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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秦始皇焚书坑儒,现有校长扔书罚儒——日新国民型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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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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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ofsky 发表于 24-2-2014 05:31 PM
Welcome
就这样?资料呢?
下一个新手上路ID打算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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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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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nNK 发表于 24-2-2014 05:24 PM
那些车都是从另外一道门进来的,绝对不会路过
我非常欢迎以后老师们和学生每次都把他们自己的东西放马路上,因为这条路是绝对安全,100%没有车走过的,100%不会下雨,100%没有狗的。
而且是“放东西在礼堂前马路上”符合校规的,因为是校方以身做则带头开始了。
那些新来的车主,不管怎样都不会弯到这条路来的,因为他们100%不会认错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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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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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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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_s_k_9 发表于 24-2-2014 05:34 PM
就这样?资料呢?
下一个新手上路ID打算用什么?
等你啊。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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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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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aceng 发表于 24-2-2014 05:23 PM
谁不知道充公的定义,但是将书本充公后不归还就是大错特错。
如果不归还,绝对可以告校方“占他人财产为 ...
归还是可以,那就看学校的做法,而大多数的学校是采用赎回的方式
道理很简单,一本书多少块,你自己拿钱来赎咯没有钱就一直归公有
违反了规定还要告人,你真的看太多律师片了啦,校方已经列明了,放学后遗留在学校的东西会被充公,就归公有了
真的上到法庭,你根本就没有什么站得住脚的立场,就一个,你的书在还没被学校充公前是在哪里,如果家里的话,立场就站得住,但是在学校,学校的校规已经列明了,归公所有还有侵犯谁家财产,法庭绝对不会那么得空要干涉一间学校的行政,这完全是你看太多戏的结果
还有拿去卖,这些书要卖给谁,顶多只是回收旧报纸,而且国中的bonus是政府给的,不是学校给的
如果你说校长自己吞我才可以说有一点点合理(这个绝对是假设,只是配合你的帖子),变成bonus我真的要笑死了
还有我很佩服自己可以跟你说那么多,因为你完全没有一个point是站得住脚
不要被没收,就遵守校规,不遵守校规,就要面对纪律处分,那么简单的道理都不会
还有我发现你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要学生违反校规,然后就一直制造一个虚假的东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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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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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aceng 发表于 24-2-2014 05:34 PM
我非常欢迎以后老师们和学生每次都把他们自己的东西放马路上,因为这条路是绝对安全,100%没有车走过的, ...
别越描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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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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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bit 发表于 24-2-2014 05:38 PM
归还是可以,那就看学校的做法,而大多数的学校是采用赎回的方式
道理很简单,一本书多少块,你自己拿钱 ...
课本不能卖,因为是政府资产,卖了会被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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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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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ofsky 发表于 24-2-2014 05:37 PM
等你啊。忽略。
什么态度?跟玩弄校内课题态度一模一样,好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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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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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0tsubasa 发表于 24-2-2014 05:04 PM
仅发表自己看法=) 不需要任何人回复,谢谢~
有人睜眼說瞎話,僅發表自己看法,不需要任何人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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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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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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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貝 发表于 24-2-2014 05:32 PM
每一个孩子都会有的经历,麻木了...真悲哀...
但是你有考虑过另外的选择, 是趴墙壁, 还是马桶里面?
外国的话还有人还可能会碰到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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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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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ofsky 发表于 24-2-2014 05:40 PM
课本不能卖,因为是政府资产,卖了会被告的
没收过后,就可以准备给明年要用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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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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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bit 发表于 24-2-2014 05:48 PM
没收过后,就可以准备给明年要用的人了
好像不行欸,因为学生还代书的时候,必须在合约上签名以注明学生已经还书,除非校方逼他们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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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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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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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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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aceng 发表于 24-2-2014 03:33 PM
如果充公学生的财物不归还,学生绝对可以报警控告校方,占据他人财物不还。
如果要给钱才可以拿回,这个 ...
我看你吃坏了脑了~
学校充公学生的物品是有绝对的理由了,带违禁品去学校被充公 / 留下不应该留的课本被充公
还在那里喊,
还想着去报警叫警方来找学校归还简直就是笑话...
把歪理当成道理来说... 本帖最后由 weaponmy 于 24-2-2014 05:5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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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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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aceng 发表于 24-2-2014 05:34 PM
我非常欢迎以后老师们和学生每次都把他们自己的东西放马路上,因为这条路是绝对安全,100%没有车走过的, ...
有人發爛渣鳥~
好吧~好吧~改次我看到校長要過那條馬路時,我把他直接丟去對面吧~這樣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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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58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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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不择言 发表于 24-2-2014 10:51 AM
想当年?...
当年福建面一碗才RM1.20 nia
对啊, 想当年大家去哪儿都用两条腿... 怀旧哦... 别驾车别坐飞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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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5: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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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bit 发表于 24-2-2014 05:55 PM
其实我很鼓励一个方式,校方给予学生3次机会,一旦书本被没收超过3次,第4次就以学生弄不见书本的方式处理:r ...
你这招厉害哦
其实我有更好的办法,干脆全部换成电子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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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06: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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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ofsky 发表于 24-2-2014 05:58 PM
你这招厉害哦
其实我有更好的办法,干脆全部换成电子教学
电子教学的成本太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实行,而且采用电子书更容易衍生出其他问题,尤其是版权方面的问题
器材维修那些,都是一笔不容小凯的费用,除非有足够的资本,不然对于一件国民型中学来说不是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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