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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09 09: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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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都不会有放弃孩子的念头存在。
孩子也是生存的一种动力。
对很爱孩子的我是这么想的。![](static/image/smiley/default/shy.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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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10 10: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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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孩子啦,然孩子叫别人妈妈,你可以么?万一孩子被二奶欺负该如何是好?你以为到时候前夫还会理智处理吗?可怜的还是孩子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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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10 03: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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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star2234
真的,我也會幫孩子改去我的姓,才不要“益”他呢!孩子是自已十月懷胎的,拿的那麽容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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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10 04: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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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都有得唱啦!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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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10 0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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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离婚并不是全部是男人的错, 也不是女人的错。。而是两方面的。。既然两个人生活一起真的不能下去, 分开并不是一件坏事。。小孩子也不会受伤害,终比每天看见父母吵架打架来的心灵上伤害和出现阴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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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0 06: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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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离婚并不是全部是男人的错, 也不是女人的错。。而是两方面的。。既然两个人生活一起真的不能下去, ...
小奕 发表于 8-2-2010 13:43 ![](http://cforum4.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认同....
妈妈给孩子的爱,除了怀胎十月的妈咪才能体会.....为何可以问这样的问题...那么哪个妈咪会是个很自私的人...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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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0 02: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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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大家都说得很轻松,也许现在女性有大部份的学历都蛮高,娘家也有家人可以帮忙看顾孩子,
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学历低,工钱低,孩子又好几个,身边又没有人帮你的时候,你们还会坚持把孩子带在身边吗?
也许很多人都想要做得很伟大,但是伟大也要看本身有没有这个条件,如果自己没有那个条件,把孩子留在身边只是苦了孩子,
离了婚,就要自己扛整个家,租房子要钱,孩子读书要钱,孩子的保姆费要钱,孩子生病要钱,还有很多很多的杂费,生活费,
那些全都要一个离了婚的女人一个人扛,如果工资高,一个月有八千,十千,我没话说,但是要一个工资低,甚至工资能够达到三五千的人都不可以说能扛得起这样的一个家,如果一个孩子还容易办,但是如果你们有三个,或四个孩子,那你们要怎样装伟大呢?
我也曾经扛了这样的家一年多,到最后我还是屈服了,我不是怕责任,而是我没有办法让孩子有个好生活,我省吃俭用,一个月保守用费就要四千五了,那还没算其他额外费用,
我四个孩子,每个孩子读书学费,补习,零用钱,校车,平均一个就要四到五百了,还要供他们三餐,医药费,保险费,每半年买书,还有买衣服,四个孩子的保姆费,自己的费用,租房子,供车子,汽油钱,日常用品。。。
你们自己算算,单单是数得出的就那么多了,还有很多算不出来的费用呢?有没有想过,当你不幸生场大病,或孩子生病,不能去工作,那么会有谁帮你,如果家人有能力帮你,那还好,如果家人自己都顾不了自己呢?你们可以说一份工的工钱不够,可以去找两份甚至三份工,但是如果你这样做,孩子是否跟着你都不是很重要了,因为我想孩子应该不会有什么机会看到母亲,到时孩子不止失去爸爸,我看连跟妈妈见面的时间都没有,对。。。看起来你是很伟大,每个人也会说你伟大,你的虚荣心也得到了,但是孩子却是最可怜的,他们每天只能对着保姆,而不是父母,如果不坚持把孩子占为己有,起码孩子还有父爱,还有公公婆婆的疼爱,好过每天跟陌生人在一起,就算保姆再好,也不能代替亲人的疼爱,而且我觉得很多人都有一个错误的想法,就是认为孩子给前夫就是失去他们了,其实不然,你还是可以时常去看他们,他们永远都还是叫你妈妈,让孩子的亲人看顾,不好过给陌生人看顾来得好吗?所以我觉得,要做个伟大的妈妈也要看自己的能力,如果自己没有能力,那么到最后不是为他们好,而是害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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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10 08: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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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以前有位同学是父母离异,她和哥哥姐姐都是母亲带大的,她母亲只是家庭主妇,没有工作,她一家4口的生活费用都是父亲给的,她母亲的律师帮她争取到房子,赡养费, 和孩子的费用。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是每个月给的,父亲需要负责到孩子可以自力更生为止。
这是10年前的离婚个案,不知道现在的离婚还有没有谈条件如孩子费用,配偶赡养费之类的呢?可能我朋友的父亲是个好父亲,虽然不是个好老公,所以她母亲才不至于那么辛苦去独立抚养3个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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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10 03: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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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最好不要离婚,,,伤害总是小孩。。他们都是无辜的,。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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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0 0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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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讲很容易,但做时要很大的勇气,假如夫妻相处又了问题,家已没有好的气氛,这也不见得对孩子好,
讲要离婚也不是我们想的,我们也是在必不得已的情况之下走这条路,
假如孩子还小孩有人要,比如可以叫婆婆们看
等到12,13岁就没人要收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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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10 0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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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交由哪一方养,只希望孩子不受影响及伤害。。。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不会不要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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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10 1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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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大家都说得很轻松,也许现在女性有大部份的学历都蛮高,娘家也有家人可以帮忙看顾孩子,
但是你们有 ...
siying340 发表于 12-2-2010 02:31 AM ![](http://cforum4.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我很赞同你写的。
我有一个孩子,丈夫的背叛和打我后,我就很理所当然的带着孩子回娘家,我只是想孩子生活作息是我照顾的,当然跟我啦!那时孩子才3岁, 还没想有没有经济能力照顾孩子。过后就找到工资两千多,还好能够养我和孩子。现在工资有三千以上。。。但孩子开始念幼儿园学费300块,孩子生活必需品,供车,汽油,自己生活必需品,带孩子逛和妈妈少许费用。。。。加上来都整1500块。
其它想不到的开销例如,我和孩子的医药, 人情红包。。总之很多意外的开销有时是无法避免的。自离开丈夫后至今,他没给过孩子的费用。
我的精神支持是娘家,我非常感激他们。如果没有他们,我就要租房子啦!那时候我可能在晚间要多做一份工。
我从没想过孩子给我负担,我只想要给孩子过健全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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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0 10: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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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啦!
怀孕生孩子那么辛苦怎么可以把两个孩子都给他,给一个都不行啊
自己再怎么辛苦都要把两个孩子养育成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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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0 1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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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定要跟回自己.
孩子, 使我们要更加坚强地生活下去.
是我的话, 一定要争取孩子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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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0 06: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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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人来说,孩子就是女人的全部,是活下去的支柱,如果是我,双方愿意的话,一人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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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0 1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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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的朋友现在在面对这个问题....她也有两个孩子,她想离婚,但她不知该如何,想把孩子放在夫家,又怕孩子恨她,她很难选择....看了心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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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0 0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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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梅花烙
要!!!
我也是这样!!!![](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andshak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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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0 1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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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0 0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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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0 0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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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从小父亲就和别的女人跑了,她母亲过后也认识了一个日本人,嫁去日本,她就送给了其中一个亲戚的家里养,每个月寄钱回来。
现在我的朋友也结婚了,生活还不错。她知道亲生母亲在日本,结婚时她也有邀请亲母和后父来参加婚礼。有时也会飞去日本和母亲相聚一下。
至于要不要孩子,没有所谓的对错,只是看你可以不可以给到孩子一个安全的环境成长罢了。与其没有把握,或者有了新的另一半,害怕孩子不能适应新后父。。。。也许她认为这样才是最好的安排。毕竟我们只是个外人。。。。
我们只能讲,但是最后决定还是在她手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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