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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09: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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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wuwu 发表于 9-4-2014 02:50 PM
我所知道的 GST, 主要是砸针对 转逃税的公司.
e.g.
他妈的!去对付那些逃税的公司就好啰!有注册很容易查到的嘛!!!
现在分明是想大小通吃,喂饱朋党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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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10: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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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cow 发表于 8-4-2014 10:10 AM
去国外买iphone了
买到iphone的国家应该都已经实行了GST吧?
马来西亚政府在income tax赚不够,所以提高征税……
可是这些税收收到哪里去才是问题所在…… ><"
真的有时候,缴税都缴得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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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10: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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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tshen0 发表于 10-4-2014 10:01 AM
买到iphone的国家应该都已经实行了GST吧?
马来西亚政府在income tax赚不够,所以提高征税……
可是这些 ...
就算我去香港买也不会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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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10: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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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的是我们人民,为什么不是我们投票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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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11: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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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買donut都加了6% 突然準備好的錢變得不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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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1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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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0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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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cat98 发表于 9-4-2014 08:24 AM
你不是account or financial 出生的吧?
你的算法很有問題,建議你去諮詢profesional吧
老板头痛逃税?如果是平等抽税,还需要GST?
逃税的老板是不会从消费品上逃税,因为跟本逃不了.
而且逃税的方法,本来就是政府制造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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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0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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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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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04:51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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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中 发表于 10-4-2014 01:45 PM
老板头痛逃税?如果是平等抽税,还需要GST?
逃税的老板是不会从消费品上逃税,因为跟本逃不了.
而且逃税的 ...
很多老闆做假invoice壓低盈利來 逃稅,如果GST執行的話,假invoice 就會原露畢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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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05: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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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0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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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cat98 发表于 10-4-2014 04:51 PM
很多老闆做假invoice壓低盈利來 逃稅,如果GST執行的話,假invoice 就會原露畢形了
假invoice壓低盈利來逃稅我就很少见过。
通常假invoice不是抬高价给政治/政府人事偷吃吗?
压低盈利来逃税通常是大公司吧?小商店都竞争到薄利啦.一个个都去捞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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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4 07: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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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说为何不能能实行消费税而外国可以!
1)外国人不知道国内经济情况,只是一直看政府公布的经济数据,国内划分新村和城市,实行消费税这就代表新村人和城市人的付出一样导致国内大批新村人士将会苦不堪言,新村和城市的代沟可以从今届的大选看出,要实行消费税政府应该先解决新村问题!
2)两岸大不同,两岸的物价不一样导致沙巴和沙捞越的人民本来就付出比半岛更多的费用实行消费税负担更加重一层!
3)虽说日常用品不会中消费税,但是国内文盲极多尤其新村一带,部分商家将会拿着政府消费税的鸡毛当令箭,我不知道贸工部的人员执行力如何和究竟会不会《吃水》但是国内到现在还存在着(砍菜头)的事情,可想而的知执行力。。。。
4)退税问题,想问我们的政府做好教导公务员退税的程序没有?据我所知,国内很多事情开始执行的时候都会乌龙百出,问题多多,每次解决问题都见步行步,而且我国公务员是出名的拿破仑,执行力真的没问题????????
问题一大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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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4 03: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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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通过gst参透性税务政策,国库增加资金,不会引发物价上涨,应该相信吗。
钱务并非无中生有,一边重另一边轻的原理,gst的效应到时一目了然。
人民交纳国家税金理所当然,政府能妥当管理人民的委托,不浪费每一分税金,当然不存置疑。
不过近来稽查报告,虽然看不到全面, GST,VS 稽查,信心下降也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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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4 1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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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78 发表于 10-4-2014 07:45 AM
楼上的,看清楚才说好吗?不要乱乱有饭就喷出来,会吓死人的。
这是从GST那里找来的,你睁大眼睛看清楚 ... blackcat98 发表于 9-4-2014 08:24 AM
你不是account or financial 出生的吧?
你的算法很有問題,建議你去諮詢profesional吧
直接回复两位网友的帖子。
这样的回复还是头一次,不知道你是否会收到。
夜翎确实不是会计出生的。
但就在不久前,因工作必要,所以去向audit人士询问了一些。
但是目前他们也还没受完国家将推行GST的课,没记错目前才第四课而已。
需继续上完那些政府的课,才能知道整体怎么运作。
以目前得知,确实像James78说的,是有回扣的。
也有一点少说的,由每一家A ~ F的公司,
一家经一家的交易都需要先在政府那边“先”缴付你售卖给对方的6%,
之后再进行向政府回扣,简称“抵押”吧。
而且也得知交易底限为五百千的消费税条规等,目前还处于不明朗,所以就不谈先。
而夜翎想表达的是,并非那些复杂的程序,
因为不是每一位网友的是会计出生,听得懂我们所谈的会计程式等内容的。
所以夜翎就想用简单一些的方法说明,可能粗糙了些,多多包涵。
夜翎前面提到的,叠加方式,至最终消费者(人民)身上时,需要承担的差价。
这也和James78网友提供的图片一样,最终消费者(人民)需要承担一系列的GST税费。
夜翎做了一个潦草些的计算,以下做一个举例:
A公司 卖 B公司 (1000 + 6%GST = RM 1060)
B公司 卖 C公司 (1060 + 6%GST = RM 1123.6)
C公司 卖 D公司(1123.6 + 6%GST = RM 1191)
D公司 卖 E公司(1191 + 6%GST = RM1262.47)
E公司 卖 最终消费者 (1262.47 + 6%GST = RM1338.22)
B公司确实可以之后向政府拿回已缴付的RM60。
(这缴付是由A公司计算在账单,B公司支付该账单的GST,政府再向A公司抽取这笔税)
C公司也可拿回缴付的 RM63.6。
其它公司也一样。
至于最终消费要承担的价格,如果以上的图来看,就不是只调整了RM60了,而是最终的 RM338.22。
当然夜翎也只能做一个大概,因为目前我国的GST是极其复杂的,连他们做audit的人士也认为我国的GST和外国的是很有出入与复杂的。
只能等他们受完政府的GST课,才能清晰知道该怎么算。
如果这一刻有人和夜翎说,已经完全知道我国GST是怎么走的,那夜翎比较相信audit人士说的。
只能把说“清晰知道的”那个人当骗子了。
既然人家拿牌靠会计吃饭的都还从政府处得到全部内容,谁又能知道呢?
除非有方法从政府内部获得吧,那夜翎也会相信这个可能性。
如果James78网友和blackcat98网友,
有更加新的消息和看法,那我们可以讨论讨论。
夜翎也想早些知道,我国的GST是怎么一回事。
这绝对是有利没有弊的。
本帖最后由 一夜翎一 于 16-4-2014 03:4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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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4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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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rddecade 发表于 9-4-2014 11:22 AM
不来投票已经证实他们都有一颗民联的心
你口臭因爲你吃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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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4 02: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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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15# 表格分析来看,由A--E 消费者须承担338.22的消费税,但只以 A公司 的1.000成本累计,
也许加入B公司到E公司的营运开销,再加上赚利来计算,激税数目应该更复杂,行外人看不透,有待税务专业分析。
重点,关注GST对物价的影响力,会不会导至通货膨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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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4 09: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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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不死不可 发表于 8-4-2014 08:41 AM
所以记得啦,马华是支持GST的
应该记下一功
那有人会嫌钱少的? 特别是污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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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4 09: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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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k75 发表于 8-4-2014 09:21 AM
国会一共有222席位,只有200个投票,那条友没有出席?
这么重要的辩论竟然没有出席,还做什么国会议员?
...
零点零几巴先。。。。
本帖最后由 liverpool07 于 12-4-2014 09:13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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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4 09: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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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如果实行消费税,我国的《眼睛》将会更加贪污,而且小的会比大的吃的更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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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4 1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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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lee 发表于 12-4-2014 09:27 AM
我只能说如果实行消费税,我国的《眼睛》将会更加贪污,而且小的会比大的吃的更凶!
你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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