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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ri_LSV

大马贪腐歪风越吹越盛 民众:有人给就有人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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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11: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angz81 发表于 10-3-2017 09:13 AM
马来西亚的贪腐问题一直无法被控制根源在人民身上,解决之道也在人民身上
但天天在骂政府贪腐却无视自己也是贪腐的一分子,自己可以贪腐但政府不行?
更甚是纵容自己支持的人/政党人士贪腐还帮助漂白却批评其它人 ...

认同

从小小的交警看起,被抓的驾驶者给RM10 或 100, 都是行贿。就因为喜欢给钱了事,所以吸引更多警察习惯了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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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1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rris43 发表于 10-3-2017 09:56 AM
这一串楼可以看出大家被现有媒体搞的根本分不出因果关系 整个逻辑错乱了
不过贪污不用到死刑吧 打打屁股就好

那位网友对于贪污的“怨气”已经通天了。
至于怎样定义贪污,这可是很有趣的事情。
如果按照他的逻辑,贪RM0.01就要判刑,那么执政者/反贪会/执法人员想整谁不是个整?
我每次说,他的那种方式根本没有可实施的可能。

就算成立了另一个机构,来监督政府,那只是把反贪会的指责转到这个机构身上而已。
让这个第三方机构拥有太大的权利(他那种做法,这种机构就必须要有极大的权利),谁能保证这个机构不会迅速腐化?

一切是很显然的,一个机构权利大得只要睁开眼,所有人就得摔个半死不活,而只要盖着眼睛几秒钟,所有人就能好好过年。那么,想让这个机构暂时盖着眼睛的人,估计可以从吉隆坡排到新加坡。

再拿个古代的例子。
相國張延賞將判度支。知有壹大獄,頗有冤濫,每甚扼腕。及判使即召獄吏嚴懲之,且曰:“此獄已久,旬日須了。”明日視事,案上有壹小帖子,曰:“錢三萬貫,乞不問此獄。”公大怒,更促之。明日複見壹貼子來,曰:“錢五萬貫。”公益怒,命兩日須畢。明日複見帖子來,曰:“錢十萬貫。”公遂止不問,子弟乘間偵之,公曰:“錢至十萬,可通神矣,無不可回之事。吾懼及禍,不得不受也。”
出自唐·張固《幽閑鼓吹》卷五十二
这意思很简单。被告能出得起这十万贯收买官员,自然能够用这十万贯打通其他人。你以为这官员想贪这十万贯?人家好好地跟着政府法律走,还是能够吃香的喝辣的,犯得着为了这十万贯做这种事情?人家都说了,钱至十万,可通神矣,无不可回之事。吾懼及禍,不得不受也。
他不是因为这十万贯而屈服,而是因为無不可回之事


像那网友那种逻辑肃贪的,也不是没有,比如朱重八。
整了个大明律,大诰,都察院,六科给事中,按察司,巡抚制度,登闻鼓,土地祠,检校。还搞了剥皮,凌迟,抽肠,刷洗,秤杆,阉割,挖膝盖。。。但是呢?贪官还是一波波地出现。
以前说,贪60两就杀,到最后连60两都不用。
讲效率,甚至有些贪官今天受到红包,第二天就有人抓他论罪了。
说到可实施性,朱重八搞的那一套远远胜于那网友的了,搞了个最高反复机构(都察院),还搞个六科给事中(专弹劾六部)。
最后的成果: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官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滑稽的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六人。

  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别急,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明朝那些事儿
一个都没漏。
至于四大案,更是人头滚滚。
后来呢?我只知道有几位重量级人物,王振,李广(不是汉代那个),刘瑾,钱宁,魏忠贤,严嵩(可见《天水冰山录》),江彬。
甚至,在崇祯哭穷的时候,闯王还是能从北京城挖出数千万的财富。

最后声明。
我本人并不支持贪污,但是贪污并不是单靠一个杀字就能消灭的。
在经济发展的情况下,贪污是不可能消灭的,但是可以透过分化瓦解的方式,来减少贪腐对社会的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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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12: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痛恨贪污但却在不知不觉中助长贪污,国家如何能杜绝贪污!不说大的,一个考车就贪了几十年,这里有多少驾车人士的license 是没有包的?犯规了交警要给saman,有几个会乖乖地接saman而不是给kopi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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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1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的地方,就有竞争,为了避免无规则竞争,就会有公权力的出现。而由于公权力永远都会有人治的性质(不管是制定阶段还是执行阶段),所以贪污腐败就会有生长的空间。

而在大家都穷不拉几的情况下,官员的清廉还能够保证。
在有竞争的情况下,谁先收买官员,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囚徒的困境),而随着大家都能收买官员,那么官员自然无可救药地腐败了。

打个比方,中国有一种现象,给老师送礼。老师应该不是官了吧?
首先,有一个家长给老师说人情,希望老师多照顾他孩子。那么老师自然会看着人情的份上多照顾孩子(比如说给多一些学习机会)
到后来,越来越多人拿人情来希望老师多照顾孩子。那么老师怎么办?老师的精力有限。
所以,有些家境比较富的,就开始送些小礼品;有些有势力的,劝说校长多照顾孩子。。。
这样一来二去,是谁让老师堕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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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12:5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只不过是贪污狗应得的惩罚罢了!却有某个白痴,以为我在说解决贪污腐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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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措辞。友善交流。  发表于 12-3-2017 10: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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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01:0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么严重吗?本人没遇过也没有给过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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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01:0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hunder 发表于 10-3-2017 12:17 PM
大家都痛恨贪污但却在不知不觉中助长贪污,国家如何能杜绝贪污!不说大的,一个考车就贪了几十年,这里有多少驾车人士的license 是没有包的?犯规了交警要给saman,有几个会乖乖地接saman而不是给kopi钱?

考车需要包的咩   做么会中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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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01:0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jHyMC 发表于 10-3-2017 12:07 PM
那位网友对于贪污的“怨气”已经通天了。
至于怎样定义贪污,这可是很有趣的事情。
如果按照他的逻辑,贪RM0.01就要判刑,那么执政者/反贪会/执法人员想整谁不是个整?
我每次说,他的那种方式根本没有可实施的 ...

源头搞错了!贪官是杀不完的,只能对贿赂的人下重手,第一次给钱最低刑法10年10鞭,第二次直接送她回归无。   没人敢给,就没有贪污受贿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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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0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jHyMC 于 10-3-2017 01:43 PM 编辑
三傻Samsung 发表于 10-3-2017 01:08 PM
源头搞错了!贪官是杀不完的,只能对贿赂的人下重手,第一次给钱最低刑法10年10鞭,第二次直接送她回归无。   没人敢给,就没有贪污受贿囖

这样做法,也不是很妥当。

个人的观点一贯就是,画一条地雷线给贪官们,只要不超出这条地雷线,他们自然没事,但是一旦出了这地雷线,那么就万事无商量。
这一条地雷线,就是官员们的指责内,确保不会出现世人皆知的后果。
比如前阵子的医院防火事件。有超过一半的医院的防火标准竟然不合格。问题是,有看到谁挨整了吗?没有。

很多时候,监察机构连这条底线都难以把握。

在铲除了这些超级大贪官后,慢慢地把地雷线往里头缩一些。再铲除一些比超级大贪官低一等的贪官们。
归根结底就是”总是收拾那些惹出最大麻烦的人“。

只要让贪官意识到,这社会还是有人在管的,就可以降低他们收黑钱的意愿(给他们两个选择,一就是贪得无法无天,最后闯大祸,二就是收敛一些)
第二种选择,也是让贪官们能够”理直气壮“地拒绝对方的糖衣炮弹(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还是一直贪官们贪赃枉法,对贪官而言,那就是要他们革职了,总而言之,不是哥不收黑钱,只是这黑钱哥收了,搞不好一个月后哥要进监牢。。。)
至于第一种选择?那么就肯定踩到地雷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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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05: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路上遇上交警給三萬第一時間是想到給Kopi O,而不是第一時間去繳交罰款,是大馬人的想法,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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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10:1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aimon 发表于 10-3-2017 09:13 AM
我們老百姓還不是一樣有給錢收買人家

大家一起貪污

贫穷老百姓哪里给到任何钱? 只有富有奸商才能与贪官一起欺诈贫困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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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1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jHyMC 发表于 10-3-2017 12:07 PM
那位网友对于贪污的“怨气”已经通天了。
至于怎样定义贪污,这可是很有趣的事情。
如果按照他的逻辑,贪RM0.01就要判刑,那么执政者/反贪会/执法人员想整谁不是个整?
我每次说,他的那种方式根本没有可实施的 ...

贪污或不能禁绝 但绝不能让大官有贪的机会 那对国家的伤害由这次马币大跌可清楚看出 但马乃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全由一人掌控下這也是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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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7 1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MNUTsucks 发表于 10-3-2017 10:14 AM
贪污是个非常严重的罪行。
贪污的影响、后果等,都不能被忽视。

贪污案件也有可能引发悲剧,闹出人命。而且,死伤人数,可能不只几人,可能有几百人,几千人等。对一个涉及贪污者执行死刑,只有他或她死。但是 ...

贪污对社会国家的影响可大可小 希望都能将它们绳之以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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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7 12: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弟兄姐妹 发表于 10-3-2017 10:18 PM
贫穷老百姓哪里给到任何钱? 只有富有奸商才能与贪官一起欺诈贫困百姓

警察開你罰單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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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7 0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oneranger0536 发表于 9-3-2017 08:55 PM
不幸的是是華人造成的歪風

全世界都有贪污,自己去看菲律宾和印尼,不要什么事都赖华人

贪污严不严重就看种族的素质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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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7 01:1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aimon 发表于 11-3-2017 12:41 AM
警察開你罰單的時候?

照常到警察局排队还钱啦。虽然心痛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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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7 06: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jHyMC 于 11-3-2017 07:13 AM 编辑
morris43 发表于 10-3-2017 11:31 PM
贪污对社会国家的影响可大可小 希望都能将它们绳之以法吧

的确,只能一步一步来,而用刑来说,也是要斟酌。如果像那网友所说的那种用刑,就是几分钱也要死刑,就实在是太极端了。而且也会让执法人员在日后工作中陷入被动。

一切是显然的,如果贪几分钱就足以死刑,那么那些贪了数千万,数亿的呢?而且,这样的做法,反而会让贪官们有一种念头,反正贪多少都是个死(关键是自己还不一定会被抓),那么能贪多少就尽量贪吧,大不了关键时溜出外国算了(甚至会刺激各种洗黑钱的活动)。

可伸缩性的刑罚,让贪官们在心理上处于患得患失的状态,这样一来他们想串谋,也会因为彼此太精明而互相缺乏信任。(囚徒困境)

题外话:最近反贪会找的这几个目标,的确是很不错的目标。毕竟,在等级太低(经验不足)的时候,不打怪练级直接推基地是很莽撞的行为。而且,这几个人被抓,都让人有一种活该的感觉,而不是“因为斗争失败/得罪了谁被抓”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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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7 10: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jHyMC 发表于 11-3-2017 06:30 AM
的确,只能一步一步来,而用刑来说,也是要斟酌。如果像那网友所说的那种用刑,就是几分钱也要死刑,就实在是太极端了。而且也会让执法人员在日后工作中陷入被动。

一切是显然的,如果贪几分钱就足以死刑,那么 ...

最近几只被捉的明显是斗争失败被清蒜的一方 捅子在文攻武吓整顿异己顺便收数准备打选战了

再怎么斟酌用刑在马乃都会有人为操纵 高官最后几乎都不了了之 没看世界首创的公寓养牛 自己人再怎样都没事 顶多就买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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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7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官会贪,有些官不贪,
但是人呢,遇到好官,就会千方百计送他东西,
这好官一开始当然不收,但是久而久之,两者的关系也变好了,在很多事情都会有合作,
在送礼的人都坚持下,开始第一次收了礼,这礼不贵重,可能是请吃个饭,或者价值不值RM100的东西,

在时间这杀猪刀的磨砺下,好官已经习惯了收礼,别人不送他礼物呢,他还当别人是没有礼貌,不尊重他,不给他面子,偶尔还会对这些人下下马威,旁人看了,都明白了要这好官做事,自己要懂得做人,礼当然不能少。

就是这样,一个好官被你们培养成了贪官。
而这时间,其实不足八年。

或许你们会后悔,为何当初要送礼给好官造成这种后果,
如果是当初一开始看到好官态度有点不正时就严厉的谴责他,好官到了现在还是好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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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7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讨,就有人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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