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 发表于 21-7-2013 10:11 PM
在网上寻找关于这耶稣三次跌倒的文章时无意间看到这个很不错的分享,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在途中我三 ... 在途中我三次跌倒。我第二次跌倒是為了告訴那些……,我第三次跌倒是為了那些在…..,
这编文章的内容出现了三次用『我』叙述,明显是指耶稣在讲述祂背着十字架的痛苦经历。但是,作者并没有交代文章是根据什么书卷的的内容写的?而实际上,圣经并没有这样事件的纪录。耶稣基督根本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个人认为,作者的出发点是善意的;但是,这样无中生有的诬蔑性文章是有误导性的,是违反天主的戒律:「不可作假见证」。 启示录22:18,圣经警告不要在圣经加添什么,免得天主将灾祸加在他身上。
(请恕我直言,没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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