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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1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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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王 发表于 11-7-2013 12:01 PM
如果这是国政议员说的肯定被鸟到爆,不过换做民联嘛,华人的双重标准就来了。呵呵。。
是咯 现在全部只是讲短裤 没有shoot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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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1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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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luon 发表于 11-7-2013 12:43 PM
是爲了要合法化強姦... 只要把大部份過錯推到受害者的身上那麼就可以減少投報率(或許連受害人也以為是自 ...
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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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1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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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一边谴责罪犯该死,一边看着犯罪事件发生,不如想一些防范的方法,会不会更实际些? 本帖最后由 mohda100 于 11-7-2013 12:5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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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12: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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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冷静思考一下,好吗?
本帖最后由 mohda100 于 11-7-2013 12:5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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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1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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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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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廉恥 发表于 11-7-2013 12:58 PM
人民素質不好,这又关係到教育问题。。。
也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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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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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ly 发表于 11-7-2013 12:48 PM
是咯 现在全部只是讲短裤 没有shoot民联
回教党的议员这么说,是有她们的宗教立场与认知,不用shoot.国阵议员的言论一向以来都有不认真/推卸责任/性别歧视/逃避问题的记录,所以只要一讲错话,必会引起人民不快!不是人民偏心。
“”当父母的,对于犯错的乖孩子,总会比较宽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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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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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ly 发表于 11-7-2013 12:48 PM
是咯 现在全部只是讲短裤 没有shoot民联
鳥那名議員的也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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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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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hda100 发表于 11-7-2013 01:00 PM
回教党的议员这么说,是有她们的宗教立场与认知,不用shoot.国阵议员的言论一向以来都有不认真/推卸责任 ...
他们这样讲有道理的 可是刁民却shoot 其实蛮可怜的 刁民只要不用做 把东西准备完给他们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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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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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luon 发表于 11-7-2013 12:33 PM
所以只要天下還不太平有錢就是罪,身為女人就是罪,活該被欺辱,是嗎?
如果你說在問題解決前自己小心還 ...
哪大大有何高建? 要抗议也抗议了,要示威也示威了,要投票也投了,它就是不死。
也不算是认命啦,只是暂时避避,你和他们硬碰只会伤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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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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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hda100 发表于 11-7-2013 12:50 PM
与其一边谴责罪犯该死,一边看着犯罪事件发生,不如想一些防范的方法,会不会更实际些?
只要全國女性把自己包到密密麻麻后足不出戶,就不會引起男人的欲火,他們就不會去強姦人了... 問題也就解決了是不是?
比什麽教育啦,嚴法啦都快見效。萬一發生強姦案也是那個女生不好,可能太靠近窗口后露出了眼睛還是指甲讓人忍不住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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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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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皮包放满钱,我是不是可以全部拿来用?
谁叫他皮包放这样多钱?根本就是引人犯罪嘛!
本帖最后由 喜欢海 于 11-7-2013 01:1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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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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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包到密密麻麻的吧?
如果你出门要防爆窃,也不至于将你家上下左右用重重钢板围住吧?
犯罪的人的确该“死”,不意味着受害者可以任由罪案发生,然后指天骂地,然后大家一起谴责罪犯,最后又看着同样的事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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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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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有很多美美的马来妹都不包头还喜欢穿到短短紧紧的…时代不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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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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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yoong2003 发表于 11-7-2013 01:09 PM
哪大大有何高建? 要抗议也抗议了,要示威也示威了,要投票也投了,它就是不死。
也不算是认命啦,只是暂 ...
選票就是最好的施壓方式。如果人民可以狠到只要誰說過某種話,提出某種法案,就不理會他做過的任何貢獻,讓他永遠翻不了身的話,那么這些東西才會認真去整頓,去改善.... 否則被強姦也輪不到他們... 哦不應該說這些貴族更高興,這樣他們去奸殺盜掠也只是受害人引誘他們的,無罪,無罪。
當選票也沒辦法時,那麼執法單位大概也腐敗到你我把強姦犯當街宰掉也不會有事的地步了。
保護好自己也只能說是自保。逃避則是“合理化”某些荒謬的事情,并自我催眠說這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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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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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hda100 发表于 11-7-2013 01:18 PM
无须包到密密麻麻的吧?
如果你出门要防爆窃,也不至于将你家上下左右用重重钢板围住吧?
犯罪的人的确该 ...
被爆竊也是因為你用的鎖頭不夠多,門不夠硬(跟穿不夠多同出一轍),不然爲什麽是你中而不是你鄰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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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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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fomaycry 发表于 11-7-2013 11:53 AM
前天去更新护照就看到几个华人女生穿着短裤去
你住那里?
政府部門都有設衣著標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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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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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大家怎么吵都好,都要认清一点。
现在这个社会的治安,没有让女性穿到sexy大摇大摆的走街的本钱。
自由不自由是另一回事,安不安全更加是一回事。
我认同这篇文章一些观点,是因为马来西亚现在真的很危险。
为人父母或朋友,还是劝下身边穿的短的人。
至于去到较安全的国外,要怎么短随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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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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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媒昨日报道,3月22日韩国最新修订的“过度曝光法令”将正式生效。法律规定女性不得穿着过于短小的迷你裙,一旦被认定为在公共场合“过度曝光”,将处以50000韩元的罚款。
韩国最火的流行组合‘少女时代’是不是也不能穿超短裙了?江南区的俱乐部是不是会被巡警严加搜查了?诸如此类问题在近一周内成了社会舆论的焦点。当下,年轻人穿着相对暴露的衣服已经成为了韩国街头的风尚,尤其是在娱乐圈和时尚界,超短裙早已是众歌手、潮人的宠儿。法令出台后,一部分网络上流行的音乐视频已首先被禁止向19岁以下青少年公开。很多艺人对此表示不能接受,有个别甚至公开表达了抗议。
早在上世纪70年代,韩国禁止民众穿着膝盖以上20公分的短裙。而这次的法令出台,又令很多韩国民众想起了当时的景况。“为什么国家还要干预民众穿什么衣服?”韩国民主统合党成员表示不解和担忧:“政府的行径让我们十分担心韩国会不会再次退回到那个连头发和裙装长短都要受到限制和规定的时代。”
国家警察厅检察员出面澄清:“实际上这次的修正案并不是直接针对裙子的长度和民众的着装,而是旨在消除一些有伤风化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媒体散播的那些有关政府要规定民众衣着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主要是因为人们对修正案的具体内容还不够了解。”当局表示,他们将尽力把法令的真正目的和主要内容向民众做更清晰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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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3 0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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