政商是不会孤诸一注的,他会应酬各方的牛鬼蛇神。阿叔相信民联也有向陈姓商人要钱。

你看陈姓政商在雪州也有他的拉聚宝娱乐部,雪州民联有对付他吗?

这些给自己地方官员漂白黑钱的地方存在,表示民联肃贪意志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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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5-2009 11: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给新闻、通讯与文化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丁的公开信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1861/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4-05-2009
原题∶Open letter to the Minister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and Culture, Datuk Seri Dr Rais Yatim

敬爱的拿督斯里,

我看了你昨天在《当今大马》访谈。我相信这是摘自同一天你在英国广播公司的访谈。我对你所说的毫无争辩,因为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这是我们都应该要尊重的。当然,这并不表示我们就一定要同意这些看法。我们绝对有自由不同意这些看法。但是就因为我们不同意就并不表示我们应该让这些人安静,不让他们表达他们的意见。

至于有关我从来没有说过政府的好话,只知道批评这点,我也只好同意,承认‘有罪’了。尽管如此,你可曾,或许没有注意到我也从来不曾说反对党的好话呢?

我可有说过安华,林吉祥,卡巴星,哈迪阿旺,林冠英,聂阿兹,阿兹占宗教司,丹斯里卡立,尼查或水的好话吗? 不过我就说过我觉得凯里非常聪明,我有信心他能够在四十岁时就当上首相。我也说过马哈迪的顾问,也是你非常熟悉的郑文杰是个天才等等。

你可曾看过我的那些读者在《今日大马》所发的帖吗? 他们叫我做马哈迪的走狗,捧马哈迪大脚的人,还有更糟的。

所以,我没有说政府的好话,也没有说反对党的好话。你不觉得这算是一种平衡吗?

好吧,至于我只是批评没有称赞这点,那也不是真的。我虽然批评联邦政府,也就是国阵政府,但我也批评不全是属于国阵的州政府。

现在,拿督斯里,你就看走了这点了。我批评民联的州属如吉兰丹,吉打,槟城,和雪兰莪,之前还有霹雳,但你可曾看过我批评柔佛,马六甲,森美兰,彭亨等的州属呢?

是的,那就对了,我很够力地鸟民联州政府。但我没有动过国阵州政府。好吧,我的确写过有关丁州的马币七十亿元的慈善金被偷事件。但是,这连最高元首也是生气的事情。你觉得为何陛下会拒绝让Idris Jusoh当大臣,若不是因为他自2000年来都是负责慈善金的人,而且大部分都‘消失不见’掉。

我承认我也鸟沙巴和砂朥越有关他们如何对待他们州内的树桐资源。但是,说真的,拿督斯里,你自己不也对这两州对他们的森林所干下过分的破坏,而这些都需要费时几百万年才能恢复的事情而感到非常生气吗? 在不下于三十年间就造成了需要几百万年才能恢复的破坏,这难道不是一个已经很显眼了的犯罪吗?

拿督斯里,我在这里还想要提出一点就是,我不称赞联邦或州政府是因为我觉得做好工作本来就是他们的本分。比如说,若我给钱叫一个人修理我的厕所,而且还是很多钱的那种,我当然要这工给做得好好的。若厕所还是不能冲水,那我就会埋怨不已了。我也许会拒绝付钱,直到那家伙做好为止。不过若他做得好,我就会付给他钱,然后下次需要修理厕所时,很可能会再找回他。但是我是不会去拍他的头说,“很好,真聪明。” 什么的。

你可曾看过有钱人如何在昂贵的餐厅里呼叫待应生的吗? 他们用手指发出响声,若待应生有所怠慢的话,他们就会板着脸,望也不望着他们地叫菜,连笑容也欠缺。为什么呢? 这些有钱人都是来这里花钱买服务的,所以他们不必对这些提供服务的人客气。

你给他们账单,他们就付钱,多少都不要紧,若他们满意的话,这里也许还有包括了10%的小费,若没有服务税的话。但他们自然是不会把经理叫过来,然后对经理称赞他的待应生的服务有多好,然后应该加他的薪。不过若他们不满意他们得到的服务的话,他们自然会把经理叫过来,向他投诉,并且要求辞退这位待应生或是什么的。

拿督斯里,这就是现实生活了。我们给的是花绿绿的钞票,还是很多的那种,来供养我们的政府。我们付你们钱来工作。我们的血汗钱用来支付这个政府的费用。你做得好,我们就继续聘用你。你做的不好,我们就请你走人了。但我们是不会去称赞你,就因为你们做了你们本来就应该做的事情。

好,现在是有关我对人进行毁谤,然后任何犯上这种罪的人都必须对他采取行动这点。

大概是两年前,我写了一篇有关当时是阿都拉政府时候的一位部长,再益。再益并没有像其他的巫统人那样报案起诉我。他反而对我所指控的事情一一回复,然后我还把他的回信在《今日大马》内公开,好让读者们都能够自行决定谁对谁错。

读者们对再益都称赞不已。就不说,在那个时候,他是一名巫统部长,而读者们却大多数是反对党支持者。再读过他的回信之后,他们相信再益的说辞,多过相信指责他的说辞。简单来说,再益胜了那场‘争论’因为他很文明及成熟地反驳了指责。

在另一方面,其他的巫统人是如何回应指责的呢? 他们只是否认,否认和否认。他们从来都不反驳指责,或说出他们自己的情况。然后他们就报警,要求把我逮捕,或是用内安法令来个未审讯扣留。巫统的部落客提议应该对我们宣战,政府应该用斯里兰卡政府对待淡米尔之虎的方法来对付我们。有的就提议说应该用一颗子弹射我的头来杀掉我,还有寄电邮给我,威胁我女儿的生命安危。

拿督斯里,你可知道在斯里兰卡发生了什么事吗? 你可知道在那国家发生了大屠杀吗? 我不希望会有这些事情的发生,即使是在我的敌人身上。我们如何能够以政治的名义下,正当地把妇女和小孩砍碎,或活生生烧死他们呢? 我连对猫狗都不会这么做。但是巫统部落客觉得这是对反对政府的人的最恰当惩罚。

拿督斯里,你可记得,在大概是两年多前,我写了十二篇有关警察和黑社会的关系的系列文章吗? 这些都是谎话吗? 我还附上了八份高级警官口供书,还有两份黑社会头子的口供书,还有一名警察和其妻的两份警察报告书。总共是十二份文件。

拿督斯里,我们在谈论着的这些都不是一般的文章,而是警察报告和口供书。我还约了马哈迪见面,把这些文件都交给了他。我相信马哈迪向前任警察首长哈聂夫提过,之后他就向警察首长提起。

拿督斯里,你可以亲自向马哈迪求证这件事,问他我所说的是真还是假。我做了我一切能做的事情来确保这件事有人跟进。但是后来怎样了? 采取了什么行动呢? 反而我遭到雪州苏丹的斥骂,说我撒谎,污蔑警察首长的良好名声。看来他们向苏丹投诉我的作为。那份揭发警察首长的系列文章就是我和苏丹的之间的危机的开始。Jojo当时有在场。若你想查证,他可以作证。

拿督斯里,这里让你知道下,虽然我得到了这么多的口供书和警察报告,但我还觉得不够。我和一个在警察首长办公室工作多年的资深警官见面,然后向他‘采访’有关这些对警察首长和BK陈所作出的指控。这个人提供了文件证明BK陈决定哪一个警官可以升职,哪一些要调职和哪一些拒绝合作的就要冷藏起来。

一些想要知道我的情报来源的退休高级警官们邀请我到一家非常昂贵的日本餐厅去。那个实际上是第二次会面。早些时候,我是被一些退休了的政治部高级长官们邀请吃晚餐,他们也抱着同样的目的。在这两次见面中,我都毫不保留地告诉他们想知道的事情。

这些努力可有些什么成果呢? 对于这件事,可采取了什么行动吗? 我所能看到的是,警察首长还在他的办公室,而我所提供的那些情报来源全被‘扑灭’了。他们不但没有利用这些情报和证据来对警察首长采取行动,反而是严厉地对付那些告密者。即使是其中一名警官的代表律师也受到粗暴对待,并在他的办公室内逮捕他,开斋节前夕,还要在布城的扣留所过夜。

拿督斯里,因此,我该怎么做呢? 我是否应该像上次那样,试图通过‘正常管道’,提供我的情报来源,好让他们面对风险,就像一向来已经证明了的那样呢? 或是我应该专注于如你和巫统所说的,作出‘虚假指控’呢? 你怎么知道那些都是虚假指控呢? 是否因为我没有提供证据,因此他们就是虚假的呢? 但是问题是,即使我提供了证据,这些证据都被销毁,而揭发的人则惨遭对付。

让我们来谈谈有关至今我所作出最‘劲爆’,让巫统上下坐立不安的指控。那当然也就是指我所签署的法定声明书了。

当我在去年九月被内安法令扣留时,拿督Zamri Ahmad 问了我有关我的法定声明书的事情。你也许非常熟悉他的父亲,Ahmad Sarji。现在,Zamri不是一般的政治部长官。他是资深的长官,也许在十年内,他能成为政治部的总监。

我告诉Zamri所有他想知道的事情。我告诉他我的情报来源。Zamri也确认他本身也认识我这些情报来源。好,政治部是怎么对待这些情报的呢? 他们有采取行动吗? 拿督斯里,所以你看,去外面大喊我们部落客不负责任,随意做出指责,也没有支持这些指责的证据,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即使我们有证据,我们提供我们的情报来源的话,不是没有采取行动,就是让我们的情报来源遭受当官的对付。

当我揭发有关拉伯购买的马币两亿元的私人飞机的情报时,那些人就否认,然后说我们在撒谎。实际上,向我提供这项情报的人,还帮我提供有关飞机的技术细节的就是一位叫做Zakir的巫统部落客,他的部落格就是BigDogDotCom。你可以去读一读他那篇叫做《RPK是强迫性骗子》的文章。

拿督斯里,你看,我不是一位技术人员或飞机迷。所以我对飞机的技术规格懂得非常的少。而Zakir对这些事情就很内行,就是他帮我把报告弄好的。实际上,就是他的部落格比《今日大马》更先一步发表了完整报告。而他现在就称我为一个强迫性骗子?

Zakir否认他与政治部的关联。但是在2008年9月5日,他告诉我说政治部将要引用内安法令扣留我。就在那天我就躲了起来,一直到九月十日。那时候,我遇到一些与三美非常亲密的国大党的领袖,他们就提议我继续躲起来,因为警察正在找寻我的下落。拿督斯里,若你想求证,我都可以叫他们去见你的。这些人都和警察有很强的联系。

无论如何,在九月十日,我觉得非常无聊,就决定不躲了。这些国大党家伙感到担心就提议我继续躲起来。我没有听从他们的劝告,就在十日下午回家。在十一日我到孟沙吃晚餐,就看到两名政治部的长官在监视着我。我就向那些共餐者说,“看来明天他们就会来捉我了”。其中两个家伙就站起来走向这两名政治部长官,但他们就迅速地离开了。隔天我就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了。

我是在撒谎吗? 我实际上还告诉警察说我在等着他们呢。当他们问我为何我这么说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们有关在前一天有两名政治部警官在孟沙餐厅徘徊,看着我与一班朋友吃晚餐的故事。我也告诉他们有关来自巫统部落客的情报的事情,当然我没有举发他的名字,还有那些与警察有联系的那些国大党人物。今天,这位曾经是我的情报提供者,同样的巫统人却说我是强迫性的骗子。

拿督斯里,我可以一直说下去,然后这封信就能成为一篇论文,恐怕就能像你那样,可以拿到一个博士位了。尽管如此,我会说的都是同样的事情。若我的论点没有说服力的话,那我就不知道应该还要说些什么了。

不过拿督斯里,我是知道你的。我的意思是,我们是在25年前第一次见面的。那时我们在吉隆坡的希尔顿酒店与陈家福吃晚餐。所以我们是认识了这么久的。(顺道一提,你可知道现在家福是纳吉的高尔夫球伴了吗?)。就因为我这么认识你,我知道你现在已经了解我所想表达的,也对我的论点非常了解。若我想要说,拿督斯里,这不是什么吹捧的大话,你可能是其中一些最有智慧的巫统领袖。所以我也许可以在这里停笔,让你好好思考我所写的。

若你觉得我还是没有什么说服力,我可以再来个续集或什么的。不过我觉得我都是在重复同样的事情,这应该不需要吧? 还有,拿督斯里,当我们在两年多前的开斋节第一天,在马哈迪的家里见面的时候,我还记得你曾告诉我的话。我相信我现在所做的,并没有乖离你当时所给我的劝告。

无论如何,能够对你的看法有所回复的感觉是很好的。我衷心地感谢你给我机会让我表达一下我自己的看法。我对你还是非常看重,我也还记得在46精神党的那些日子中,你是一位重要的人物,幕后负责许多党的策略。你要解散政党,重归巫统的决定是非常不幸的。若不是的话,公正党就不会有今天的地位,46精神党也许是领导民联的联邦政府的政党了。

你真诚的,

Raja Petra Bin Raja Kamarudin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15-5-2009 11:0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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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5-2009 1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附文

至于实际上是逃避被内安法令再次扣留而选择自我流放的拉惹佩特拉,莱斯形容他是对许多事情都有自己看法的表达个体。

“我只是希望他可以给我们一些事情表示称许。但看来他总是只有一面到的行动。

“我尊重他的看法和他批评的方式。但我也希望拉惹佩特拉也能有另一方面的看法,这样他的文章就比较平衡了。这会让他更为受欢迎。

“例如说,若我们成功为社群举办反赤贫驾驶,为何他不说这做得好呢?”

莱斯呼吁部落客在评论大马局势时应该表现得公平一点。

“我的首相(纳吉)能够(对拉惹佩特拉)有他自己的看法,我也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这世界上若所有事情都能公平和公正,当然我们也不会在这里有这样的谈话了,不是吗?”

莱斯也说人民不需要对他部门所执行的1998年通讯和媒体法令下的逮捕感到恐惧。

无论如何,他说公众认识应该“时常尊敬”法律如内安法令和出版法令。这些都是属于内政部的管辖。

自二月以来,一些部落客们因为对在该州内的政治混乱而对霹雳皇室所发表的言论让他们被控上煽动罪。

莱斯形容部落格的出现是超越公众以出版媒体作为表达看法的限制的新趋势。

他说部落格在马来西亚还是很新,但是没有政党可以遏制部落格,因为自由言论的需求的激增。

“无论如何,这要有责任感。若你对某人做出毁谤,就要面对法庭的质问。”他补充说。

“我觉得这是公平的...。最好是先确认你的故事 (在写之前)。若他们让你面对法庭,你就要负责了。”

摘自《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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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RPK讲的事是错纵复杂的人事斗争,他把它们简单化了发表在部落格里头。

阿叔埋怨过,他评论邪恶的警察,但没有表彰正义的警察,上面的文章多少都证明正义的警察是存在的。阿叔认为,有更多的是处在非正非邪的地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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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5-2009 1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18# =[Zone]= 的帖子

你可以去看看这张帖的第635楼∶http://cforum1.cari.com.my/viewt ... ;extra=&page=26

文章标题是∶《毫不留情》可以相信今日大马的吗?

这是他在去年5月13日的发表文章。

不过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任何事情,最终都要经过自己的脑袋消化,才来做出结论。这是最基本的待人处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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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现在选择不上庭,而是把过去和他有接触的人都攀咬出来,他的名望,恐怕是要一跌再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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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1: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莱士雅丁招待所有马来/英语源流的部落客(几时马华也来?),令RPK十分嫉妒,所以在上一篇文章批评他接待马哈迪时,其他部落客攀权附贵的嘴脸。他知道,往后在舆论界他会处下风了。

说他们攀权附贵,就有如说阿叔,并禁止阿叔等接近大人物,实在很伤阿叔心呀!可怜阿叔都未收到酬劳呢!

[ 本帖最后由 留下眼镜 于 15-5-2009 11:4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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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15-5-2009 11:22 AM 发表
RPK讲的事是错纵复杂的人事斗争,他把它们简单化了发表在部落格里头。

阿叔埋怨过,他评论邪恶的警察,但没有表彰正义的警察,上面的文章多少都证明正义的警察是存在的。阿叔认为,有更多的是处在非正非邪的地带里 ...



呵呵! 同样的我也从没有看过你称赞民盟任何功劳。 diam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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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28# 一格館主 的帖子

人各有志,这是言论自由的社会。你叫阿叔diam,阿叔给你看哦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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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28# 一格館主 的帖子

這是言論自由
而且人家是專業人士
不要破壞別人的飯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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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15-5-2009 11:23 AM 发表
你可以去看看这张帖的第635楼∶http://cforum1.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101596&extra=&page=26

文章标题是∶《毫不留情》可以相信今日大马的吗?

这是他在去年5月13日的发表文章。

不过我非常同意 ...

那你是相信多少呢?

我想你只是以客观的翻译对吗?

一个故事只有真真假假才会让人家深信不疑


这是我看法..

916时候我还记得rpk写了个文章,什么安华要执政了,军方明天要造反类似的,结果呢?

无可否认的是他一些文章是有附上证据的,那就是有可信的地方

只有附上证据的我才会相信它的内容,那些只是写的,我当故事来看.

他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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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5-2009 0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31# =[Zone]= 的帖子

我跟你差不多一样,有附上证据的,就“多数”会直接相信。

不过一般上,我都不太会去想是否应该“相信”或“不相信”他的文章内容。

无可否认的,他是一名很有影响力的部落客,所以我比较在意他一篇文章所带来的含义和所能达致的目的。

你若有看他最近的《逐鹿问鼎》的文章就也许会明白为什么我这么做了。

你有一点也许要改正一下∶一个故事只有真真假假才会让人家深信不疑

我觉得能让人家深信不疑的应该是证据。

而真真假假的故事,只是比较容易取信于人,又或是让人难以分辨真假罢了。要让人到深信不疑的地步还不足够。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15-5-2009 02:3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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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3: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我不会翻译,我觉得这句讲的很棒!

By NHChan

I asked, “Why do you think it is wrong?” She answered, “To know what is right or wrong is in a person’s upbringing.”

http://blog.limkitsiang.com/2009/05/14/even-when-you-do-the-right-thing-it-is-still-w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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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3: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我不会翻译,我觉得下面这句讲的很棒!

By NHChan
I asked, “Why do you think it is wrong?” She answered, “To know what is right or wrong is in a person’s upbringing.”
http://blog.limkitsiang.com/2009/05/14/even-when-you-do-the-right-thing-it-is-still-w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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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故事可以拿来拍电影了。。。大马版的。。。国际电影节奖项应该成绩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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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3: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ou11ess 于 15-5-2009 01:22 PM 发表
這是言論自由
而且人家是專業人士
不要破壞別人的飯碗啦


這是言論自由

我的言論自由也就是听到废话就会说diam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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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5-2009 04: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33# mykopio 的帖子

陈大法官的话还不错。可惜他目前已经退休。不过也幸好他已经退休。

那句话应该可以翻译为∶一个人对事情的对错判断取决于他是如何被塑造长大的。文皱一点应该是∶凭学识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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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37# ecs283 的帖子

陈大法官的话还不错。可惜他目前已经退休。不过也幸好他已经退休


楼主,您这句何解?愿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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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5: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37# ecs283 的帖子

陈大法官的话还不错。可惜他目前已经退休。不过也幸好他已经退休


楼主,您这句何解?愿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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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5-2009 05: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37# mykopio 的帖子

若不是已经退休的话,就不知道会如何让巫统的人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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