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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uai7788

我們是【兄妹亂倫】的後代嗎 (亞當夏娃 的 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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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14 12: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在一些特别的情况、环境之下,乱伦是被允许的、是合法的?
反之,就人人口诛笔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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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14 03: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onglong 发表于 15-10-2014 12:55 PM
所以说,在一些特别的情况、环境之下,乱伦是被允许的、是合法的?
反之,就人人口诛笔伐?

已經說過啦:在古時,兄妹的結合是被允許的(亞伯拉罕的妻就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妹),就不是亂倫。但有個底線,就是不能父女或母子,那才是亂倫。

後來不被允許,並把這種事(兄妹的結合)定義為『亂倫』,是有諸多的因素,例如:藉着聯婚把兩個氏族結合起來,好使彼此有經濟上的互惠,或使兩個氏族因着有姻親關係而變得更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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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14 07: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5-10-2014 03:41 PM
已經說過啦:在古時,兄妹的結合是被允許的(亞伯拉罕的妻就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妹),就不是亂倫。但有個底 ...

谢谢解答。
那请问,“后来不被允许”,是几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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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14 0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onglong 发表于 15-10-2014 07:06 PM
谢谢解答。
那请问,“后来不被允许”,是几时的事?

不用客氣。

這是幾時的事就不知道了,只知道這種的〝不被允許〞是從〝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的〞,直到我們的現代,長久累積下來,我們就有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就以為兄妹的結合就是〝亂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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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14 10: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6-10-2014 02:54 PM
不用客氣。

這是幾時的事就不知道了,只知道這種的〝不被允許〞是從〝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的〞,直到 ...


konglong 发表于 15-10-2014 07:06 PM
谢谢解答。
那请问,“后来不被允许”,是几时的事





聖經中最早提及不可兄妹性交的, 


申命紀 27 章
與父親的妻子同寢的,是可咒罵的,因為他揭開了父親的衣襟。全體人民應答說:阿們。
與獸交合的,是可咒罵的。全體人民應答說:阿們。
與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姊妹同寢的,是可咒罵的。全體人民應答說:阿們。
與岳母同寢的,是可咒罵的。全體人民應答說:阿們。


若申命紀是梅瑟所寫, 即公元前一千二百至一千四百年便不許兄妹交合。 本帖最后由 beechan 于 16-10-2014 10:5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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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man_long + 3 謝謝所提聖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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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14 1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6-10-2014 02:54 PM
不用客氣。

這是幾時的事就不知道了,只知道這種的〝不被允許〞是從〝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的〞,直到 ...

抱歉!看到“兄妹结合”,我想到的,还是『乱伦』两个字。
请原谅我的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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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14 1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onglong 发表于 16-10-2014 11:20 PM
抱歉!看到“兄妹结合”,我想到的,还是『乱伦』两个字。
请原谅我的固执。


不同時代, 不同社景, 對事物聯繫到的觀感都有很大分別。

就以紮腳為例, 今日我們見到會認為是醜, 臭, 不人道。
那年代, 是視為『美』。母親爭著為女兒紮。

猶如今日你叫女仕不要著高踭鞋, 她們也不肯。 本帖最后由 beechan 于 16-10-2014 11:5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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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4 05: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onglong 发表于 16-10-2014 11:20 PM
抱歉!看到“兄妹结合”,我想到的,还是『乱伦』两个字。
请原谅我的固执。

觀念問題,不必在意。
就如上面beechan網友所說的。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17-10-2014 05:36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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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4 05: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eechan 发表于 16-10-2014 11:51 PM
不同時代, 不同社景, 對事物聯繫到的觀感都有很大分別。

就以紮腳為例, 今日我們見到會認為是 ...

猶如今日你叫女仕不要著高踭鞋, 她們也不肯。

哈哈,說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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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4 09: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eechan 发表于 16-10-2014 02:53 PM
聖經中最早提及不可兄妹性交的, 

講到申命記我就想到這個。。。
申命记
22:10 你不可用牛和驴一同耕地。
22:11 不可穿羊毛和细麻混合织成的布料。
22:13 “如果人娶妻,和她同房之后,就恨她,
22:14 捏造可耻的事毁谤她,破坏她的名誉,说:‘我娶了这个女子,和她亲近的时候,发现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22:15 那少女的父母就要把那少女的贞洁凭据拿出来,带到城门去见本城的长老。22:16 少女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把我的女儿给这人作妻子,他却恨她,
22:17 捏造可耻的事毁谤她,说:“我发现你的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其实这就是我女儿的凭据。’于是,他们就把衣服铺在那城的长老面前。
22:18 那城的长老要把那人捉住,惩罚他,
22:19 罚他一千一百四十克银子,交给那少女的父亲,因为他破坏了一个以色列处女的名誉;那少女仍要作他的妻子,终生不能休她。
22:20 但如果这事是真的,少女没有贞洁的凭据,
22:21 就要把那少女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把她打死,因为她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在她父家行了淫乱;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去。
22:22 “如果发现有人和有夫之妇同寝,就要把奸夫淫妇二人都处死;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了。
22:23 “如果有个少女,本来是处女,已经许配了人,有人在城里遇见了她,和她同寝,22:24 你们就要把他们二人带到当地的城门口,用石头打死他们。那少女该死,是因为她虽在城里,却没有呼叫;那男人该死,是因为他玷污了邻舍的妻子;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2:25 如果有人在田间遇见了已经许配人的少女,拉住她,和她同寝,只要把那和她同寝的人处死。
22:26 但你不可对付那少女,她并没有该死的罪。这件事就像一个人忽然起来攻击自己的邻舍,你把他杀了一样。
22:27 因为那人在田间遇见那少女,那已经许配人的少女呼叫了,却没有人救她。
22:28 “如果有人遇见一个少女,原是处女,还没有许配过人,就抓住她,和她同寝,又被人发现,
22:29 那和她同寝的人就要把五百七十克银子给那少女的父亲,那少女要归作他的妻子,因为他玷污了她;他终生不能休她。

因為太重口味,印象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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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Ecor1 + 5 果然是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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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4 09: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kyong85 发表于 17-10-2014 09:38 PM
講到申命記我就想到這個。。。
申命记
22:10 你不可用牛和驴一同耕地。

這裡19節, 講了很多事,
不知是那一件事令你印象最深?
(雖然我應無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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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4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kyong85 发表于 17-10-2014 09:38 PM
講到申命記我就想到這個。。。
申命记
22:10 你不可用牛和驴一同耕地。

22:29 那和她同寝的人就要把五百七十克银子给那少女的父亲,那少女要归作他的妻子,因为他玷污了她;他终生不能休她。

因為太重口味,印象很深。



不知會不會有一日, 經文會用上人民幣, 美元作單位呢。。。。




那和她同寝的人就要把五百七十克银子给那少女的父亲,那少女要归作他的妻子 ,因为他玷污了她;他终生不能休她。


原本是用「協刻耳」的:
這與她同寢的人應給少女的父親五十「協刻耳」銀子外,還該娶她為妻,因為他強姦了她,一生不能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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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4 1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7-10-2014 05:35 PM
觀念問題,不必在意。
就如上面beechan網友所說的。

虽然个人未必会接受,但总算是有了答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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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4 02: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课题!不过圣经后来提到洪水把全部人杀光了。。。正确一点应该问挪亚的后代,因为挪亚的DNA和亚当、夏娃的是不一样的(岁数不一样,圣经有写)。。。然后有趣的是亚当和夏娃的后代的DNA渐渐的不同了因为寿命越来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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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4 08: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難怪現在德國有人提倡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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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4 1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kyong85 发表于 17-10-2014 09:38 PM
講到申命記我就想到這個。。。
申命记
22:10 你不可用牛和驴一同耕地。

人總會對某些聖經節印象特別深刻。

就因着這樣,不同的人就對聖經有不同的見解--有的人說聖經是一本專講倫理道德的書,有的說它是一本故事書而已,有的會說是專講丈夫該如何愛妻子的書,有的又認為它是一部絕妙的文學著作,有的超喜歡它奇準無比的預言,有的喜愛聖經安慰人的話,有的人更妙-把聖經當作睡不着時的安眠曲-讀一讀就叫人容易睡着進入甜美的夢鄉。。。

到底聖經是講什麼?關鍵就在約翰福音以下的這幾處聖經節:

約5:39~40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其中有永遠的生命,為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約10:10
賊來了,無非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20:31
但(聖經)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就可以在祂的名裡得生命

這幾處的聖經節告訴我們,聖經(舊約和新約)的功用,就是『叫我們讀了(聖經),可以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就可以在祂的名裡得生命。』

是的,『讀了叫我們得生命』(這生命就是〝神永遠的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才是聖經真實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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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0-2014 12: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wping86 发表于 18-10-2014 02:14 AM
很好的课题!不过圣经后来提到洪水把全部人杀光了。。。正确一点应该问挪亚的后代,因为挪亚的DNA和亚当、夏 ...

但照樣還是兄妹亂倫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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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0-2014 1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8-10-2014 11:31 AM
人總會對某些聖經節印象特別深刻。

就因着這樣,不同的人就對聖經有不同的見解--有的人說聖經是一本 ...

不好意思
我的生命是從父母那邊來的
不是從耶穌的名來的
你已經弄錯了


在耶穌還沒出生之前
我祖先的祖先都比耶穌更早出現
耶穌只是兩千年前才出現罷了


而且旧约講救世主要有 【大衛王】的脈
他是處女生的
沒有大衛王的脈
除非瑪利亞有跟老公上床生下耶穌
耶穌才能算有大衛王的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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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4 1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huai7788 发表于 18-10-2014 12:10 PM
但照樣還是兄妹亂倫的後代


前面有人解释了,由于时代不同语言也不同文化人文和人体等等都不同,古时的如此通婚在我们开来就像乱伦但那时他们是觉得自己是正常的。。。

因为时代不同,以前的人可以活到上千岁是我们想象不到的。。。两个是不同的东西来的你明白吗?? 本帖最后由 twping86 于 18-10-2014 12:3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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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man_long + 5 講解得好極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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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4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huai7788 发表于 18-10-2014 12:16 PM

而且旧约講救世主要有 【大衛王】的脈
他是處女生的
沒有大衛王的脈
除非瑪利亞有跟老公上床生下耶穌
耶穌才能算有大衛王的脈

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和馬利亞的丈夫約瑟,都是大衛王室的後裔,再加上主耶穌是藉馬利亞而生,因此,主耶穌絕對有權利是大衛王室的後裔,因此祂絕對有資格被稱為〝大衛的子孫〞--這稱號是猶太人對那要來的彌賽亞的稱謂。以色列的文士、法利賽人、長官、長老、和祭司等都不承認耶穌就是他們所盼望要來的彌賽亞,就藉着羅馬人的手把祂給殺害了。

但祂不被死拘禁,三天後竟復活了,復活後更成了〝賜生命的靈〞,賜給凡相信接受的人裡面,給他們生命,叫他們重生,生為神的兒女,使他們可以呼叫神作〝阿爸,父〞。以前神是神,人是人,二者沒有任何的DNA關係。但人一相信接受了這位耶穌,就得着重生,生為神的兒女,裡面就有了神的DNA,神就成了他們的父,他們成為神的兒女,因此就有權利呼叫神作〝阿爸,父!〞

林前15:45
。。。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羅8: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役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裡,我們呼叫:阿爸,父

加4:06
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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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ruya565 + 1 李常受的组织是神格惟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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