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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12日讯)砂国际贸易及电子商务部部长拿督斯里黄顺舸强调,根据马来西亚宪法,任何国人在马来西亚以外的国家获取公民权,将自动失去大马公民权,而埔奕区州议员陈长锋却在去年4月参与选举时选择蒙骗选委会,没有坦白自己持有双国籍。 他表示,曾经在上届砂州选举后致函给大马皇家警察,以调查陈长锋的公民权地位;并在今年5月4日获得大马皇家警察刑事罪案调查组回函,指埔奕区州议员陈长锋在2010年1月20日获取澳洲公民权,并在2016年4月4日放弃澳洲公民权。 “这也证明陈长锋已在2010年1月20日取得澳洲公民权,换句话说,陈长锋从那个时候起不再是马来西亚公民。” 黄顺舸今早向砂州议会会议提呈动议取消陈长锋的州议员资格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黄顺舸解释,根据马来西亚宪法,任何国人在马来西亚以外的其他国家获取公民权,将自动失去大马公民权。尽管陈长锋在2016年4月4日放弃澳洲公民权,不过,这并非“放弃”的问题,他必须重新申请及宣誓才能成为马来西亚公民。黄顺舸表示,陈长锋在去年4月25日砂州选举提名日,却宣誓符合竞选州议员资格,这已抵触砂州宪法第17(1)(g)条文,甚至隐瞒了相当重要的事实,因此,他将失去竞选成为州议员的资格。 “陈长锋在提名日当天向选委会做出误导性宣誓,以便选委会接受他成为候选人之一,这是非常严重罪行。” 他相信陈长锋当时非常了解,若他向选委会坦白从2010年1月20日开始持有澳洲公民权,他将失去竞选的机会。 同时,黄顺舸表示,陈长锋甚至注册成为澳洲合格选民,行使澳洲公民权力,而他也从澳洲官网上获取陈长锋为澳洲选民的文件,证明他所提出的论点。 他说,在成为澳洲公民前,必须宣誓对该国效忠,而陈长锋也做出相对的宣誓,反之,陈长锋并没有在我国履行对国家及砂州的忠诚。 对此,黄顺舸向砂州议会提出陈长锋不符合资格、不可靠,不可以被选为人民代表,因此,其州议员资格应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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