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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09 06: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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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ulivgan 于 25-1-2009 02:59 PM 发表
我想问如果真的不幸被人上网盗刷卡买东西或机票,要怎样向银行证明是盗刷?
第一、你从没在该网站买东西。
第二、东西是寄去哪个地方。
反正,银行自己会查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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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09 1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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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tc4planet 于 25-1-2009 12:47 PM 发表
请问下,现在大马的信用卡online check balance feature已经instant了吗?我以前用时要等两天才会列出transaction。
不过你说马来西亚信用卡保安目前是全世界最安全最好的,我不同意。英国早年前已经用密码过帐和 ...
大家讨论讨论没问题。
马来西亚没有INSTANT显示出来,只能在一两天后才显示出来,所以只能常常ONLINE检查。
MALAYSIA的信用卡保安确实是世界最安全的,因为那个CHIP到目前为止没有科技复制出来,加上所有过帐是连线,所以最安全。
你有听过或者看过MALAYSIA信用卡被盗用的事件吗?
是没有的,全部都发生在外国,因为这里不现在不可能发生。除非遗失,那是另当别论。
签不签不时问题了,都是过了。
还有,我门的信用卡保安是比英国还先进的,就好象我们的MYCAD那样,世界第一个国家使用,所以你说英国发生的,和我们这里的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新年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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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09 12: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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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losmak 于 25-1-2009 11:09 PM 发表
大家讨论讨论没问题。
马来西亚没有INSTANT显示出来,只能在一两天后才显示出来,所以只能常常ONLINE检查。
MALAYSIA的信用卡保安确实是世界最安全的,因为那个CHIP到目前为止没有科技复制出来,加上所有过帐是 ...
这位仁兄,那请你解答一下,为什么我的Citibank Clear Visa可以被盗,上网买机票。。信用卡在我手里,可是对方却可以盗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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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09 08: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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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无意的过客 于 26-1-2009 12:45 AM 发表
这位仁兄,那请你解答一下,为什么我的Citibank Clear Visa可以被盗,上网买机票。。信用卡在我手里,可是对方却可以盗刷? 这个不一样。
那是利用你的号码和背后的密码来进行交易。
但是根据条理,只要信用卡在你手上而被盗用,你是不需要负责,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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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09 09: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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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losmak 于 26-1-2009 08:56 PM 发表
这个不一样。
那是利用你的号码和背后的密码来进行交易。
但是根据条理,只要信用卡在你手上而被盗用,你是不需要负责,对吗?
哦。原來如此。。反正銀行自己吸收那損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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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9 11: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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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人用我的信用卡使用它网上购物, 我告诉银行和银行退还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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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09 0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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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方便说出哪间餐厅吗?LZ就这样了了带过啊!应该追究到底,免得另外个受害者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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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09 07: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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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3-2009 1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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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losmak 于 14/1/2009 03:13 PM 发表
又是EMAIL,说法不成立,老作。
其实我们信用卡的账单不需要签名都有效的,签名只是个多余的确认安全步骤而已。只要插卡进去,银行一APPROVE了交易就完成了,有没有签名是不重要,所以要好好保管自己的信用卡,不 ...
carlosmak专家,有关email获证明。提醒:再还没有把事情查清楚就别说什么老作。。。
沙巴的华侨报,28/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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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3-2009 11: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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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aoman 于 14/1/2009 08:27 PM 发表
carlosmak大大真的很prosfessional哦!!!
自以为是大大真的很prosfessional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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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09 04: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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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時常貪方便用credit card要小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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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09 10: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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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槟城qcs 于 23-3-2009 11:16 AM 发表
carlosmak专家,有关email获证明。提醒:再还没有把事情查清楚就别说什么老作。。。
沙巴的华侨报,28/2/2009
报章上已经清楚指出是针对网上EMAIL而作出回应,而大马饮食会长也指出是第一次听闻此事,不是真有此事。
况且已经说过,帐已经过了,签不签都不是问题,再者我们签的都是FAX纸之类,不是有印水功能的,如何说得过去?
自己理智点分析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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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3-2009 01: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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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losmak 于 14-1-2009 05:22 PM 发表
所以我认为是老作,怎么印到下面的那张纸呢?
EMAIL的东西十之八九不可信。
是那種傳統的pos單,三張的那種。of cos, email 的东西十之八九不可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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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3-2009 09: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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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簽單戈陣我都要多留意一下至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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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09 04: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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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losmak 于 20-1-2009 06:12 PM 发表
全部交易和油站一样。
签名是多余的。
其实想也想得到。
那个单只有在APPROVE了才出来,既然APPROVED了,交易已经ONLINE完成进入你的信用卡户口里,签名只是一个多余的保安步骤而已。
其实签名是要Cashier确定那张creditcard是不是真正的卡持有者。。。。
通常他们要对照我们后面的签名。
如果他们没检查,过后如果持卡人报失信用卡或被盗用,银行会要求merchant scan receipt copy 给bank。
如果他们发现receipt上的签名与持卡人签名不相同的话, merchant是要自己承担损失的。
那么持卡人就不需要换钱。
[ 本帖最后由 mimiin812 于 1-4-2009 04:34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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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09 08: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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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miin812 于 1-4-2009 04:32 PM 发表
其实签名是要Cashier确定那张creditcard是不是真正的卡持有者。。。。
通常他们要对照我们后面的签名。
如果他们没检查,过后如果持卡人报失信用卡或被盗用,银行会要求merchant scan receipt copy 给bank。 ...
misrepresentation principle=voidable (valid until void)
依照LAW OF CONTRACT的PRINCIBLE,这种MISREP的交易有没有效是在于报案的时间。
打个比喻,如果在8PM申报遗失信用卡(报警或通知CENTER),8PM过后的所有交易你都不需要负责,因为已经全部VOID了。
反之8PM之前的交易都属于有效,这就是所谓的VALID UNTIL VOID。
所以你说对照签名而决定需不需要负责,我觉得说法不成立。
至于的merchant负责,我就不清楚运作,你的说法我不排除。
[ 本帖最后由 carlosmak 于 2-4-2009 08:21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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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9 10: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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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那么容易让人上网购物盗刷?只要记得信用卡后面三个号码? 现在信用卡网上购物不都是有网上交易的特别password的吗?除非你知道password,不然单凭那三个号码应该无法盗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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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9 0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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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lurdreamer 于 4-4-2009 10:02 PM 发表
奇怪。。那么容易让人上网购物盗刷?只要记得信用卡后面三个号码? 现在信用卡网上购物不都是有网上交易的特别password的吗?除非你知道password,不然单凭那三个号码应该无法盗刷吧?
但有些網站還沒有實行VERIFIED BY VISA和SECURE CODE BY MASTER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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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09 09: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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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09 12: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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