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max 发表于 13-11-2023 11:20 AM
2011...Hmmmm....这个时间点有点尴尬,那是我的2010拿到CCC
马来西亚政府部门和组织庞大,天然资源和环境部推出指南,10多年后地方政府和房屋部才修联邦法律,可是这执行方是是各州地方行政不是联邦政府的层次,地方bandaraya都没修自己局里的法,层层官僚系统,所以,搞了20多年,什么东东都没有,目前只有DBKL比较严格,Architect签Borang F cc给DBKL时需附上照片。希盟2.0要涨水费,拿盘冷饭来炒,尴尬的是吹牛自己高智商的火迷,有见识的看了笑疼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