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elvintew 于 30-8-2010 05:45 PM 编辑
天主教
4.只有教会能权威性地解释圣经,禁止个人有解释圣经的自由,必须按着天主教圣经之内的批注来解释
5.教皇谕旨如同神的说话
6a.禁止教友读圣经(5))229,1564),英诺森三世(5))198-1216)禁止百姓读本土方言的圣经,免教友读不懂,误解或谬解,自取沉沦(彼后3:16)
b.天主教以自己为圣经的保护人与传译人,故须防止教友被所谓谬误的翻译所引诱而入歧途
c.曾多次焚烧教友圣经
d.严禁圣经的翻译,反对各国设立的圣经公会,说发卖圣经如同散布瘟疫一样
e.在天主教势力强大的国家,还是禁止人读圣经,在其它地方,因无力控制才不得已放松一点 | 翻转全球 发表于 29-8-2010 11:32 PM
解读圣经。。
4.
常聽到一些朋友說:「我們的信仰是基於聖經。」我完全同意這個說法,但必須補充一句,就是:怎樣理解聖經亦非常重要!如果我凡事鑽牛角尖,或只選一些合自己口胃的才看,即使看了聖經,我都很容易會懂錯它的意思;無限度地自由解經,或放縱不羈地隨意解經,更是不穩健的做法。聖神固然會幫助我們領略聖經的訊息,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就可像脫韁野馬般毫無依據和方法地理解聖經,其實,透過教會傳給我們的「理解聖經方法」本身已是聖神的一種引領指導和祝福。今日不少人(尤其是在西方國家)拿著聖經亂解一通,還美其名說:「我們每個人看聖經時都有聖神的帶領!」結果是驚人見解百出,異端林立,有些更為禍社會,這足以證明正確的理解聖經方法是不容忽視的。From this point of view, Catholic doesn’tdiscourage ppl to read bible but it must all supported by the church’steaching. Why today there are so many denominations, more or less about 30,000 churches around theworld? Have you ever think of it? It’s all because of self wrongfully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has developed their own understanding about the Christianity. What Catholic Church believes is that bible is not enough. Why the apostles wrotebible? Jesus never promised them that He will give them the bible. What I wantedto bring out is that we cant depend on the bible alone but also the teaching ofthe church. The era before the bible have been collected, the apostles wereusing oral teaching. There were no bible at that time. Our church is theapostolic church, therefore, what the church teaching must be followed. Thechurch cannot be wrong.
5.教皇谕旨如同神的说话
教皇無誤的真正意思1.
誤解者說天主教有「教皇無誤」的道理,並大概是單憑這四個字的字面意義,把它誤解成教皇「隨時」無誤,甚至在各方面,包括「殺人」和「科學」(例如:伽利略事件)的判斷上是無誤的,就連在「政治上」都可以發揮「無誤」的影響力。「教皇無誤」即賦予教皇「無上權柄」,甚至操有生殺大權。本人現講述一下天主教對「教皇無誤」究竟有怎樣的內容。 2.
首先,天主教給它的中文名稱不是「教皇『無誤』」,而是「教宗不能錯權」。「教宗不能錯權」不是說教宗做甚麼、說甚麼也不會出錯。他是會出錯的,也會犯罪跌倒,需要告解,需要被主耶穌救贖。 3.
其實「教宗不能錯權」這名稱指明它是教宗在其「職務上」(不是教宗本人)所擁有的一種特別的「權柄」,但「教皇無誤」這名稱實在容易引起誤會,使人把「教宗不能錯權」的意思錯誤地放在教宗這「個人身上」,而且還把這個特別的權柄擴大到無邊無際,以為教宗的一舉一動說每一句話都不會有錯,又不會犯罪和做錯事,甚至連買東西也不會買錯! 4.
教宗的「不能錯」正源於教會的「不能錯」,梵二《教會憲章》第12號就指出:「信友的全體由聖神領了傅油(參閱若一2:20及27),在信仰上不能錯誤;幾時『從主教們直到最後一位信友』,對信仰及道德問題,表示其普遍的同意,就等於靠著全體教民的信德的超性意識,而流露這一﹝不能錯誤的﹞特質。」而教會之所以有「不能錯」這恩典,是源於主耶穌在若14:17,15:26,16:13的許諾:祂派遣聖神這個真理之神來領導教會,聖神領導教會到達真理,幫助他們固守真理,因為天主的啟示是不能錯誤的真理,教會將天主的啟示忠實地陳述出來,所以教會在「定斷」有關信理和倫理的道理時能夠「不能錯」,在弟前3:15就說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礎」。 5.
好了,教會有這麼多人,由誰來代表整個團體去宣佈或欽定某項真理呢?這個問題就正如某個團體需要向外宣佈一些正式聲明或發出一些信件時,由誰來宣佈或簽發文件呢?當然會找該團體的負責人或最高領袖來代表整個團體宣佈了!同樣,教宗作為教會有形可見的最高牧者和導師,自然由他代表著整個教會去欽定某項真理。梵二《教會憲章》第12號就說:「幾時主教團的首領、羅馬教宗,以全體基督信徒的最高牧人與導師的身份,在信仰上堅定其弟兄們(參閱路22:32),以決斷的行動,宣佈有關信仰與道德的教理,他便以自己職位的名義,享有這種不能錯誤的特恩。」 6.
以,教宗用這「不能錯權」時,其實是他以整教會的最高牧者和導師的名義,代表著整個教會宣佈某些當信的道理,而非他個人地發表「自己的」、「私人的」東西。他定斷當信道理時,必須與整個教會的信仰吻合,才能運用「不能錯權」。 7.
這個「不能錯」的訓導權其實並非高過天主的聖言,梵二《啟示憲章》第10號清楚表明:「教會的訓導權,並不在天主的言語之上,而是為天主的言語服務。」「不能錯」的特恩只限於「信理」及「倫理」的範圍,運用時不是教宗隨隨便便說句閒話也視作「不能錯」的訓導,而是要正式地,以決定的行動來宣佈該項教理,《天主教法典》第749條第3項就明言:「任何教義,除非是明顯地如此決定的,不得視為以不能錯特恩所決定者」。 8.
那麼,教會的「不能錯」既源於聖神,為何教會又做出許多錯事來,中世紀時教會也曾有腐敗的日子,豈不是「教會有錯」才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