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Jack少

提供血液给紧急需要的人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6-3-2009 07: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他们的错误就被删
独裁hor
出来玩啦
来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6-3-2009 07: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one]= 于 16-3-2009 06:55 PM 发表
请各位网友不要那么激动,理智讨论嘛..

就象一格馆主说的,大家的出发点都是好的..

论坛就是交流的地方,如果觉得某人的言论有错误之处可以指教他人啊,不需要那么激动的

指出他人错误有两种方法
1.冷嘲热讽
...


我不想在此楼讨论更不想吵架,只想留住此楼让需要捐血的病人家属可以与我取得联系,所以即使有人指责我 我也静静  


[ 本帖最后由 =[Zone]= 于 16-3-2009 07:42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3-2009 08: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zesuen 于 16-3-2009 06:10 PM 发表
哪个新闻我有看过,不是反对党议员来的,是马华党来的,而且真的是有这个私人医院高价卖出政府医院的血给病人,但不是PG的医院,而且再接下来的那几天,彗音社和殡城几间私人医院和民政的重要人物出来澄清这件事 ...

我是当年慧音社捐血团的秘书,也是现在捐血团的团长,或许我可以帮助楼主恢复一些记忆。
2004年11月27日,卫生部政务次长李家全主持这个交流会。

新闻有交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楼主可以温故知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3-2009 08: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 szesuen 的帖子

谁说话轻,谁说话重,爬爬帖,一目了然,何须争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3-2009 08: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 jhhoe 的帖子

呵,大团圆结局,真相大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3-2009 08: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少 于 15-3-2009 03:54 PM 发表
有朋友问过类似的问题,为什么不直接去医院捐就好了,要那么麻烦等到病人有需要才捐
(简直是脱裤放屁=多余)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

我以个人浅见告知

先谈私人医院,如果我们捐血给私人医院,当病人有需要输血的时候医院还是拿我们捐出的血卖给病人(BLOOD CHARGES)

换句话来说,这样做我们是帮助私人医院(赚钱)而不是直接的帮助病人

这种情况应该很多人都清楚,所以大部分人都选择捐给政府医院而不是私人医院,因为大家都想把这小小的善举直接的让病人收益,而不是买卖

问题来了!

就是因为大部分人都会捐给政府医院,导致血液很多时候是供多于求(但不排除有时候血库会告急)

那么政府医院的过多血液怎么办呢,据我所知,是以低价卖给私人医院,私人医院又把从政府医院购买过来的底价血液以每包RM300 CHARGE在病人的账单

总结来说我这样的举动是希望我们的善举是直接的让病人收益而不是牵涉到买卖利益
(如果要做买卖我们不会自己赚还傻到帮医院赚meh)

我本身是位义工,也没有从事和医院有任何利益关系的行业。
不过身为一间捐血团的负责人,我认为楼主的言论会直接或间接的打击捐血运动,如果楼主是一位有责任感的网友,我希望他拿出证据来证明他的言论,或为他之前的没根据的言论道歉。

如果有需要,我会给更多资料来证明楼主的说法是错误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6-3-2009 08: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无意跟任何人结仇,也知道楼主是一片热心。

其实政府医院给私人医院的血液是占很低的巴仙例。多余的血液都会分配给其他州的政府医院。
私人医院一般上都要自力更生!



[ 本帖最后由 jhhoe 于 16-3-2009 08:33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3-2009 08: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白狐狸 于 16-3-2009 08:14 PM 发表
呵,大团圆结局,真相大白。

哈!按报告帮我加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6-3-2009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各位争议的网友

如果我的资讯有误,我道歉OK? 请你们停止在此楼争议,这里是提供管道给需要捐血的人,不是讨论帖

很多事情不是你们查资料或政府官员说的就是事实(尤其在马来西亚)

我说很多警察是啊窿的股东你们相信吗?难道又是我误导你们了(但我有证据证明,因为我表弟就是他们的股东)




我的出发点是我们的小小善举可以直接的让病人收益,我错了?如果是 我道歉  

至于我安何居心,我也在问自己,我大量的说服身边的朋友帮助它们,但这些得到帮助的病人我一个都不认识  甚至没有给它们跟我讲一句谢谢的机会 它们连我是Mark水都不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3-2009 08: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道歉之外 ....
我小弟還是希望樓主能改一改文筆
個人意見,因為內容讓人誤解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3-2009 08: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于 16-3-2009 06:25 PM 发表
红血球的标准我没问。

但是体重的话,在 Adventist,女生是 50KG。
在政府医院和 GMC 女生是 45KG。

我之前少过 45KG 也捐过(在外州),其实有时候标准好像也得看当时那个医疗人员的“宽容”度。

政府医院在体重方面,不论男女,都是45KG。私人医院可能要求高些。

血色素或红血素(heomoglobin),政府医院要求12.5,私人医院会是13.0到14.0之间。

这些要求指南都是以捐血人的安全为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3-2009 09: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少 于 16-3-2009 08:37 PM 发表
回复各位争议的网友

如果我的资讯有误,我道歉OK? 请你们停止在此楼争议,这里是提供管道给需要捐血的人,不是讨论帖

很多事情不是你们查资料或政府官员说的就是事实(尤其在马来西亚)

我说很多警察是 ...

LZ,很多警察是不是啊窿的股东,我不想知道,我还知道更黑的是你不知道的,所以我不需你的证明什么,但抹黑一些事你还是有的,所以请你把那些误导的咨询还是删掉,以避免又有人误导。。。。我没说你出发点有问题,只是你哪资讯有误,请删了8楼的资讯!!!谢谢!!

[ 本帖最后由 szesuen 于 16-3-2009 09:43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3-2009 09: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 Jack少 的帖子

补充一下,要帮人就帮人,不要说一些没根据的事,要说的话也去查一下有关人士,以便明白和了解,我本身也是时常去慧音社捐血的,但大多数是给私人医院,那是因为他们有一些福利是政府医院没给的。而且也不需计较捐了血后,那包血有救人就可以了,管它那包血后来怎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3-2009 0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53楼Szesuen

之前我一直让步是想改掉我的坏脾气

小弟弟,你以为你是谁?你要SHOW OFF之前先看清楚论坛上有什么人

你知道什么更黑的我不知道的,请教一下?黑芝麻?黑木山?  

在论坛吵没用的,如果你要SHOW OFF你是谁?我们出来喝茶好吗?我可以来槟城见你

不要在这里跟我大大声,有LP你出来跟我喝茶  

版主,你可以马上关掉这座楼,但你不要再删我的帖,尤其是这55楼的帖,改也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3-2009 09: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贴,同事认识她的。听闻进ICU了。
Name: Yvonne Leow Ying Won
Sickness: 淋巴癌
Type of Blood needed: All except AB type
Penang GMC blood bank contact: 04-2202197
Weekdays open till 2.30pm
Saturday open till 11.30am
Sunday close


如何去:by 蝎
GMC 在三慧讲堂隔壁。
如果你从 Burma Road 直上来,过了1926酒店,在分叉路口,转右边,靠右直走,GMC就在右手边。

GMC Blood Bank 就在进了 GMC 大门后,向前直走,直到尾端你会看到 Lab xxx 的字眼。推门进去就是了。。
里面药味很重一下,觉得好像政府医院的 Blood Bank 都比较舒服的感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3-2009 10: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少 于 17-3-2009 02:25 PM 发表
回复53楼Szesuen

之前我一直让步是想改掉我的坏脾气

小弟弟,你以为你是谁?你要SHOW OFF之前先看清楚论坛上有什么人

你知道什么更黑的我不知道的,请教一下?黑芝麻?黑木山?  

在论 ...

儒子不值得教也。。。惭愧,惭愧。。。。
我不是任何人,我只是调整你误导的事实而已,无它的。。。
没什么值得跟你吵的,反正你还不是拿不出什么证据去证明说私人医院用政府医院的血包或捐血人的血包去赚钱或买卖利益。。。
要见面的话请去找慧音社的负责人谈一谈,去了解一下你哪误导的咨询怎样麻烦到人家!!!!

[ 本帖最后由 szesuen 于 17-3-2009 10:13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8-3-2009 08: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就此关闭~

谢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9-12-2024 12:40 PM , Processed in 0.157322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