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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8-2005 07: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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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8-2005 1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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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淘汰繁体字!
从前我也认为应该淘汰的
我想这种想法应该存在于大多数八十年代开始的青少年脑袋中
因为我们从小就是学简体的,自然就对繁体字没有感情
但是后来发现其实繁体字有很多优美的地方
每个字的写法都有很多涵义
我就知道,如果废除了繁体字,那么我们的文化将会死去很大很大的一片
这种情况就像“多说华语”运动推广以来,方言渐渐奄奄一息的情况一模一样
年青一代很多都会说我会华语就好,方言有那么重要吗?
--我会简体字就好繁体字有这个必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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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05 0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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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為了方便...
我們索性文字也不用.用腦電波交流!
繁體字和簡體字之爭不但是學術圈的爭論,更大的要素是政治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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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09: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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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人博学一点不好吗?为什麽喜欢淘汰来淘去?要淘汰先把自己的姓氏淘汰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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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05 1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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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淘汰繁体字;支持繁简体共存!!!
原帖由 Vjay 于 2-8-2005 10:01 PM 发表
所以没有效率,达不到经济效益的繁体字应被时代淘汰,被放在博物馆里。
这样说,Vjay先生成了老年人就要自我了断了吗?因为你不符合经济效益……
华人,放长你们的眼光吧!!!我们已经在五千年前当了金钱的奴仆,难道还不足够吗?金钱不是一切,不可因为经济效益而忘了自己的根,自己的本!!!
繁体字万岁!简体字万岁!汉语万万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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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05 0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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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字是用来看的,简体字是用来写的!
或许你们会问:繁体字写不出来怎么看呢?呵呵,现在是电脑时代哩!不用写的,用输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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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05 12: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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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05 10: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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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2005 0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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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erolord 于 2-9-2005 10:55 AM 发表
简体字的存在目的,已经被电脑输入的出现否定了。话说回来,也只有要巴结共产党的国家才使用。
前几天,在陶傑的光明頂有讨论过,
[url=http://pshweb01.881903.com/framework/pccs.gateway?url=jsp/archive/pr ...
要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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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05 03: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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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erolord 于 2-9-2005 10:55 AM 发表
简体字的存在目的,已经被电脑输入的出现否定了。话说回来,也只有要巴结共产党的国家才使用。
前几天,在陶傑的光明頂有讨论过,
[url=http://pshweb01.881903.com/framework/pccs.gateway?url=jsp/archive/pr ...
要钱的。。。有没有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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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05 07: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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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要思源啊....
没有繁体哪来简体???
我们学的是简体,但繁体也不可弃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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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9-2005 1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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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科學頑童 于 31-8-2005 12:55 AM 发表
簡體字是被簡化的漢字﹐而它是被簡化的‘繁體字’。所以簡體字說的其實只是兩千多個‘簡化字’而已﹐你不可能‘淘汰繁體字’。。或許你應該把帖子標題給改一改﹐寫‘簡體字是否應被淘汰﹖’才恰當。。
姑且不在 ...
那是另一个题目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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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9-2005 1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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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5 06: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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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简体和繁体(或正体)共存就会产生混淆。我们写的字,错别字肯定会很多。尤其是在大马的简、繁都普及的运用。使我们一直都徘徊在对与错之间。
繁体中文字,本来就应该是成熟的了。但在简繁的问题之下,又让外语人士觉得她是多么的不成熟。简体已经发展到今天的地步,要放弃是有点困难。但要抛弃繁体(或正体),却是让人心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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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5 06: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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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豕 -> 豬 -> 猪
猪<--- 這樣部首錯了喔~ 變成犬字部~
還是正體中文看起來習慣~
>>簡體字(或者我應該說﹐漢字簡化。我指的是 1956 年中共公佈的)根本就不該出現。。
簡體字是人為的,而不是經由自然演化...韓國人現在已經看不懂古文書了(韓國人古文書是用中文寫的,而不是 OOXX ),單以歷史的傳承而言,繼續使用正體中文的好處是,至少看古文書方便些 XD
[ 本帖最后由 pabloli 于 8-9-2005 06:44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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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5 09: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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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颁布简体字并不止一次,在60年代中(或末?)颁布的那一次可说是“灾难性”的,许多简体字并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下定案颁布,后来发现闹出乱子、造成混淆,才宣布废除,但已在民间留下了一些“遗害”。
汉字发展沿革来到简体字这一阶段是合乎时代要求的,那总比提倡废除汉字改用音节文字来的合乎逻辑合乎情理。(主要问题或许是在于造简体字那批人的功力。)
不过中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繁体字就书写的时间经济效益而言虽不比简体字,(当然你可以说现在都用电脑中文输入...)但它可以另一种形式与简体字并存,并不需要刻意废除吧?
[ 本帖最后由 forenx 于 9-9-2005 09:19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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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05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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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etoas 于 8-9-2005 06:29 PM 发表
坦白说,简体和繁体(或正体)共存就会产生混淆。我们写的字,错别字肯定会很多。尤其是在大马的简、繁都普及的运用。使我们一直都徘徊在对与错之间。
繁体中文字,本来就应该是成熟的了。但在简繁的问题之下, ...
不会啊
我都是简繁混用的人物之一,不过我写华文字的时候都是简体字啊,从不会出现繁体字。
我不同意淘汰繁体字,因为很多字可以说是繁体字吧。比如说,‘我’这个字,是算简体还是繁体?而且从书法角度来看,写繁体确实比写简体美观得多。
基本上我会在简体中文的网站打简体,繁体中文的网站就打繁体,而且我也不叫喜欢输入繁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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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5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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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简化方案简直就是怪兽字整篇,难怪他一发布,对
文字改革等于是判了死刑,之前文字改革的如意算盘是一
步一步来彻底消灭汉字的。哪里知道他们的第二次简化方
案一出,人们就顶他们不顺,他们日如中天的政治势力一
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原因是什么?大家自己看:
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
(1986年6月24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1977年12月20日发表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停止使用。今后,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的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当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随便写错别字,这种用字混乱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国务院责成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各方面用字管理办法,逐步消除社会用字混乱的不正常现象。为便利人们正确使用简化字,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以及其他有关报刊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
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
国务院:
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与会同志对《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长期未作定论和当前社会用字的严重混乱现象,提出了批评和建议。要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尽快加以解决。现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由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国务院批准,于1977年12月20日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报纸上发表,在全国征求意见,其中第一表的简化字在出版物上试用。1978年4月和7月,原教育部和中宣部分别发出通知,在课本、教科书和报纸、刊物、图书等方面停止试用第一表的简化字。但是,这个草案并未废止。几年来,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并对这个草案进行了多次修订。但在这个过程中,无论社会上或学术界,对要不要正式公布、使用这批新简化字,一直存在着不同的意见。
我们认为,1956年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和1964年编印的《简化字总表》中的简化字已经使用多年,但有些字至今仍不能被人们准确使用,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消化和巩固。同时考虑到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这对社会应用和纠正当前社会用字的混乱现象较为有利。此外,当前规模最大的《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以及其它多卷本工具书已经或即将出版;电子计算机的汉字库已采用固定掩膜体芯片存储,如现在再增加新简化字,将会造成人力、财力、物力上的巨大浪费。因此,我们建议国务院批准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二、当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和乱造简化字的现象比较严重,使用汉语拼音也有许多不准确的地方,已经引起国内外各方面人士的关注,纷纷提出批评意见。万里同志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干预和纠正。"为此,我们建议对社会用字作如下规定:翻印和整理出版古籍,可以使用繁体字;姓氏用字可以使用被淘汰的异体字。除上述情况及某些特殊需要者外,其他方面应当严格遵循文字的规范,使用规范汉字,不能随便使用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和被淘汰的异体字,也不能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使用规范的简化字以1964年编印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报纸、杂志、图书、大中小学教材应严格使用规范汉字;
2.电影电视的片名、演员职员表和说明字幕要使用规范汉字;
3.文件、布告、通知、标语以及商标、广告、招牌、路名牌、站名牌、街道胡同名牌等要使用规范汉字;
4.汉字信息处理要使用规范汉字;
5.提倡书法家书写规范的简化字;
6.凡使用汉语拼音,拼写应当准确。
我们拟根据以上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制订各方面用字管理办法。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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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5 06: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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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繁体字废掉,就有很多字看不懂!
因为有些字是没有简体字的。。。
我一直都有个问题--傅是是繁体字还是简体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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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05 02: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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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繁简并用
繁简并用,这也是我国华坛的文化。
赞同楼上几位所说的,饮水思源!
最后,提醒各位,请感谢先贤极力维持咱的母语,使之更发扬光大。
而不是在这讨论要废这废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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